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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臺諫制度的運作看宋代的人治
提要:宋朝是中國古代臺諫政治最發(fā)達的一代。本文的著重點不是宋朝的臺諫制度,而是就兩宋臺諫制度的實際運作,結合儒家的名節(jié)觀,“異論相攪”與“一道德”的爭論,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風聞言事等,進一步探討古代臺諫政治的成敗得失,分析和批判古代的人治。關鍵詞:法治、法制、臺諫、名節(jié)、異論、腐敗、人治。
引言
法治固然需要有完備的法制,能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但縱觀中華數(shù)千年史,更重要的還是對任何權力能夠進行有效的制約和監(jiān)督,這才是秉公執(zhí)法的根本保證。因為書面規(guī)定的法制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人可以制訂法制,也可以破壞法制,鉆法制的空子。就以天水一朝而論,經(jīng)過歷代的編纂,法制的書面規(guī)定是十分詳密的,所謂“事為之防,曲為之制”,①任何政務大致上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例可援,然而只要稍稍有點歷史常識,誰都不會承認宋朝是個法治時代,其書面規(guī)定與實施、運作之間,無疑存在著極大的彈性和伸縮余地。
中國古代政治,特別從秦漢以來,總的說來,是向著加強君主專制的方向和軌道演變的。但決不是說,皇帝的權力就總是不受任何制約。無論是古人政治經(jīng)驗的積累,還是儒家思想,都相當強調今人所謂的監(jiān)察權,其中心設計,一是對皇帝諫諍,二是對百官糾劾!爸G官掌獻替,以正人主;御史掌糾察,以繩百僚”。②宋朝的御史和諫官合稱臺諫,在
①《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卷17太平興國元年十月乙卯。
②《山堂群書考索》續(xù)集卷36《臺諫·諫官御史其職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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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政治生活中無疑起著重要作用。關于宋朝的臺諫,已有不少論著,特別是賈玉英先生著有《宋代監(jiān)察制度》,作了相當詳細的論述。本文只擬從臺諫制度的實際運作的角度,對宋朝的人治作一些分析。
宋朝臺諫政治之特點
中國古代的臺諫政治,特別是宋朝的臺諫政治,某種意義上可說是專制政治下的一種巧妙的法制設計,是否可作如下的幾點歸納:
第一,眾所?知,“中國專制主義皇權理論是由先秦的法家奠定,并經(jīng)過漢儒的緣飾而形成的”!爸袊饨▽V浦髁x皇權的理論是韓非的君主獨裁加上董仲舒的天人合一”。①皇帝神圣和獨裁既是基本原則,照理說,代表皇帝“繩百僚”的法制尚有存在的必要,而“正人主”的法制就無從說起。但是,由于儒法學說的雜揉,按《尚書·說命上》之說,“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圣”,諫諍和糾察制度就有設立的必要。據(jù)上述政治倫理,皇帝和大臣決非是天生的圣聰和神明,一貫正確,不能有權就是有理,權位高就是有理。唯有“從諫”,方能達到“圣”的境界。這又與先秦法家強調君主一人奮私智而獨斷的主張相鑿枘。由此可見,秦漢以降的儒家思想,往往包含著自相矛盾的因素,但又決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式的絕對排斥,而在於收到相反相成之效的一種平衡式的互補。今人所謂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其實正是設置臺諫官的理論依據(jù)。
