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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歸還農民權利
“國家”歸還農民權利
“國家”歸還農民權利,讓農民拓展農村改革與發(fā)展的空間
(演講稿)
一,中央農村改革的基本方針——“多與、少取、放活”是正確的,執(zhí)行的還不夠好
我曾經用兩句話概括上個世紀80年代的農村改革,那就是“民營進、國營退”,“民權進、官權退”。對上個世紀90年代的農村改革我也作出過概括,那就是“國營進、民營退”,“民權退、官權進”。所以80年代農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過,農村矛盾很少;90年代農村經濟雖然也有發(fā)展,但農民的日子普遍難過,農村各種矛盾復雜尖銳。
2002年底,中央提出了“多與、少取、放活”的農村工作方針,正確的農村改革方針終于回來了。很明顯,這兩年農村有了可喜的變化,農民收入增加、負擔減輕、建設加快、福利有所改善。農民過去種地虧本或微利,普遍撂荒;今年每畝純收入600元以上,出現(xiàn)了掙田種、搶田種的局面。實踐又一次證明“多與、少取、放活”的農村改革方針是正確的。
既然是正確的方針,就要堅決抓落實。但我認為,這兩年農村的變化主要是“多與、少取”的結果,“放活”還沒有執(zhí)行好。主要表現(xiàn):農產品流通不暢、金融服務萎縮、勞動力回流種植業(yè)過渡、小城鎮(zhèn)發(fā)展滯后、農村各種組織不活躍、農民創(chuàng)業(yè)困難、產業(yè)結構調整徘徊、土地流轉停滯等等。
農村發(fā)展,“多與、少取”固然很重要,但“放活”更重要。絕大多數人口在農村,農村有巨大的人力資源,有巨大的土地、礦產、水域、森林等自然資源,有巨大的潛在市場,只有“放活”才能使農村的各種優(yōu)勢得以開發(fā),涌現(xiàn)出巨大的活力和財富。如果說“多與、少取”給農民的實惠是一杯水,那“放活”給農民的實惠就是奔騰的河流。中國農民的基數巨大,不“放活”,靠“多與、少取”是靠不得的。
不“放活”,“多與”難實現(xiàn);(略)
不“放活”,“少取”難持久;(略)
不“放活”,農民權益難落實;(略)
不“放活”,村民自治難深入;(略)
不“放活”,基層的創(chuàng)造性就發(fā)揮不出來;(略)
不“放活”,就沒有農村的持久繁榮;(略)
不“放活”,農村各種矛盾就只有上交;(略)
不“放活”,農村就不能創(chuàng)造出巨大的增量,推動中國的現(xiàn)代化;相反,還會拖現(xiàn)代化的后退;(略)
所以,“放活”是解決三農問題“關鍵中的關鍵”。
二,如何放活?——“國家”歸還農民的權利,讓農民拓展農村改革與發(fā)展的空間。
1,歸還村民集體的土地所有者權利;
雖然《憲法》規(guī)定農村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但實際上是國家所有,家庭承包經營。如承包合同不是村民和集體簽的,而是國家與村民簽的,承包多少年都是國家說了算的;交多少稅和附稅也是國家說了算的,與村集體沒有關系;村民在農地里挖魚塘不是村集體批準的,而是國家批準的,至于用農地做別的什么,村集體更沒有發(fā)言權了。
土地集體所有的村子不是沒有,南街村、華西村、溫州的將軍村堅持了集體所有,《承包法》在這些村子不起作用,稅費負擔政策在這些村子不起作用,這些村子依照《憲法》享有較大的自治權力,普遍發(fā)展較好。特別是將軍村,集體經濟發(fā)展好,家庭經濟在當地也是名列前茅。這些村子都在城市郊區(qū),不僅土地沒有被強占,還占用了附近村子的土地;農民不僅家庭富裕,還享受比城市人更好的集體福利;那些分田到戶和國家簽了承包合同的郊區(qū)村子,不僅土地被強占了,村民也沒有福利,更可悲的是連村子都消亡了。