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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程團體活動教學法探討與實踐
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程團體活動教學法探討與實踐作者/何蓮
摘 要:為了提高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效率,必須在教學方法上進行不斷地改革與創(chuàng)新,在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中引入團體活動教學法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的有益嘗試。團體活動教學法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有目的地引入或創(chuàng)設團體游戲、角色扮演、小組輔導,以引起學生一定的態(tài)度體驗,從而幫助學生理解教材,并使學生的心理機能得到發(fā)展的教學方法。它可以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學生的分析能力和綜合能力,有助于實現(xiàn)“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的目標。團體活動教學法符合人類認知規(guī)律,符合黨和國家政策要求,符合大學生德育教育規(guī)律。
關鍵詞:團體活動教學法;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策略;教學
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以下簡稱“基礎”)課是一門幫助大學生成長、成才的思想政治教育課。它擔負著既要向學生傳授理論知識,又要教育學生的任務。因此,如何增強課堂的教學感染力,使教學內容生動、活潑,提高課堂效率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采用團體活動教學法,有利于提高“基礎”課的教學效率。
一、團體教學法的含義
團體活動教學法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有目的地引入或創(chuàng)設團體游戲、角色扮演、小組輔導,以引起學生一定的態(tài)度體驗,從而幫助學生理解教材,并使學生的心理機能得到發(fā)展的教學方法。使用團體活動教學法可以活躍課堂氣氛,激發(fā)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生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在課堂上,學生充分運用自己的視覺、聽覺、感覺等方式,手腳并用,開展活動,這樣學生在活動中學習,在學習中活動,提高學習效率,增強學習效果。“游戲教學”應用于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中,增強趣味性,使學生在游戲中受到教育。
二、團體活動教學法在“基礎”課程教學中的實施策略
在對團體活動教學法內涵進行界定,對其實施依據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我們對團體活動教學法在“基礎”課中的實踐進行如下的設計:
1.課前準備
團體(如小組)是團體活動的基礎,團體活動是在此基礎上實現(xiàn)的。所以首先要構建團體。在思想道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課第一堂課上就要精心設計組建活動小組。一般在第一次課上,可設計一個“相逢是緣”的團體活動,花10到20分鐘時間,以班為單位,一個班級分為幾個小組(一般一個小組8~9人),由班長組閣選小組長,然后,自由組合,分配小組長,教師放《相逢是首歌》。
2.課堂實施
在課堂上實施團體教學活動。根據每次課的教學內容,相應的采用適當?shù)膱F體活動、團體討論、團體游戲等,讓學生在團體內進行,使他們身臨其境,感受和體驗活動所帶來的意義和價值。運用團體活動教學法應該注意的問題。“基礎”課實施團體活動教學法,要充分發(fā)揮教師的主導性作用和學生的主體性作用,要求教師巧妙主導教學過程,采取和借助多種手段充分展示課程知識所包含的“問題”和現(xiàn)實性。調動學生參與教學活動的主動性,從而實現(xiàn)“基礎”課的教學目標。
二、“基礎”課中實施團體活動教學法要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1.團體活動的創(chuàng)設要符合教學內容
創(chuàng)設團體活動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學生理解、消化學習內容。所以創(chuàng)設的團體活動要與教學目標緊密結合,符合教材內容,抓住其中的重點、難點。
2.充分發(fā)揮教師“主導”和學生“主體”作用
在進行團體活動教學時,教師應處于“主導”地位,學生應處于“主體”地位。由于教師的“主導”作用沒有能夠得到充分發(fā)揮;教師根據教材內容、教材目的,教學重點設計出了教學活動,但學生不買賬,不來氣,這是學生的“主體”作用沒得到發(fā)揮。只有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充分發(fā)揮出來,團體活動教學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3.挖掘團體活動形式
團體活動教學旨在讓學生多看(觀察)、多聽、多想(思考),多說(表達)、多做(操作)、多感受(體驗)、多合作(交流)也就是要求學生參與。要調動學生參與教學的主動性、積極性要是通過一定的形式和手段來實現(xiàn)的。在探索學生團體活動教學的形式時,教師要充分設計,要做調查工作,充分了解上課學生的專業(yè)特點和知識背景,了解學生的需求,使活動形式符合學生的特點。這就對教師要求較高,所以教師要不斷學習,不斷開闊自身的視野,提高自己的業(yè)務能力;也要加強修養(yǎng),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實踐證明,在“基礎”課程教學中運用團體活動教學法是一種有效的教學方法。有利于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扭轉學生認為“思想政治理論課就是枯燥難懂的純理論”的思維定式;有利于進一步貫徹“以學生發(fā)展為本、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教學原則;有利于讓學生擺脫思想政治理論課無用論的怪圈,真正做到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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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何蓮,女,重慶人,長江師范學院思想政治課教學與科研部《思想品德修養(yǎng)與法律基礎》教師,副教授,碩士,長期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學研究。
。ㄗ髡邌挝 長江師范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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