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管理制度6篇[精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1.1 為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進行,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經營活動及相關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
1.3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安全技術管理機構及職責
2.1 公司設立安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全面監(jiān)督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
2.2 安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并對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3 安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安全技術培訓、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4 各部門、車間應設立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并接受安全技術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和指導。
三、安全技術措施
3.1 公司應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評估,識別潛在的安全風險,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2 公司應確保設備、設施、工藝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guī)定,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維護。
3.3 公司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責任人,確保在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應對。
3.4 公司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管理,確保儲存、使用、運輸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
3.5 公司應建立安全技術檔案,記錄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安全檢查結果、事故處理等信息。
四、安全技術培訓與教育
4.1 公司應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4.2 安全技術培訓內容應包括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技術標準、操作規(guī)程、應急預案等。
4.3 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4.4 公司應鼓勵員工參與安全技術研究和創(chuàng)新,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水平。
五、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
5.1 公司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進行。
5.2 安全檢查應覆蓋公司的所有生產經營活動及相關部門,包括但不限于設備、設施、工藝、危險化學品等。
5.3 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應對各部門、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得到有效執(zhí)行。
5.4 公司應建立安全隱患舉報制度,鼓勵員工積極舉報安全隱患,并對舉報人進行獎勵和保護。
六、事故處理與報告
6.1 公司應建立健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對發(fā)生的安全事故進行及時、準確的報告和調查處理。
6.2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傷亡情況、經濟損失等。
6.3 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循“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廣大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6.4 公司應對事故處理結果進行公示,接受員工和社會監(jiān)督。
七、附則
7.1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7.2 本制度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7.3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控制施工過程中不安全因素,規(guī)范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應在危險因素辨識、評價的基礎上遵循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可行、先進科學的原則,注重措施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范圍包括:
1、改善施工環(huán)境和生產條件,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措施;
2、保護作業(yè)人員的身體健康,防止職業(yè)病發(fā)生的措施;
3、保證施工生產順利進行,抵御自然外力因素破壞的措施。
第二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第四條 各項目部技術部與質安部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責任部門。
第五條 在編制施工技術措施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應根據防范事故類別和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規(guī)定,由具備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完成,經會簽、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
第六條 下列單項工程施工(作業(yè))時,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開挖;
2、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開挖、支護;
3、塔式起重機、垂直提升架等安裝與拆除;
4、大型模板施工;
5、高度超過20米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欄腳手架、卸料平臺。
6、掛籃架施工;
7、安全網架設;
8、工程爆破;
9、樁基施工;
10、起重吊裝工程;
11、預應力張拉施工;
12、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5m,或跨度超過15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13、5m以上的邊坡施工。
14、作業(yè)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
第三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和執(zhí)行
第七條 安全技術措施應遵循“三同步”的原則,即:安全技術措施應與施工技術措施同步編制、同步交底、同步實施。
第八條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后,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第九條 安全技術措施由質安部組織落實,各作業(yè)班組負責執(zhí)行,安全監(jiān)督處負責監(jiān)督。
第十條 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后的結果,應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
第十一條 報請建設工程監(jiān)理單位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時邀請監(jiān)理單位人員參加驗收。
第四章 安全技術措施的監(jiān)督與管理
第十二條 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后,應經常檢查,保持其有效。
第十三條 需要修改安全技術措施時,作業(yè)班組應向質安部報告,由原編制部門重新修訂、審核、批準。
第十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文件、檢查、驗收及其它相關記錄應妥善保存。
第十五條 局相關職能部門鼓勵推廣應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鼓勵創(chuàng)新安全技術,不斷促進安全技術的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
第十六條 違背本制度規(guī)定,造成事故和損失的,依據局《安全管理辦法》、《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及其它相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提高生產、工作和服務質量,制定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總則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員工,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
2.本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安全教育、事故處理等方面。
二、人員管理
1.員工應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工作。
2.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3.員工在發(fā)現安全隱患或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并參與整改。
4.員工應定期進行體檢,確保身體健康,避免因疾病導致工作安全事故。
三、設備管理
1.所有設備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操作程序進行使用,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2.在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3.設備管理人員應具備相關的技術知識和經驗,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4.對于涉及安全的設備,必須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和評估。
