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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文化中的天命思想
一、從“服天命”到“天命令”
先期的人類從自然中走來,原始的圖騰崇拜和祖先神崇拜占據(jù)著人們的思維方式,因此,在論證他們說理的合理性時,都打上了“天命”的烙印,把體現(xiàn)他們意志的說理說成是天命的體現(xiàn)!兑捉(jīng)》是其典型的例子。
人類社會是一自然歷史過程,這一自然歷史過程在今天看來是太深奧了,不過,在人類之初,其自然歷史過程是最切帖的。因為他們剛剛從自然中走來,還抹不去身上的泥土,他們把他們自身與自然界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他們遵從四季的變化,遵從陽光、雷電、風、雨,遵從山川水澤的安排,他們努力使自身與動物界分離,他們要別男女、區(qū)分父母兄姝、著衣服、同姓不通婚,他們要有人倫,他們要敬祖宗,他們要建立禮文化。這一切在他們看來都是“天命”的要求。因為只有服從這些“天命”人類才能發(fā)展自身。認識這些“天命”的人大概就是圣人,要求人們服從這些“天命”的人大概就是領導人——伏羲、神農(nóng)、黃帝。伏羲、神農(nóng)很難考,黃帝時代中國已有“天命”思想,不過這個“天命”是指自然規(guī)律之“天命”。
遠古之時的“天命”并非我們現(xiàn)在理解的上天決定的命運,它的核心是自然之天。人從自然中走來,他們首先是自然的一部分,他們也把自己當作自然的一部分,只是人是有高度思維的存在物,他們把自己當作主體,把自然界當作客體,認識自然,適應自然,改造自然以利于人類自身的發(fā)展。但是,那高高在上的,包羅一切的,變化無窮的,給人類以陽光、風云、雷電、雨雪的“天”其力量太大了,似乎決定著人類萬物的命運。人類自身太弱小了,他們必須順應那高高在上的自然之天才能存在和發(fā)展,順應那天者發(fā)展得最好,其生命存在得最好,他總是遇到好的運氣。
人的思維總是雙向的,是人要服從那自然之天的運動變化規(guī)律——天,反過來是天要命令人們服從那自然之天的運動變化規(guī)律——天的命令。這兩種思維的方向是相反的,但一定條件下對人的結果是一致的,即:你必須服從自然規(guī)律才能生存,自然規(guī)律命令你服從它你才能生存,“生存”的結果是一致的。后一種思維把天賦予了思維,把天當成了主體,把人自身當成了客體。天被神話了。中國人的“命”這個詞,既指“命運”,也指“命令”。
本來是擬人化的天,當人們賦予自然之天生命,把自身當作自然之天的客體時,自然之天就成了“上天”,成了有思維(靈魂)、喜、怒、哀、樂的能主宰人的生存發(fā)展的天。人類要服從自然之天,成了天要人民服從它的命令。這就是神權思想的思維萌芽。當自封為“神權者”的人制訂規(guī)章制度成為法要人們服從時,這個法總是披著神的命令的外衣,這個法就是神權法。
中國人思維中,從原始的“天命”思想到集權社會管理的神權思想有一個過程,這個思維方式從強化到弱化,又到強化。從夏到商是強化,從商到周是弱化。在大一統(tǒng)趨勢下,由秦開始被強化。自秦以后從理論上強化的有三次,第一次是董仲舒的今文經(jīng)學,第二次是韓愈的道統(tǒng)學說,第三次是宋明理學。第一次的強化是大一統(tǒng)趨勢下的結果,第二次的強化標志著中國走進中世紀,第三次強化標致中國進一步走進黑暗,人完全非人化。
二、天命觀內(nèi)涵的擴大——領導權神授思想
人類之初認識和順應自然之天的強者是覺者和智者,他們自然地成為“領導人物”,他們也告誡人們要適應(服從)自然之天,“服天命”。人們把領導人物的社會權力與“天命”附會——領導“受命于天”。
從中國文化的起源和中國文化的演變看,中國文化的“天命觀” 是很濃烈的,它幾乎充斥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主要原因在于,隨著天上升為哲學范疇,隨著集權政治的產(chǎn)生,“天命觀”的范疇太廣泛了,它包含了自然規(guī)律之天、社會規(guī)律之天、上帝之天。而自然規(guī)律之天是中國“天命觀”之源;社會規(guī)律之天是自然規(guī)律之天用于社會管理或社會生活的引伸;上帝之天在中國就是“上天”,是由服從自然之天逆向思維而引伸出的“是天命令我們”被領導人用于論證其領導權神(天)授的神權思想之天。領導權神授的社會管理思想,即:“代天管民”思想。