那些把農民土地被強占的原因歸結于村集體所有的說法不一定占得住腳,我認為,國家與家庭發(fā)生的土地承包關系,實際上是將《憲法》規(guī)定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演化成了“土地國有制”,《承包法》強化了農村土地國家所有,國家瓦解了集體,農民失去了集體的保護,政府和商人以國家的名義勾結、利誘、逼迫村官侵害農民的土地權利就更加容易了。很多人恨不能立馬將農村土地私有化,認為這樣可以保護農民的土地,其實沒有這么簡單,土地產權的充分實現(xiàn)需要多種制度的相互作用,如現(xiàn)代金融制度、破產保護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等,如果農民沒有獲得進入現(xiàn)代制度體系的權利,土地私有到人,對農民是危險的。我主張先修改《承包法》,將國家強占的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還給村民集體,恢復了集體所有制后,再由村民自己決定是“增人不增地、還是增人增地”;是“五年一小調、十年一大調,還是五十年或一百年不變”等等;還要不要集體,要什么樣的集體,也應該由村民自己決定,要集體干什么也應該是村民自己的事情。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無力幫助小農應對大資本和大市場,這也就罷了,但如果政府以“國家”的名義剝奪村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瓦解村民的集體經濟組織,將村民原子化,這就是政府的偏心了。
2,歸還村民自主選擇土地經營模式的權利。
《承包法》規(guī)定30年或50年不變,這就是說,在30年或50年內,村子里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99.9%的村民不想繼續(xù)8畝9塊的小農生產,想聯(lián)片開挖魚池搞養(yǎng)殖是不可能的;如果一家五口人,一分地都沒有,生活很可能,99%的村民想給他分地,只要有一戶反對,也是不可以的;如果90%的人同意將土地集中起來,給1/3的勞動力承包,承包費用于養(yǎng)老、醫(yī)療、村內建設,2/3的人團結起來去找別的機會,如果有幾戶反對,那就干不成了;如果有1/3的人成為了市民,但他們在村里有地,他們不參加村內的農田基本建設和道路建設,那真正的村民拿他們什么辦法都沒有!
我認為國家不要管農民自己的事,管了農民自己的事,就會坑害農民,阻礙農民發(fā)展。農村不是不能發(fā)展,其實很多的時候是國家干擾了農民發(fā)展;還會制造出很多矛盾,制造了矛盾,國家又解決不了,農村的不穩(wěn)定很多都是“國家權力”制造的。
3,歸還農民經營一切農產品、農用生產資料和殺豬宰羊的權利;
上個世紀80年代末,糧食、棉花、農藥、種子、化肥、生豬運銷加工等都是準許農民經營的;到了90年代,壟斷利益集體代表在北京說上了話,農民好不容易得到的權利又被“國家”收回去了。90年代的農民,只有兩樣權利沒有收回——種地和養(yǎng)殖,為什么沒有收回呀,因為虧本,有利可圖的都收回了。虧本的事農民可不可以不做呀?不可以,休耕也要交農業(yè)稅費;自己養(yǎng)了豬,殺豬過年的權利都收了!國家再不能做這樣的事了,為什么為了壟斷利益集團而傷害8億農民呢?這樣能體現(xiàn)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嗎?
4,歸還農民創(chuàng)建非正規(guī)金融組織服務農村經濟的權利;
溫州的發(fā)展,非正規(guī)金融起了很大的作用;云南貴州貧困的山村,社區(qū)發(fā)展基金對解決溫飽作用也很大,F(xiàn)在,國有銀行退出了農村,農村信用社由于種種原因總是不能為農民提供信貸服務。國家為什么就不能讓農民自己給自己提供信用服務呢?為什么不能組織資金互助會呢?為什么不允許孫大午這樣的加工企業(yè)為糧食生產者提供準信貸服務呢?既然官辦信用社覺得直接對農戶貸款存在成本高、信息不對稱等等難題,為什么不準許村民以村為單位成立以承包地、住房為信用基礎的社區(qū)信用合作社與官辦的信用社對接呢?社區(qū)信用合作社不是可以解決成不高、信息不對稱的難題嗎?
