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讀后感2篇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后感一籌莫展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牛虻》讀后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牛虻》讀后感1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讀奧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一書上的。書中主人公保爾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讓保爾如此癡迷呢?帶著好奇心,我翻開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亞瑟,成長在佛羅倫薩一個富裕的家庭,是當地神學院院長蒙泰尼里和他母親的私生子。亞瑟在大學里參加了秘密革命組織青年意大利黨,作為其老師的蒙泰尼里為此很憂心。恰逢此時,蒙泰尼里即將升任羅馬主教一職,亞瑟在新任神甫的誘導下說出了組織的秘密。因此,他和黨內一批同志被捕入獄。出獄后,他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給了他一記耳光后痛心離開,與此同時,亞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雙重打擊下,亞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紙條偽稱自盡。十九歲的亞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墜入了真正的人間地獄,度過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時的他不僅相貌大大地改變了,而且已經成長為一個令敵人聞風喪膽的資產階級革命者——牛虻。牛虻用盡一切尖酸刻薄的詞去攻擊教會,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動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現,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獄。在獄中,牛虻與蒙泰尼里相認,當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間選擇一個時,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槍決,蒙泰尼里也因“心臟動脈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讀完這本書,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他給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亞瑟。關于亞瑟,書中有這么一段描寫:“他身材瘦削,個子不高,與其說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國中產階級少年,倒不如說更像一幅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從長長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纖巧的手腳,身上的每一部分都顯得過于玲瓏了,過于小巧了。靜坐時可能被誤認為是一位身著男裝的美麗少女;然而行動起來,其動作之矯健迅疾,則令人聯想到一只沒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边@是一個溫柔、善良、有著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誠宗教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擁有。他對上帝是充分信任的,這表現在他對蒙泰尼里的尊重與依賴上。作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會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他參加意大利青年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亞瑟太過于天真,他從小養(yǎng)尊處優(yōu),他不能看清楚社會的各個方面,他天真地認為宗教與革命是可以統(tǒng)一的,作為一名虔誠的宗教徒與參加革命是沒有關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賣了,這把他以前所建構的精神與思想體系全部銷毀了。他心目中的那個上帝隨著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間死去了,同時亞瑟也永遠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獄生活,書中沒有提到,只在牛虻與瓊瑪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亞瑟做過打雜的,挖煤的礦工,甚至做過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說十字架的破碎意味著亞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締造了牛虻。書中也有一段關于牛虻的描寫:“他皮膚微黑,像一個黑白種混血兒。盡管腿瘸,舉動卻像貓一樣輕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個性很容易使人聯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額和左頰被馬刀砍過而留下的那道長長的彎曲的刀痕,使那張臉破了相。當他期期艾艾說不上話來時,那半邊臉便神經質地抽搐起來!眮喩且恢粵]有利爪的馴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長滿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會勢力抓去。他是千千萬萬個資產階級革命者的典型,戰(zhàn)斗不屈、堅強、勇敢、堅強,堅定地為革命事業(yè)奉獻一生。這是他與當時眾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時由于他個人的遭遇,以及他與蒙泰尼里特殊的關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個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為激進、神經質、刻薄、行為舉止怪異。他的反對教會的文章尖銳、刻薄,尤其是針對蒙泰尼里。黨內的一些同志認為牛虻太過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為一名大主教,為人正直善良,他們認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應該對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擊。我們能說牛虻對蒙泰尼里的抨擊不與他對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關嗎?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謀害了亞瑟,這一罪過讓蒙泰尼里一生都為之自責。牛虻真的對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嗎?其實不是的,牛虻對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這種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為對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槍。十三年的遭遇讓他不敢有愛,不管是對蒙泰尼里的親情。還是對瓊瑪的愛情。