第二,古代儒法兩家都是強調建立貴賤尊卑分明的等級秩序。自秦漢以來的歷朝,自然都是等級觀念深固,等級制度森嚴。但是,臺諫制度的建立,卻是按照另一種思路,就是從制度上保證小官諫諍皇帝,彈劾大官。依北宋元?時和南宋的官品令,侍御史是從六品,殿中侍御史和左、右司諫是正七品,左、右正言和監(jiān)察御史是從七品。②他們官品雖低,卻可明人不做暗事,“明目張膽”地彈擊高官,批評皇帝。凡是彈奏某個大官,按例必須將奏疏的“副本”遞送此人,③決不是當一個偷偷摸摸的舉報者。用一個不恰當?shù)谋扔,一個司局級的干部,甚至還不夠司局級,卻可公開批評國家領導人。這又不能不說是在專制體制下的某種平等和民主精神。此種制度其實是上引《尚書》之說在法制上的貫徹,而與貴賤尊卑的秩序相悖,實際上也是相反相成的互補。國家專門出俸祿養(yǎng)一批官員,不管實際行政事務,而飽食終日,只是對時政以至皇帝、百官的私生活百般挑剔,橫挑鼻子豎挑眼,這不能不說是一種相當巧妙的政治設計。
第三,允許“風聞言事”。④王安石說:“許風聞言事者,不問其言所從來,又不責言之必實。若他人言不實,即得誣告及上書詐不實之罪。諫官、御史則雖失實,亦不加罪,
①周良霄先生《皇帝與皇權》第292-301頁。
②《職官分紀》卷6,卷14,《宋史》卷168《職官志》。
③《老學庵筆記》卷8。
④關于風聞言事的研究,可參見賈玉英先生《宋代監(jiān)察制度》第111-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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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許風聞言事!雹偈聦嵶C明,特別是許多埋藏很深的腐敗問題,是很難揭發(fā)的。如果以揭發(fā)不實處以誣告、誣蔑等罪,就等于杜絕了諫諍和糾劾之路,必須允許所論的人和事與實際情況有出入,而實行言者無罪。這無疑是古代監(jiān)察制度的一條可貴的經(jīng)驗,時至今日,仍不失其借鑒意義。
第四,在君主專制的條件下,敢于直言是極其不易的!盾髯印こ嫉榔氛f:“大臣父兄有能進言于君,用則可,不用則去,謂之諫;有能進言于君,用則可,不用則死,謂之爭。”他是將諍作為更高一級的諫,即犯死直諫!俄n非子·說難》將諫諍比喻為觸犯龍的逆鱗,而有殺生之禍。唐太宗也說:“人臣欲諫,輒懼死亡之禍,與夫赴鼎鑊,冒白刃,亦何異哉?故忠貞之臣,非不欲竭誠,竭誠者,乃是極難。”②在古代的歷史條件下,“文死諫,武死戰(zhàn)”,③確是可以作為文武官員的最高道德標準。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約,“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誓不誅大臣、言官”,“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④證明這個開國皇帝確有政治遠見,其誓約無疑是保證言路暢通和監(jiān)察權實施的重大措施,體現(xiàn)了專制時代難能可貴的寬容政治。與其他朝代相比,宋朝強調優(yōu)禮士大夫,臺諫官的諫諍和糾劾條件在不少場合是比較寬松的,他們受到宋太祖誓約的保護,最重的處罰不過是流放嶺南。這是宋朝臺諫政治比其他朝代發(fā)達的一個重要條件。蘇軾說: “歷觀秦漢以及五代,諫爭而死蓋數(shù)百人,而自建隆以來,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風采所系,不問尊卑,言及乘輿,則 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雹 盡管宋太祖的誓約在北宋時并未公開,但已經(jīng)造成了無須“文死諫”的寬松條件,導致宋朝臺諫政治的發(fā)達,確是前朝后代所無的。
