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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19世紀中期清朝軍隊的演變
摘 要:本文以19世紀中期戰(zhàn)亂之際的安徽為中心,厘清了“兵”、“勇”、“團勇”與“練勇”的概念,并從“勇營”、“練軍”到“勇營留防”的發(fā)展過程,探討了清朝軍隊的演變及與基層社會武裝的關系,進而提出清末基層社會武裝及代表人物由之進入并留駐上層政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19世紀;軍隊;演變
清朝國家經(jīng)制軍隊有八旗、綠營兩個體系,八旗兵員極其有限,早在清前期即已腐敗,不堪征戰(zhàn)重任。綠營軍是漢軍,由“兵”組成。兵有兵籍,隸屬兵部,世代承襲。綠營軍制度上存在著的嚴重弊病,養(yǎng)成了綠營兵將漫無紀律、慵懶渙散、鉆營猾巧、謀利斂財、貪生怕死的積習。
綠營軍“兵”之外,各營多有“勇”的名目①!坝隆笔菫槌鋵嵕G營軍兵力,從民籍中臨時雇募而來的!坝隆,作為綠營兵的附庸,無獨立編制,惟從綠營將弁指揮。其糧餉雖不如“兵”,但同“兵”一樣由官方糧臺供應。這些“勇”多為無業(yè)游民,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離開故土,隨綠營軍征調各處出戰(zhàn),除訓練、紀律更不如“兵”外,已同“兵”沒有兩樣。19世紀戰(zhàn)亂之時,綠營軍中的“勇”成了擾民、兵變的主力。咸豐二年(1852)太平天國永安建制,清大吏孫鏘鳴奏稱“廣西難平之患,尚不在永安一處。其召募之廣勇及各處壯勇,均不受節(jié)制。戰(zhàn)不向前,處不安靜,并有暗中通賊者,間于裁汰,遂肆劫掠,新到湖勇尤節(jié)節(jié)滋事”。各勇騷擾的嚴重程度,從清廷相對應的嚴厲措施可以看出。咸豐帝諭令琦善、向榮、陳金綬等將不法各勇“嚴行查拿,就地正法,所過地方官均飭令一體嚴辦。各屬團練紳民,如遇此等兇徒,隨地拿獲格殺勿論”;“仍著向榮于所帶募勇,加意防范,總宜陸續(xù)設法遣散為要,慎勿勉強羈縻,以貽后患”②。19世紀中期戰(zhàn)亂中,綠營“兵”、“勇”皆不可用,亟須兵力的上層政權則不能不把目光集中到基層社會的武裝上來。
清代基層社會武裝可分為“團勇”與“練勇”!皥F勇”是業(yè)余武裝,各家出壯丁,守望相助。有警守卡,打仗助陣!熬氂隆笔菍I(yè)武裝,由基層社會組織招募“四方精銳”組成,或二百,或三四百,于城內設一總局,公擇紳士主之,日事訓練,有警調發(fā),守卡打仗。按照團練自保的組織原則,清官方規(guī)定,團勇(或稱團。┰从诒<祝骸皥F總責之甲長,甲長責之牌長”,牌長責每戶二丁抽一,“如一戶二人,責其身體壯大、心性誠實者一人為壯丁”,不得以無用之人充數(shù),亦不得雇傭游手無賴之人頂替。對于基層社會組織招募的專業(yè)武裝——練勇,則反復強調須杜絕市井不逞之徒的濫入,或從團勇揀出,或從本地有家有業(yè)之民中招募。同時規(guī)定,禁止各級官員擅自征調。
事實上,19世紀中期戰(zhàn)亂中,基層社會組織各紳士奉州縣各級官員號召,已率練勇出戰(zhàn),加入了綠營軍征戰(zhàn)的行列。如安徽有舉人李元華所率六安勇,翰林院編修李鴻章所率合肥勇等。咸豐帝亦下諭旨:“安徽、河南、山東、江南交界地方……有自備資斧,募勇投效軍營,立即奏請優(yōu)獎,或給官職,或給翎枝、勇號!雹
另一方面,清朝軍政各級官員變原來的募“勇”,為募“練勇”,也就是說,綠營原有“兵”、“勇”之外,由地方軍政官員統(tǒng)一指揮。與綠營“兵”“勇”共同作戰(zhàn)的還有基層社會由紳士統(tǒng)率的專業(yè)武裝——“練勇”!熬氂隆钡谋澈,是源于保甲的“團勇”、“團練”!熬氂隆钡囊徊糠旨{入綠營(或“投效”,或被“招募”),則改變了綠營原有“勇”的成分。如咸豐二年(1852)十月,“安徽巡撫蔣文慶奏陳招募練勇事宜”;三年(1853)正月咸豐帝諭令周天爵“即將現(xiàn)在所募親信練勇或屬百人或千人,自成一隊,查看何處持重,即督率前往防剿”④。在基層社會組織各紳士,率基層社會武裝“練勇”協(xié)助國家經(jīng)制軍綠營征戰(zhàn),本是雙重統(tǒng)治格局下理所當然的行為;在上層統(tǒng)治者,則是一方面利用基層社會武裝調整組織兵力,一方面限制基層社會武裝過分發(fā)展的一箭雙雕之舉。