國家為什么不準許農民提供非正規(guī)金融服務呢?我實在替國家找不出理由。我看最大的理由是農村金融壟斷有豐厚的利潤,利益集體在國家的天平上比農民更重要。
5,歸還農民組織參與工程招標、組織勞動力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權利;
農村什么最多?勞動力最多;農村什么浪費最大?勞動力的浪費最大。政府把農村勞動力配置不起來,市場更配置不了農村的勞動力。配置農村勞動力的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農民組織配置勞動力。農村很多的工程,為什么只對資本家招標?黨支部、共青團、婦聯(lián)會、村委會等農民組織為什么不可以參與招標。過去,黨支部、共青團、婦聯(lián)會、村委會5000元錢可以修1公里石子路,現(xiàn)在,資本家10萬元修1公里,這樣的好事為什么就不給農民的組織干呢?這樣,農民的閑置勞動力不就可以換錢看病讀書了嗎?農民的組織不就有能力應對大資本和大市場了嗎?農民的權益不就有能力維護了嗎?
6,歸還農民平等占有財政資源的權利;
農民沒有文化、沒有社會保障,所以農民走出去了還得回到土地上。國家的財政不能總是城市人的財政,應該一視同仁對待農民了。應該讓農民平等享受國民經濟發(fā)展的好處,讓農民有自由選擇城市生活或農村生活的權利。城市化是大趨勢,不能讓農民只有為城市化流血流汗的權利,而不給農民平等生活在城市的權利。還農民的權利,總是說沒有錢,農民是財富的創(chuàng)造者,不要別人的錢,要的是農民自己的錢。
7,歸還村民自主選擇和罷免村長、鄉(xiāng)長的權力;
村民自治搞了十多年了,不得不承認,好村長越來越少了,村民的權利不是大了而是小了。要修改《村組法》,不要將從西方引進的競選制嵌入農村,逼著最厚道的、最貧困的農民玩最先進的西式民主實驗,這是怎么回事?!中國農村不是沒有民主傳統(tǒng),族長是怎么產生的?戶長是怎么產生的?各種各樣的行規(guī)是怎樣產生的?都是農民用民主方式產生的。我們的《村組法》哪一點繼承了中國鄉(xiāng)村社會的傳統(tǒng)民主呀?中國鄉(xiāng)村有中國鄉(xiāng)村的傳統(tǒng)民主文化——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中國鄉(xiāng)村有中國鄉(xiāng)村的民主方式——推舉協(xié)議制;中國鄉(xiāng)村有中國鄉(xiāng)村的民主解決爭端的方式——評天理。知道什么叫評天理嗎?當推舉協(xié)議失敗了,誰也不愿當選或誰也不能“合法”當選,怎么辦呢?大家賭咒發(fā)誓后抓鬮,無論誰當選,我們都承認,都必須服從,不然就會遭老天爺報應。
中國鄉(xiāng)村社會推舉協(xié)議出來的領袖,都具有很高的德行和威望,一呼百應。我們現(xiàn)在競選出來的村長或政府操作出來的村長,有幾個一呼百應的?鄉(xiāng)村社會是一個熟人社會,主要靠德治。我們的西式鄉(xiāng)村民主,極大的破壞了鄉(xiāng)村社會的和氣,把本來和氣的村子搞得四分五裂的,選舉出來的村長,遇到幾個人對立就沒有辦法,何況是派別對立呢?最后怎么治理呀?拳頭治理!這種民主搞出來的有可能是——專制加黑社會。
如果把西式的競選制稍作改進,用來選鄉(xiāng)長也許還可以。因為,鄉(xiāng)長是政府首腦,手上有機器——民主暴力,村長如果沒有德行就只有拳頭了。所以,我們不要拿西方的民主玩中國農民了,讓中國的農民按照自己的民主方式玩吧!