第五,宋人時或強調,“天下者”,“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多少有一種士大夫與天子共天下的民主精神。⑥ 第六,宋朝臺諫合一,兩類官員的職責互相滲透,其實已無分工,御史可以諫諍,諫官也可以糾劾,這也是一大特點。 古代的臺諫政治不能不與士人的名節(jié)密切相關。按照儒家理論,凡是合格的臺諫官,
①《長編》卷210熙寧三年四月壬午。
②《貞觀政要》卷2《論求諫第四》。
③《紅樓夢》第36回賈寶玉語,參見牧惠先生《也來拍拍打打》第196頁《論“文死諫”》。
④《避暑漫抄》引《秘史》,《松隱文集》卷26《進前十事札子》。
⑤《東坡奏議》卷1《上皇帝書》。
⑥《宋史全文續(xù)資治通鑒》卷20紹興八年十二月癸酉,參見《宋史研究論文集》1999年程民生《論宋代士大夫政治對皇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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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yōu)榫S護皇朝的長治久安,決不能只看君主和大臣的臉色行事,而必須能痛陳時弊,其諫諍和彈劾不應是不痛不癢,而應是專戳君主和大臣的痛處。然而這個問題單純從制度上卻是根本無法保證的,全在于擔任臺諫官者的素質。
從另一個角度看,臺諫政治也不能不與皇權、相權等因素相關。自秦漢以降,皇權和相權大致是中央集權帝國最重要的兩項權力,兩種權力互有消長,需作具體分析,難以一概而論,但總的趨勢無疑是皇權愈來愈膨脹。宋朝官制的設計,今人可以概括出一個重要原則,就是皇帝集權,臣僚分權,中央集權,地方分權。主持中央軍國大計是宰相和執(zhí)政,合稱宰執(zhí),執(zhí)政包括參知政事等副相,主持軍務的樞密院長貳。兩名以上的宰相之間,宰相與副相,宰相與樞密院長貳之間,從制度上說,是互相分權和牽制的。在他們之外,臺諫權也成為皇權用以壓制宰執(zhí)權的一個重要因素,所謂“君為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諫臣耳目也”。①“臺諫者,天子耳目之臣”,②從制度上說,又是用於監(jiān)視宰執(zhí)的?疾焖纬_諫制度的實際運作,事實上就離不開臺諫官的個人品質和皇權、宰執(zhí)權等縱橫交錯的兩方面的因素。
宋朝臺諫制度的運作
一、宋仁宗和宋英宗時:依歷史的年代順序考察,北宋太祖、太宗和真宗三代,臺諫的政治作用是微弱的,真正發(fā)揮作用,大致是始於宋仁宗時。宋仁宗初,劉太后掌政,諫官劉隨“諫太后不宜數(shù)幸外家,太后不悅”,將他外任!疤笮肿觿牡滤,錄其姻戚至於廝役幾八十人”,“侍御史曹修古,殿中侍御史郭勸、楊偕,推直官段少連交章論列,太后怒”,於是將他們貶官。③宋仁宗親政後,寵愛尚美人,“一日,尚氏於上前有侵后語”,郭皇后“批其頰,上自起救之,誤批上頸”,于是皇帝大怒,宣布廢后,F(xiàn)在看來,廢皇后其實無關于國計民生,但在儒臣們看來,卻是涉及君德的大事。右司諫?仲淹帶頭,“即與權御史中丞孔道輔率知諫院孫祖德,侍御史蔣堂、郭勸、楊偕、馬絳,殿中侍御史段少連,左正言宋郊,右正言劉渙詣垂拱殿門,伏奏皇后不當廢,愿賜對,以盡其言。護殿門者闔扉,不為通,道輔撫銅環(huán),大呼曰:‘皇后被廢,奈何不聽臺諫入言!’”皇帝自感理虧,不愿接見,“尋詔宰相召臺諫”。宰相呂夷簡憎恨郭后,全力慫恿和支持皇帝廢郭后,卻在臺諫官的責問下無言以對。最后皇帝和宰相只能采取霸道的辦法,將孔道輔、范仲淹等黜責,“遣使押道輔及?仲淹亟出城,仍詔諫官、御史自今?須密具章疏,毋得相率請對,駭動中外”。④後一諫諍廢后的事件,其影響遠較前一反對蔭補之濫的事件為大。
①《宋朝諸臣奏議》卷51劉隨《上仁宗論當今所切在於納諫》。
②《宋會要》職官3之56。
③《長編》卷110天圣九年十一月丁酉,《宋史》卷297《劉隨傳》,《曹修古傳》,
《郭勸傳》,《段少連傳》,卷300《楊偕傳》。
