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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可能生活讀后感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需要寫一篇讀后感好好地作記錄了。那么你會寫讀后感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論可能生活讀后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論可能生活讀后感1
《論可能生活》給我啟發(fā)很深。書頁上折痕頗多,批注也密密麻麻。偶有幾次夜深人靜,手捧書卷回想往事,竟潸然淚下。感觸最深者,是作者對幸福及其追求方式的論述。
作者趙汀陽指出了幾種對幸福的常見誤解。有人認為在規(guī)范內(nèi)生活,才能獲得幸福,但是無論這些規(guī)范來自人世還是宗教信仰,都貶低了人的主體性和創(chuàng)造性,甚至可能背離人道;還有人認為獲得了快樂就是幸福,不管這種快樂來自利益或者欲望的滿足。的確,幸福常表現(xiàn)為快樂,但快樂是消費性的,幸福卻可以保留下來,為生命留下永久的意義。
所以,作者認為幸福生活等同于有意義的生活,這就要求在規(guī)劃任意一段生活時,著眼于生活意義的最大化。如果人像其他動物那樣只是生存,生活就沒有任何意義,但人作為創(chuàng)造者,給了生活以意義。
但追求生活意義,也有其常見誤區(qū)。以求學(xué)為例,家長常這樣告訴子女:考個好高中,才能考個好大學(xué);考個好大學(xué),才能找個好工作;找個好工作,才能找個好老婆……似乎求知之目的,只在于工作、老婆,而無關(guān)乎身心成長,而一代代青少年的人生,因此而孤獨、偏狹、枯燥。類似的行為都可以這樣分析:如果行動A只是為了實現(xiàn)行動B,不管行動B是否實現(xiàn),A都可能是無意義的。因為假如B沒有實現(xiàn),按照該邏輯A自然沒有意義。即使B實現(xiàn)了,會帶來一種幸福感,但以犧牲A為代價,這種幸福感會大大打折;并且A 這段生活只能成為“準(zhǔn)備生活”,也算白活。
因此,作者認為,行動能否帶必然帶來幸福,在于行動是否具有自成目的性(autotelicity)。這樣的行動,給人帶來一種無需代價的幸福。即只要有正確的`方式或步驟,這樣的行動過程自身就可以給人帶來幸福,要是行動有良好的結(jié)果,又增加了額外的幸福。所以,必須去探索、思考、辯證自己的哪些行動是具有“自成目的性”的,這樣的行動必然會讓你的生活充滿意義。一般人所忽視的是:這樣的行動或許未必是一些大事,更多體現(xiàn)在生活的細節(jié)中,因為我們是通過細節(jié)來感受生活的。如此一來,無論我們追求真理愛情,還是買房購物,或是喝茶走路,都可以獨具意義、洋溢美感。生活本身成了幸福事業(yè),所謂名利野心,反而會是瑣事。
誠如作者所言,幸福稀少珍貴,或許不在于其難于追求,只是人們理解她的方式有誤。但愿此書讓我們有些感悟,讓自己的人生,以幸福的方式展開。
論可能生活讀后感2
小時候,幸福是一顆甜甜的糖果。長大后,幸福是一通短短的電話,F(xiàn)在,幸福已變得的模糊不清,我曾想是因為我擁有的太多了,還是過去擁有的太少,只要得到一件就會容易滿足,就會感到幸福。多數(shù)人總會認為幸福就是擁有快樂,就是自身的欲望得到滿足,就是獲得利益。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中,我們卻越發(fā)的感到不幸福,甚至苦惱,痛苦。常常感嘆幸福怎么這么難,也會自我安慰的說:“邁過這個坎就會豁然開朗了,達到某個高度就擁有幸福了!边@樣的場景在我們的生活中不斷的上演著,我們似乎總在繞著幸福跑,卻總也抓不到幸福。
直到讀了趙汀陽的《論可能生活》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幸!,F(xiàn)在社會表面上看上去成功的`回避了諸如幸福這樣特別困難的問題,它試圖用快樂替代幸福,認為這樣生活就萬事大吉,但現(xiàn)代社會中的許多快樂無助于增加幸福,與快樂相比,每一種幸福都是非消費性的,它會以純粹意義的方式被保存積累,會永遠成為一個人生活世界中抹不掉的一層意義,幸福正是生活本身的成就,是人生中永恒性的成熟。幸福也不是欲望的滿足,欲望被滿足恰恰意味著這種滿足的意義是有限的,因為追求滿足就是期望有一個結(jié)局,而有一個結(jié)局的事情的意義必定是有限的,但只有具有無限意義的事情才是幸福的源泉,具有無限意義的事情是做不完的,所以值得一生去追求和珍愛。過分的滿足或重復(fù)的滿足令人厭煩,而幸福卻多多益善。與利益相比,利益是為了生活,但生活并不是為了利益,幸福的事情是生活目的,利益是實現(xiàn)目的條件,而幸福是生活目的的實現(xiàn)的效果。
幸福是存在于行動中,必須身體力行。作者認為知足常樂不可信,幸福是實實在在的,幸福的幻覺是難堅持長時間。心想事成,萬事如意也不是幸福,因為我想要的不一定是對我好的,誤導(dǎo)我們?nèi)ハ嘈挪灰欢ㄊ俏蚁胍,幸福問題必須要卷入他人問題。宗教信仰中的幸福也不是真正的幸福,因為人們只能把幸福落實在現(xiàn)實世界中而不能指望另一個世界。幸福的一個關(guān)鍵就在于幸福不能僅僅通過好的結(jié)果來定義,還必須由美好的行動過程來定義,否則不可能有幸福。幸福的行動應(yīng)該是給予性的,自由給予使人幸福,它直接地,無代價的使生活變得更豐富,幸福是絕對的收獲。
此外,作者認為幸福問題的根本性表現(xiàn)為:1。如果沒有幸福,生活中的任何一種幸福都將失去最終的價值根據(jù),我們將不知道一切事情為了什么。2。幸福是建立公正和規(guī)范的一個必要條件。
以上對幸福的解讀,讓我進一步明白幸福的含義,使我有明確的目標(biāo)去追求幸福,不至于南轅北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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