《牛虻》讀后感2
很久很久都沒有正因虛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個人而流淚了,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個冷血無情的人,只是悶騷之至、敗絮其外的模樣欺騙世人,嘴唇薄約等于冷血這種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媽說她年輕的時候看過《牛虻》,我很想問她她當時有沒有像我如此——被一種令人震驚的委屈、羞愧與痛心占滿了心房,以至于無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內心隱藏著的東西的指使——但是她說已大都記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話在唇齒間來回兜轉了幾個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聽著它在我的腸道里發(fā)出響亮的震撼我的靈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終是轉移了話題,將目光投向道路旁陰暗的模糊不清的樹影。
我似乎看得見一個瘸著腿但身著正裝,面上有一條醒目的長長的疤痕的年輕人,他的五官稱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齊卻顯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愛,他踩著隨意的散漫的步伐,臉上是毫不掩飾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間總能溢出窺探到人內心深處的罪惡與懺悔的辛辣諷刺,盡管總是真理,但是人們常常不愿提起這種令自己羞恥的舊賬,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費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亞瑟·伯頓。也許在他生命的最后,那個充滿淚水與苦難的"以前"二字能夠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總是矛盾著的,我不愿意刪去那個詞,正因太多的苦難甚至能夠改變一個人的靈魂,我的心中吶喊著:"他已經不再是那個亞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關照一下自己已經軟下來的心肝脾肺腎,我明知那個孩子——哦,請允許我稱呼他為孩子——即使在身體和心靈上傷痕累累、疲憊不堪,改變了太多,卻從未改變他對他的神父和瓊瑪的愛,即使是愛與恨糾結的纏繞,即使是深深壓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覺得靈魂不堪重負的咆哮與淚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罵、被迫把自己的生命與尊嚴踩在腳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覺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當做一個使命來做,仿佛在演戲一般,什么不應出此刻舞臺上的臺詞被他無聲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進他滿是腐爛發(fā)炎傷口的心臟。
一個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養(yǎng)良好干凈整潔的人,去了南美,在亂世中體驗了真正的地獄,當奴隸,被鞭打的勞工,然后去耍戲班子應征成為一個駝背,或者說怪物、小丑,用畸形與可笑的身體去博得那些大眾們的笑聲——我不明白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說:"人們就喜愛看這個。"他苦澀得嘴唇發(fā)抖。興許是苦難生活中碰見更加艱難的人時的自豪感與微小的滿足感,普通大眾們心中所擁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時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種年代,于是利用機會來發(fā)泄來嘲笑,這也許不是他們的錯,而是病態(tài)的社會的一種趨勢,人們被扭曲的靈魂所發(fā)生的價值觀的錯亂顛倒。
瓊瑪問他:"你為什么不抹脖子自殺呢?"
他驚奇地望著她。"我沒有想到你會問我這個,"他說,"我的工作怎樣辦?誰幫我做呢?"
受盡了命運的折磨,被最信賴的人欺騙,并且在臨死之前仍然沒有得到他所苦苦掙扎著向殘酷的生活討要、哀求的愛,他所愛的,永遠愛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寫文章尖銳地嘲笑他,但是最終正因他放下槍,只為了他顫抖得如此瘋狂,最愛的,最恨的,但仍是最愛的——父親,他這副軀殼的父親,他的靈魂的父親,他所敬愛的神父,永遠的。
那個紅衣主教最終選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許是生活的苦難讓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沒有任何好處,他所領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觀看著人間的所有丑惡、悲苦與卑微,仁慈而冷血,博愛而殘酷。他體會到的是宗教是人們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讓毫無目的的生活變得有那么一點渺茫的能夠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許存在,但是他不必須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樣說,他并沒有真正的解決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難。
我是一個喜愛HAPPY 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著微微的渴求,興許那個可憐的列瓦雷士能夠最終逃出來,在我看來,沒有什么比活著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終死了,太過于貼合情理的,看多了戲劇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無與倫比的辛酸。
但是我卻在流完了眼淚后恍惚覺得,他最后解脫了。從自尊被踐踏的苦難的回憶中,從愛恨交織感情從未得到應有的回應中,從一次又一次的冒險心驚膽戰(zhàn)中,從痛苦不堪勒緊的皮帶與手銬中,從永不停息的令他沒有力氣站立的病的折磨中,從太過沉重的緊迫的職責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愛呢?他犯了很多錯誤,但是常常堅持真理成為了他的動力,仿佛他僅為這個而存在。
亞瑟為了青年團,為了上帝,為了瓊瑪,為了親愛的神父,為了光明的未來而存在,而列瓦雷士僅僅為了*,為了他所堅持的事業(yè)而存在,我?guī)缀跄軌蚩匆妬喩撵`魂只有最強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動殘留在那不被侵蝕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為了絕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許對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無懼。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強烈的委屈與不值。
他興許是個英雄,興許不是。
我想到的卻不僅僅僅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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