④《長編》卷113明道二年十二月乙卯,《宋史》卷242《仁宗郭皇后傳》,卷311《呂夷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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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諍廢后事件就宋代政治史而言,算不得什么大事,而就古代監(jiān)察制度史而論,卻是大事,表明了臺諫權發(fā)展到一個新的水平,敢于旗幟鮮明地和皇權、相權作某種程度的對抗。正如南宋呂祖謙所說,“自孔道輔、?仲淹敢于抗(呂)夷簡”,“臺諫之權敢與宰相為抗矣”!白詰c?以來,臺諫之職始振,自治平以來,臺諫之權始盛”。①
從另一角度看,古代的儒家學說向來是崇尚名節(jié)的,名節(jié)是作為一種匡世濟時的重要手段。但是,專制政治的本質,卻又決然篩選和寵愛隨風轉舵之人,曲學阿世之士。兩者是互相矛盾的,在某種意義上卻也是相反相成的。由于儒家學說的強烈影響,以致君主們一般不會公開標榜自己就是喜歡沒有名節(jié)之士。在這場抗爭中,臺諫官們,特別是?仲淹,事實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勝利者,君相貶責他們,反而成全被貶責者的清譽。在不存在“文死諫”的條件下,特別是?仲淹本人,成了一面不計升沉禍福,只論是非曲直的大旗。《朱子語類》卷129說,“至?文正方厲廉恥,振作士氣”,“至?文正時便大厲名節(jié),振作士氣”,“本朝惟范文正公振作士大夫之功為多”,對天水一朝士大夫名節(jié)觀的發(fā)展和振作,產(chǎn)生了重大的影響。他有兩句很有名的格言,一是人們熟知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二是“作官公罪不可無,私罪不可有”。②政治上不怕受罪,而個人操守,則務求清白,這正是合於古代儒家理想的臺諫官的楷模?椎垒o的影響雖然遠不如范仲淹,但身任御史中丞,距離升遷執(zhí)政的高官不過是咫尺之近,而他寧愿犧牲前程,也足可稱道。
另一個在倡導名節(jié)方面起了很大作用的人,就是歐陽修,他不論在政治上和學問上,可以說是全才,是一代宗師。他所著的《五代史記》,如卷32《死節(jié)傳》,卷33《死事傳》,卷34《一行傳》等,批判了五代時“以茍生不去為當然”,“縉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復廉恥之色者皆是也”。此書卷54又批判了馮道,“天下大亂,戎夷交侵,生民之命,急於倒懸,道方自號懗だ擲蠏,著書數(shù)百言,陳己更事四姓及契丹所得階勛官爵以為榮”,“事九君,未嘗諫諍”,將這個曾“取稱於世”的人置於儒家的天平上衡量。歐陽修在慶?三年(公元1143)出任知諫院後,③正如前引呂祖謙之說,“臺諫之職始振”。
宋人名節(jié)觀念的強調與臺諫官的振職,大致上可說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繼?仲淹和歐陽修之后,如包拯等有骨氣的臺諫官輩出,無疑是書寫了古代監(jiān)察制度史上的輝煌篇章。宋仁宗懦弱無能,遇大事無主意,其實也是臺諫官得以發(fā)揮作用的重要條件。人們早已指出,當時許多宰執(zhí)是由臺諫官論罷的。宋英宗時,臺諫官圍繞著濮議,與皇帝、宰執(zhí)相抗,由於以前已發(fā)表研究成果,此處從略。
二、宋神宗時:宋神宗任用王安石,推行變法,變法涉及復雜的情況,此處且不論其是非功過,但不少臺諫官明知皇帝的意向,卻敢於公開表明自己的反對意見,這正是繼承
①《類編皇朝大事記講義》卷9《臺諫》,卷13《臺諫》。此書說:“自仁宗即位,劉中丞(筠)令臺屬各舉糾彈之職,而後臺臣之職始振!迸c正文所引之說自相 牾。按此?制度上的規(guī)定,本文主要還是從臺諫制的運作考慮,可參見《宋史》卷305《劉筠傳》。
②《晁氏客語》。