四、安全教育
1.每年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2.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如何正確操作設備、避免事故發(fā)生、緊急處理等方面。
3.對于新員工,應在入職時進行安全培訓,確保其了解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事故處理
1.對于發(fā)生的.安全事故,必須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制定整改方案。
2.對于責任人員,依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懲處,并加強安全教育。
3.對于事故的直接后果,要加強管理措施,確保不再發(fā)生類似事故。
六、附則
1.本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執(zhí)行,并定期進行檢查評估。
2.對于違反本制度的人員,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的更新和修改,須經過管理層的批準。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4
為了保障組織內部信息系統(tǒng)和數據的安全,規(guī)范安全技術管理流程和措施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標
1. 提高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性,減少安全風險。
2. 保護關鍵信息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管理責任
明確安全技術管理的責任和權力,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執(zhí)行。
三、安全技術評估
1. 評估現有安全技術措施的有效性、安全風險的程度和所需的安全技術資源。
2. 確定安全技術管理的優(yōu)先級和目標。
四、具體措施
1. 安全政策和制度:
制定和實施信息安全政策和制度,明確組織安全目標、原則和責任。
推動安全政策和制度的`落地實施。
2. 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
通過安全風險評估,準確識別和評估信息系統(tǒng)和網絡存在的安全風險。
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進行管理和防控。
3. 訪問控制:
采用適當的身份認證、授權和訪問控制機制。
限制非授權用戶對系統(tǒng)和數據的訪問,并監(jiān)控和記錄用戶的操作行為。
4. 系統(tǒng)安全和漏洞管理:
對系統(tǒng)進行安全配置和加固,修補系統(tǒng)漏洞。
及時升級和更新系統(tǒng)和應用程序,防止惡意攻擊和利用系統(tǒng)漏洞進行入侵。
5. 網絡安全設備和技術:
使用防火墻、入侵檢測和防御系統(tǒng)、反病毒軟件等網絡安全設備和技術。
保護網絡免受外部攻擊和威脅。
6. 加密技術:
采用對稱加密和非對稱加密技術,對重要數據和通信進行加密處理。
確保數據傳輸的機密性和完整性。
7. 數據備份和恢復:
定期備份重要數據和系統(tǒng)配置信息。
確保在數據丟失或系統(tǒng)故障時能夠及時恢復數據和恢復正常工作。
8. 安全審計與監(jiān)控:
通過安全審計和監(jiān)控手段,對系統(tǒng)和網絡進行實時監(jiān)控。
及時發(fā)現和響應安全事件和威脅,并進行安全日志審計和行為分析。
9. 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和培訓:
定期開展員工的安全意識教育和培訓。
提高員工對信息安全的認識和對安全事件的應對能力。
10. 應急響應和處置:
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和處置流程。
能夠及時、有效地響應和處理安全事件,縮短事故恢復時間。
11. 第三方合作伙伴安全管理:
與外部合作伙伴建立安全合作伙伴關系。
明確安全要求和風險責任,確保整個供應鏈的安全。
12. 安全審核和評估:
定期進行安全審核和評估。
檢查并驗證信息系統(tǒng)和網絡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規(guī)性,及時發(fā)現問題并進行改進。
五、標識管理
1. 標識類別:包括設備包機牌、五小電器包機牌、電纜去向牌、防爆合格證等。
2. 標識內容:詳細列出設備、電纜等的安裝地點、使用時間、使用單位、包機人等信息。
3. 領取和貼掛標準:明確標識的領取流程、貼掛位置和方式,確保標識的準確性和規(guī)范性。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確保公司各項安全技術工作的規(guī)范、有序進行,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涉及安全技術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操作、工藝流程、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與使用等。
二、職責與分工
1、安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修訂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其執(zhí)行情況。
2、各部門負責人應確保本部門員工遵守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員工應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三、安全技術管理要求
1、設備安全:
。1)設備采購時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標準,嚴禁采購無資質、無認證的產品。
。2)設備使用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完好、無故障。
。3)設備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具備相應的操作資質。
2、工藝流程安全:
(1)制定完善的工藝流程,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穩(wěn)定。
。2)對關鍵工藝環(huán)節(jié)進行重點監(jiān)控,及時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
(3)定期對工藝流程進行審查和優(yōu)化,提高生產效率,降低安全風險。
3、安全防護設施:
。1)根據生產現場的安全需求,設置合理的'安全防護設施。
(2)定期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
。3)員工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發(fā)現損壞或失效應及時報告。
四、安全技術培訓與教育
1、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安全防護設施的使用、應急預案的演練等。
3、培訓結束后應進行考核,確保員工掌握所學知識。
五、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1、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各部門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各部門應定期對自身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進行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公司應將安全技術管理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對安全技術工作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附則
1、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2、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制定補充規(guī)定。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篇6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技術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二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三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四條:對于專業(yè)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拆除及基礎和附著的設計、孔洞臨邊防護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五條:對于結構復雜,作業(yè)危險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外,還應有設計計算和詳圖。
第六條:編制施工專項技術方案,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應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技術、施工、安全等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質量要求、周圍環(huán)境、結構形式等進行策劃,并編制專項技術方案,由技術負責人(項目部)編寫,分公司技術副經理審批,未經審批,不準施工。
第七條:專項技術方案審批后,必須遵照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簽認后方可生效。
第八條: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yè)負責人(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專、兼職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要全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第九條:施工現場的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員、項目部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保符合標準、規(guī)范等要求,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xù)方可使用。
第十條: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應該量化、具體,存在問題必須在整改后重新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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