現(xiàn)在,村民自治進入了另一個誤區(qū),那就是將自治等同選舉。村民自治是一連串的事,主要體現(xiàn)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如,田怎么分、怎么承包、承包費怎么用;種植養(yǎng)殖什么、技術人員請誰、怎么簽合同;村莊怎么規(guī)劃、房屋怎么建、道路怎么修、水系怎么維護;社區(qū)信用社怎么管理、最高貸多少、利息多少、不還款怎么懲罰;村仆怎么選任罷免、學校教師怎么選任罷免等等,F(xiàn)在,選出了一個村長,工資鄉(xiāng)里發(fā),上述的這么多事都國家管了,村長一樣都管不了,村民管不了村長,村長也管不了村民,自治個啥?這樣的村民自治,你是村民你感興趣嗎?!
中國這么大,各地的情況又有很大的差異,基層民主最好不要全國一個模式!稇椃ā芬(guī)定縣市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區(qū)域的鄉(xiāng)村民主模式就可以了。多個模式競爭就會有比較,有選擇,再改進,這多好!北京的官員、學者沒有哪個頭上長了家伙,有通天的本事,不要動不動就是“這個不行,哪個不許”,只能照一個模式做。集權主義、權威主義、專制主義在很多人的頭腦里根深蒂固啊!
8,歸還農民組織依法維權的權力;
現(xiàn)在損害農民利益的現(xiàn)象非常普遍,怎么才能避免呢.?辦法只有一個,歸還農民組織依法維權的權力。黨應該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組織群眾維護群眾的權利,F(xiàn)在有一種論調要不得,說什么農民組織起來會不穩(wěn)定——造反。這樣的論調是過去國民黨反動派的論調,像今天民進黨陳水扁的言論。我們黨的執(zhí)政能力如何建設?首要的一條就是要依靠群眾、把群眾組織起來團結在黨的周圍。人民群眾組織起來了,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就沒有了,共產黨的宗旨就實現(xiàn)了。共產黨不組織群眾,群眾必然被反對黨的勢力組織起來,我們黨要警惕,更應該自信、自信、再自信!
9,歸還農民管理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權力
我們的政府叫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就是人民管理的政府,F(xiàn)在是實踐鄉(xiāng)鎮(zhèn)自治的時候了。可是一談到人民直接選舉鄉(xiāng)長,就有人擔心會出事。出啥事?阿富汗人民都能夠當家作主選總統(tǒng)了,我們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還不能當家作主選鄉(xiāng)長?我們共產黨絕不能不做這樣得民心的好事而留給反黨勢力以口實,我們黨應該自信、自信、再自信!
讓農民管理鄉(xiāng)鎮(zhèn)政府,國家部委垂直管理的絕大多數權力部門要從鄉(xiāng)鎮(zhèn)退回到縣一級去。這些部門都是抽水機,中國農村是小農經濟社會,這些抽水機不退出,鄉(xiāng)村社會沒有辦法自治;這些部門都是壟斷利益的代表,不離開鄉(xiāng)村社會,鄉(xiāng)村社會的經濟就活不起來?傊@些部門不撤出鄉(xiāng)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不僅政治上難自治,而且經濟上也不能自治。
三,“還權于民”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科學發(fā)展觀的根本措施。
1,代表人就是要為人爭權利。
基層黨支部是做什么的?是“權為民所用”的組織保證,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組織保證。所以,基層黨支部就是為村民爭權力的組織。代表人就是要為人爭權利,不然就不是合格代表,F(xiàn)在,有幾個黨的支部是為本村的村民爭權利的?這是個不容忽視的大問題,F(xiàn)在,農村沒有農會,村黨支部就是要做農會。
2,給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yè)真危險。什么原因?原因是農民沒有平等的權利。所以,給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授人以漁,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的最好體現(xiàn)。真的想解決三農問題,就是要還農民權利,放活農民。
3,人民有利益,黨執(zhí)政有基礎;人民有權力,黨執(zhí)政有能力。
衡量執(zhí)政黨有沒有基礎,就看最廣大的人民群眾是不是有利益,共產黨的執(zhí)政基礎只能是最廣大的工人和農民;工人農民的利益靠什么來實現(xiàn),工人農民要有權力,工人農民有權力,執(zhí)政黨就有執(zhí)政能力。
四,最后一句總結:“國家”歸還農民權利,讓農民拓展農村改革與發(fā)展的空間,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的根本措施!胺段南壬卑鏅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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