③《長編》卷140慶?三年三月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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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仲淹和歐陽修的遺風馀烈。司馬光為御史中丞呂誨寫墓?銘說:“前後三逐,皆以迕犯大臣,所與敵者,莫非秉大權,天子所信向,氣勢軋?zhí)煜,獻可(呂誨字)視之若無睹,正色直辭,指數(shù)其非,不去不已,旁側為之股栗,而獻可處之自如。平居容貌語言,恂恂和易,使之不得位於朝,人不過以謹厚長者名之而已矣。及遇事,茍義所當為,疾趨徑前,如救焚溺,所不當為,畏避遠去,如顧陷阱,惟恐墜焉。”當時的宋朝確實需要整頓和振興,而呂誨彈劾王安石說:“天下本無事,但庸人擾之。”①可知其政見是保守的。但呂誨不計較官位的得失,不做茍合取容的事,敢於直率地表述政見,還是足可稱道,體現(xiàn)了儒家倡導的名節(jié)。
從宋神宗時開始,臺諫官作為風憲之地,愈來愈深地卷入了新舊黨爭。宋神宗的用人方針與王安石不同,王安石主張“一道德”,認為“學?不一,異論紛然”,②“若朝廷人人異論相攪,即治道何由成”!俺⑷问轮迹峭耐,協(xié)于克一,即天下事無可為者”。③但宋神宗其實還是按宋朝的祖宗家法,適當?shù)貐⒂梅醋兎ㄅ,以求“異論相攪”。不論是按宋朝的歷史條件,還是按今天的民主政治標準看來,“一道德”就是一言堂,就是專制獨裁,完全不足取。一方面,政令,特別是軍令應當統(tǒng)一,另一方面,人們的思想和議論完全應當“異論相攪”。真理愈辯愈明,何須害怕異論。?管宋神宗對王安石的主張打了若干的折扣,但由於反對變法的臺諫官屢經(jīng)貶逐或外任,臺諫官的議論也就趨于清一色,甚至成為黨同伐異的工具。
著名的蘇軾“烏臺詩案”,就是突出的一例。④烏臺是御史臺的別名。最初是監(jiān)察御史?行何正臣揭發(fā)蘇軾,御史中丞李定和御史舒 又繼踵上奏,他們摭拾了蘇軾若干詩文,說他“騰沮毀之論”,“譏切時事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云云,“言偽而辨”,“行偽而堅”,將他比喻為孔子當年所斬的少正卯,宋神宗“詔知諫院張 、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聞”。按照宋制,就成了一起“承詔置推”的“詔獄”,而主持審訊的正是臺諫官!坝放_既以軾具獄,上法寺,當徒二年,會赦當原”,而李定、舒 等又上奏,“乞不以赦論”!拜Y既下獄,眾危之,莫敢正言者”。但王安石的弟弟、直舍人院王安禮卻對宋神宗進言:“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語言謫人,按軾文士,本以才自奮,謂爵位可立取,顧碌碌如此,其中不能無觖望。今一旦致於法,恐後世謂不能容才。?陛下無庸竟其獄!
①《司馬文正公傳家集》卷76《右諫議大夫呂府君墓?銘》。呂誨彈劾之語,是司馬光的概括,其原文見《宋朝諸臣奏議》卷109,沒有如此露骨。
②《宋史》卷155《選舉志》。
③《長編》卷213熙寧三年七月壬辰。
④關於烏臺詩案,散文家牧惠《也來拍拍打打·想起了烏臺詩案》一文,有比歷史研究者更為精辟和透徹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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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說:“朕固不深譴,特欲申言者路耳,行為卿貰之!钡指嬲]王安禮“勿漏言”。由此可見,按古代的“天必殛之”的迷信習俗,宋神宗還是不敢不遵守宋太祖的秘密誓約,只是要通過臺諫官對蘇軾薄示懲戒而已。盡管如此,蘇軾出獄後,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令御史臺差人轉押前去”,這些都是宋時犯罪官員的待遇。受這次冤獄牽連而貶責的官員有王詵、蘇轍和王鞏,另有張方平、司馬光等二十二人“罰銅”。①後來宋神宗死,蘇軾重新進用,高太后對他說:“此先帝意也。先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懫娌牛?娌牛?但未及進用卿耳。”於是蘇軾“不覺哭失聲”。②一方面薄示懲戒,另一方面又打算日后進用,這當然也是帝王恩威兼施的南面之?。