以安徽六安為例⑤。
咸豐四年(1854)四月,六安被太平軍攻克。六安西鄉(xiāng)九保各紳董紛紛“起練”、“起勇”,“簡精銳、整器械、密暗號、嚴偵探”,并齊集蘇家埠保,約期攻城。失敗后,舉人李元華等再檄東北鄉(xiāng)各保紳董,各領練勇,分四隊攻城取勝。咸豐帝以六安官紳“不費公家一兵一餉,力克堅城,為軍興以來所未有”,將有功各紳分別授予文武官職:茅念劬為直隸州知州、李元華為知州、趙霖為守備等。
可知六安各紳在州城被太平軍攻克后,以保甲團練為基礎“起練”、“起勇”,組織了基層社會的專業(yè)武裝“練勇”,并率之攻城復城,而“不費公家一兵一餉”,說明這支“練勇”初起之時,完全是基層社會組織自己的武裝。然其后各紳分別被授予文武官職,特別是“守備”這樣的綠營武職,則反映了清官方將其納入上層軍力結構的企圖。
六安克復后,“官紳招居民編練丁以備城守”,時福建陸路提督秦定三率綠營兵勇15000名至,檄六安練總曹遠榮為前導。曹遠榮將秦軍導至資助其練勇的“旌德呂姓”商販積谷所在地酆鎮(zhèn)駐扎,而后傳集各保紳董共議助攻。有舉人尹寶圭獻策“攻舒(城)保六(安)”,遂商定各保按貧富大小,定所出“練勇”之多寡;其不得力者,“則出資如所派”,曹遠榮“別募精壯以應之”。這些“練勇”統(tǒng)一號稱“曹勇”。六月,“曹勇”齊集,不下一萬數(shù)千人!熬G營居鍋底山,而曹勇星羅棋布分據(jù)各村莊”。秦定三乃“傳隊分路”進攻舒城,并于城外擊退太平軍援軍。曹遠榮因之被“欽授”五品銜,尹寶圭授知縣,“均賞藍翎”。十二月,城猶未下,各紳董“憂費之不繼”,與曹遠榮議裁勇數(shù),留勇2500名,其中200名分駐招慶寺等各保防合肥土匪,2300名隨營。翌年四月,“鹽菜錢竭”,曹遠榮通稟各大帥,安徽布政使“撥解銀一千兩”;知州茅念劬調曹遠榮之子曹繼文赴西鄉(xiāng)剿匪,獲匪掠竹木,變價得錢七千余串,撥充勇費。秦定三在舒城城下建立營壘,將曹勇分為五營,圍其西北;調孟勇、舒勇圍其東;自率貴州開化兵勇掘兩條地道,即將穿城。城南又有桐城紳士胡子卓招募練勇。太平軍擔心合圍,于咸豐六年(1856)正月撤出。是役“歷時二十一月,用費三十余萬”,東南鄉(xiāng)32保各紳董“竭力籌辦”,居民“竭力輸將”,曹遠榮晉四品頂戴換花翎,尹寶圭晉知州。既克舒城,秦定三調“曹勇”進攻桐城,曹遠榮以無餉辭。安徽巡撫命廬州知府、潁州知府會籌。遂選勇一千名,以舒城、桐城、六安各負擔三分之一餉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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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可知六安各紳統(tǒng)率號為“曹勇”的“練勇”出戰(zhàn)舒城,參與了以秦定三為首的綠營軍的征戰(zhàn)。特別是當年十二月裁勇后,有2300名“曹勇”正式隨營。此“練勇”與綠營原招募的“勇”多有不同。綠營原招募的“勇”,“非饑餓無賴,即梟桀不逞”,“茍錢谷豐裕、賞賜優(yōu)渥,可激使一戰(zhàn),戰(zhàn)亦浪戰(zhàn)無法,乘勝爭利,易蹶主將”;若“小不如意,睢目而疾視,沙行而偶語。一旦有急,鋌而走險,不能有益,適足為禍”。有的“勇”招自外地遠鄉(xiāng),如“廣勇”、“潮勇”、“川勇”,多為強宗豪姓素昔蓄養(yǎng),抱結成團,“苦大帥統(tǒng)之無方,馭之無術。良者弭首而就法,強者長嘯而遠引”⑥。而曹勇這樣的練勇,其成分則為本鄉(xiāng)本土有家有業(yè)、為保衛(wèi)鄉(xiāng)土家業(yè)而戰(zhàn)之人,不是為勇費而來的市井無賴;其首領則為本地各族紳士——冠之以“曹”即可為證,其下營官、司糧餉出入、勸捐文案亦均為本地各族紳士。如此,戰(zhàn)斗力自然增強許多。然此“練勇”與后來的“勇營”仍有不同:其仍為綠營附庸,受綠營將領指揮,勇費、糧餉也部分官撥。在這些根本點上,隨營練勇——“曹勇”與綠營原來的“勇”無大分別。而隨軍“練勇”由官方支付費用,似乎最初是人們的共識。咸豐帝自己曾說過:“廣東候補千總香山縣武舉韋允開于道光二十一年以團練義勇為名冒領帑項肥己,朕無不俯允所請!雹甙不昭矒崾Y文慶奏陳“安徽招募練勇事宜”之前,也曾先上“募勇留餉請飭核實辦理”一折,請將全省上下忙地丁關稅契雜監(jiān)銀通計約一百三十余萬兩一并存留,作為防堵之用。論文試論19世紀中期清朝軍隊的演變來自WWW.66WEN.COM免費論文網(wǎng)'p>