集權政治制度下,同為人,同為炎黃族子孫的人,為什么你要管我,我要被你管?夏啟至清的領導的解釋是“神授”。不象我們現(xiàn)在的領導是自封為“代表人民”,不需要人民選舉就自稱為“人民賦予我的權力”。的確比古人進步。
領導權神授思想形成于夏代,極盛于殷商,動搖于西周,秦以后至清又被強化。我們從夏、商、周的“天命觀”是可以看出這一點的。
中國人早期信鬼,神是后來的事。因為中國人是蒼碧禮天、黃宗禮地的民族,他們很務實,他們遵從自然規(guī)律,并要求服從自然規(guī)律,他們把自然規(guī)律當作天,并要求人們“服天命”。鬼的觀念不是我們現(xiàn)在認為的“迷信”觀念,而是同“禮文化”聯(lián)系在一起的。禮文化中核心的問題是“孝”,孝是人類“野人”和“文明人”的分界點。“孝”使老幼有別、長慈有終,是人口繁衍的基石,孝使人口繁衍超越了動物界的本能繁衍!靶ⅰ笔谷祟愓J祖宗、祭祖宗!白孀谒懒耍麄兊侥膬喝チ?”“!他們的肉體死了,他們的靈魂還在。他們成了‘鬼’!敝袊擞删醋嫦榷殴恚孕殴硎呛髞淼氖!胺骑嬍扯滦⒑豕砩瘢瑦阂路旅篮蹴辏╢u:通“?”。古代祭服的蔽膝,用熟皮做成 )冕!保ā墩撜Z·泰伯》)(譯文:飲食簡單而卻盡量敬孝鬼神,衣服簡樸而祭祀時卻盡量穿得華美。)孔子是后來的人,那時已鬼神連用了。鬼是與自己生活有關的人死了變的,神是離自己很遠的又是能夠決定自己命運的東西。后來的領導為了證明他們權力神授,把他們的祖先神化,他們的祖先是“祖先神”。(中國文化的“教”是從“孝”從“文”,可見“孝”在古文化中的核心地位。)
禹是“敬孝乎鬼神”,殷人更是迷信鬼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保ā抖Y記·表記》)這個神已經(jīng)主宰了一切,所有社會(國家)事務,豐收減產(chǎn)、戰(zhàn)爭勝負、城邑興建、官吏陟黜(zhi chu)、民心向背等等,都要通過占卜向上天和祖先進行祈禱或請示。注意,殷人“上天”之神與他們的祖先神是合而為一的,是一元論的神,他們的祖先由鬼而神。三、宗教與神權:中國文化中講“天命”思想,而不講神權思想,神權思想是借助于西方中世紀理論描述中國的天命思想。這種描述只符合天命思想的一些內(nèi)涵:論證領導權神授的一面。的確,自秦以來,神權思想在“天命”思想中占據(jù)著重要的地位。這是專制統(tǒng)治的必然結果。中國的宗教嚴格地說主要是外來的。佛教來到中國,一開始就受到打擊,直到領導人發(fā)現(xiàn)它可以用來統(tǒng)治人民,釋放領導權重壓下的反抗情緒,論證領導權的神授性時才允許其流傳,很快“漢化”,并主要存在于民間文化中。范縝作《神滅論》光照千古,正說明漢文化自身抵御“神學”的能力。中國的道教是借助老子思想而產(chǎn)生的宗教。它繼承的是老子學說的消極面,在民間主要是避世求生。避世即遠離領導權,求生是理想化的“成仙”。道教一開始就被官方打擊,大概是被認為與領導爭奪人民群眾,當作邪教。在中國,由于它自身的特性,不可能出現(xiàn)象西方凌駕于世俗政權之上的教會和教權。上古之時的祭祀主要是禮文化的需要,把它當作宗教化是不對的。它們有聯(lián)系,但更主要的是區(qū)別。中國文化保留了人類脫離動物界最原始的特征——“孝”,其后一直把“孝”作為社會管理的核心原則。由孝而敬重祖先,由敬重祖先而懷念祖先,祖先由人而鬼。領導人為論證其權力神授而神化祖先,把他們的祖先當作“神”,民間一般是不會把他們的祖先當著神的。這與宗教有本質的區(qū)別,因為祖先神首先是人,而宗教中的神雖然人格化,但首先是神,是脫離人的神,又是管理人的神。中國的祖先神不是管理人,而是福佑人。有的學者在三代找“政教合一”的證據(jù),是不科學的,或許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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