古代帝王專制,尤其忌諱臣僚分朋植黨。但按照儒家的理念,臺諫官理應是充當政治反對派的角色。烏臺詩案中的臺諫官恰好反其道而行之,充當了討伐異論的角色,作為這次冤案總導演的宋神宗,又是充分利用了臺諫官作為天子耳目的職能,自稱是“申言者路”。與前引?仲淹的事例相比,足以證明在古代人治的條件下,臺諫制度只能是一柄雙刃劍。
三、宋哲宗元?時:年幼的宋哲宗即位之初,祖母高太后主持所謂元?更化,起用以司馬光為首的反變法派。反變法派官員進入和控制了臺諫部門,利用彈劾的手段,開始了宋朝第一次大規(guī)模的貶竄士大夫的運動,變法派深受打擊。但從另一方面看,元?時的臺諫官們往往還是按照儒家的理念行事,盡管大的政見相似,卻也并不只是簡單地充當高太后和宰執(zhí)的應聲蟲,宰執(zhí)們往往受到臺諫官的攻擊。不論是臺諫官之間,還是臺諫與宰執(zhí)等政爭,其實也無法按史料中流傳的所謂洛、蜀、朔三黨黨爭,加以歸納和概括。③
反變法派迫害變法派最突出的一例,就是前任宰相蔡確的車蓋亭詩案。蔡確被貶後,“嘗?車蓋亭,賦詩十章,知漢陽軍吳處厚上之,以為皆涉譏訕,其用郝處俊上元間諫高宗欲傳位天后事,以斥東朝,語尤切害”。④吳處厚是一小人,挾私怨而上告,其實全是捕風捉影之事,與元豐時的烏臺詩案相比,蘇軾的詩文倒還是被抓住若干真憑實據(jù)。雖然高太后為之盛怒,但不論是宰執(zhí),或是臺諫,卻圍繞著這件詩案,分成兩派。當年吃文字獄官司的蘇軾上密奏說:“朝廷若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后仁政為小累。謂宜皇帝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詔赦之,則於仁孝兩得矣。”但高太后“不報”。⑤諫官們主張嚴懲,而以御史中丞李常為首的臺官們主張從輕。右相?純仁秉
①《長編》卷299元豐二年七月己巳,卷301元豐二年十二月庚申,《東坡烏臺詩案》。關於詔獄的定義,參見《宋史》卷200《刑法志》。何正臣,&127;《東坡烏臺詩案》作“何大正”。
②《宋史》卷338《蘇軾傳》。
③參見載於《盡心集-張政 先生八十慶壽論文集》的拙作《洛、蜀、朔黨爭辨》。
④《宋史》卷471《蔡確傳》。
⑤《宋史》卷338《蘇軾傳》,《長編》卷425元?四年四月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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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恕,他對高太后說蔡確“無黨”,強調“不可以語言文字之間,曖昧不明之過,誅竄大臣”。①尚書左丞王存支持?純仁的主張。他們卻遭到諫官們的攻擊。右正言劉安世彈劾說,?純仁與“御史臺表?通同,殊無公道,窺伺執(zhí)政之意,旋立議論”。②結果是?純仁和王存罷政,御史臺的官員,包括御史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殿中侍御史翟思和監(jiān)察御史趙挺之、王彭年全部被撤換。③蔡確最后“責授英州別駕、新州安置”。這是自宋仁宗初,宰相丁謂流放海南島以來最重的處罰。正如?純仁所說,“此路自丁晉公後,已荊棘七、八十年”,“吾輩將不免矣”。最初,其他宰執(zhí)還企圖以蔡確母親年老為由,“不欲令過嶺”,免於流放嶺南,但高太后卻說:“山可移,此州不可移!雹懿檀_後死於貶所,成為比烏臺詩案更大的冤案。
政見不同是普遍存在的,古令中外,概莫能外,而對不同政見的寬容程度,卻無疑是人類政治文明演進的一個重要標尺。那種對不同政見壓制、封殺,以至動輒羅織罪狀,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無疑是政治文明低級階段的產(chǎn)物,在某種意義上,也可說是對統(tǒng)治缺乏自信心的表現(xiàn)。宋神宗憎惡蘇軾寫詩文諷刺時政,親自導演了烏臺詩案,雖然有擒有縱,自以為得計,其實即使按古代的儒家理念看來,也不免有失於王道,而淪於霸道之譏。至於高太后處置車蓋亭詩案的做法,更是變本加厲,自鄶以下。