但是由于財政支絀,清統(tǒng)治者在絕大多數(shù)場合,要求“練勇”自行解決經(jīng)費,也就是由基層社會組織捐輸解決。如此,各級軍政官員將“練勇”直接招募入營的做法一直受到限制,而更多地采取調集各地“練勇”配合作戰(zhàn),或聯(lián)合作戰(zhàn)的辦法。這使附于綠營的“練勇”,成為綠營舊“勇”及湘淮軍“勇營”的中間形態(tài)。z+_`YP=Bb?(9;rmzv=,+?f|{q7Q?T(R 大學生畢業(yè)論文+!~Q\&mBG&Z 2A2AC&[Yb0
人們通常認為,“勇營”源于湖南,起始為江忠源。江忠源是湖南新寧人,道光舉人,辦團練起家。太平天國軍興后,江忠源招募以新安練勇為主的“楚勇”五百人,赴廣西參戰(zhàn),屢立功,聲名大噪。漸率楚勇獨立作戰(zhàn),最終確立了“以勇代兵”的思想和全由“練勇”組成的新的軍隊模式⑧。他在給曾國藩的一封信中說:
夫兵之弊,由國家承平日久,市井游猾之徒無所得食,攢入營伍,求肥其身,養(yǎng)其妻子,不知打仗殺賊為何事。有游猾之尤者,工于語言,趨蹌以媚其上,為之上者,喜其媚己也,而予之官。彼以是術得官,必以操是術而黜陟眾官。相沿已久,積重難返,營務安得不壞?軍政安得不弛?一旦有事,惟相率而逃耳。若勇則募于有事之時,皆山野樵魯之夫,其猛悍之性尚為可用。然從征日久,得錢易則習于奢華,殺人多則果于殘忍。事平之后散處田間,則貽異日無窮之禍。故論目前擊賊之用,則兵不如勇,而論異日遣散之難,則勇不如兵。然源終不欲以兵易勇者,兵之患在本源,倉促而難拔;勇之患在流弊,先事而可防。且急則治標,近日之時勢,寧取其勇悍搏擊之勇,而后日遣散之難,尚可求其人求其法以治之也。
江忠源十分清楚使基層社會保持低度軍事化的重要性,認為如若以“勇”代“兵”,將來事平之后曾為正規(guī)軍隊歷經(jīng)陣仗的“練勇”返回家園,散處田間,勢必使基層社會組織武裝——“團練”的戰(zhàn)斗力發(fā)生變化,使統(tǒng)治者維持基層社會低度軍事化的希望化為泡影,終啟“異日無窮之禍”。但江忠源深知綠營兵已不可恃,萬不能以“兵”代“勇”。江忠源認為即時整頓綠營無異于臨渴掘井,為救急,只有先“治標”,只有以“勇”代“兵”,其他以后再說。這種思想在江忠源奏陳“軍務所關得失八條”中也可看出。其中第二條“撤提鎮(zhèn)”,隱約反映了他從自率楚勇以營為單位的情況出發(fā),摒卻綠營提鎮(zhèn)指揮、營自為戰(zhàn)的想法和做法;第三條“汰弁兵”,則進一步指出綠營弁兵“巧猾怯懦之流,無事則應對趨蹌,臨陣則趑趄退避,論功則多方鉆營,遇敗則巧為推諉”,實宜裁汰;而練勇“樸實耐苦之人,軍令宜于服習,令進則進,令退則退,故可得而用”等⑨。
論者以為,江忠源所率之勇從“練勇”轉變?yōu)椤坝聽I”的關鍵,在于其最終成為獨立于綠營之外全由練勇組成的一支方面之師⑩。然實際上如王?運《湘軍志》云:“楚軍起于江忠源,其時以三百人從烏蘭泰,不能成營制。后忠源官尊師眾,第從先廓之,而法制不改!苯以此手,似乎還不能稱之為“勇營”,而仍是介乎“勇”與“勇營”之間的“練勇”。楚勇曾因鬧餉求賞發(fā)生兵噪,被裁撤不少,可知其糧餉仍有部分為官方支給;而楚勇被“裁撤”,加之“血戰(zhàn)陣亡,所存無多”,江忠源集兵募勇補充兵力,仍以兵勇為主——他轉戰(zhàn)江西時曾有奏片:請調云貴湖廣兵六千,再募勇三千,合為一萬,自成一軍。咸豐三年(1853)末,他在六安接安徽巡撫印信、馳救廬州時,率領的仍是一支“練勇”(楚勇數(shù)百名及新募的六安霍邱勇2000名)、“兵”、“勇”(四川兵、開化勇、廣勇700余名)組合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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