雖然元?時臺諫制度的操作,已深深地陷入黨爭,但從“正人主”的角度看,仍有值得稱道的事例。左諫議大夫劉安世和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鑒》的助手、剛由右諫議大夫升給事中的?祖禹,“聞禁中覓乳媼,祖禹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上疏勸進德愛身”。“不宜先以好色聞於天下”。高太后“諭祖禹,以外議皆虛傳”。?祖禹卻再次上疏,強調“今外議雖虛,亦足為先事之戒”。“凡事言於未然,則誠為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陛下寧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⑤這是風聞言事,言者無罪,還要求聞者足戒的一例。盡管所言不實,而范祖禹卻還要強調此奏“為先事之戒”。
四、宋哲宗紹圣和元符時:高太后死,宋哲宗親政,行“紹述”變法之政,起用章①《長編》卷426元?四年五月辛未,卷427元?四年五月丙戌。
②《長編》卷426元?四年五月庚辰,《盡言集》卷9《論蔡確作詩譏訕事第八》。
③《長編》卷426元?四年五月癸酉,卷427元?四年五月辛巳。
④《長編》卷427元?四年五月丁亥,《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9。
⑤《長編》卷436元?四年十二月,《宋史》卷337《?祖禹傳》,卷345《劉安世傳》,?祖禹和劉安世奏見《宋朝諸臣奏議》卷29《上哲宗乞進德愛身》,《上宣仁皇后乞保護圣體》,《同前(?第二狀)》,《上哲宗再論進德愛身》,《同前(第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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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首的變法派,於是大批反變法派果然遭到更厲害的報復,許多人被流放到嶺南。這是第二次更大規(guī)模的貶竄士大夫的運動,臺諫官更深地卷入黨爭。宋哲宗元?末到紹圣時,如御史中丞黃履、侍御史楊畏、監(jiān)察御史劉拯、來之邵、周秩、董敦逸,左司諫翟思、左正言上官均、右正言張商英等人,在迫害元?黨人中都起了很壞的作用。①
宋哲宗是個心胸狹隘的人,他特別對當年劉安世和?祖禹諫諍好色的事懷恨在心,說他們“ 造誣謗,靡有不至,跡其用心,宜加誅殛,聊從遠竄,以示寬恩。?祖禹特責授昭州別駕,賀州安置,劉安世特責授新州別駕,英州安置”。②從“誅殛”兩字看來,宋哲宗?非沒有殺機,只是礙于宋太祖的秘密誓約的約束,據(jù)他自己聲稱:“朕遵祖宗遺志,未嘗殺戮大臣。”③實際上還是害怕破壞太祖誓約,“天必殛之”。然而據(jù)《朱子語類》卷130說,如劉摯、梁燾等反變法派,其實還是脅迫他們“自盡”的,?祖禹“死亦可疑”。④當時兩起最大的冤案,一是紹圣三年(公元1096)皇后孟氏被誣而廢,二是紹圣四年(公元1097)八月開始舉辦的同文館大獄,誣說反變法派一些人曾謀“大逆”。⑤
?管如此,當時還是有一些臺諫官,如常安民、孫諤、陳次升、鄒浩等人,繼承?仲淹等人開創(chuàng)的傳統(tǒng),挺身而出,逆潮流而動。監(jiān)察御史常安民“數(shù)論事,無所阿比,論章?以大臣為紹述之說,實假此名,以報復私怨,一時朋附之流,從而和之,遂至已甚”。章?等人懷著極強的報復心理對待反變法派,這是無可否認的史實。常安民還說:“張商英在元?之時上呂公著詩,求進,其言諛佞無恥,士夫傳笑,近為諫官,則上疏乞毀司馬光、呂公著神道碑。周秩在元?間為太常博士,親定司馬光謚為曰文正,近為言官,則上疏論光、公著,乞 棺鞭尸。陛下察此輩之言,果出於公論乎?”於是被罷官。⑥左正言孫諤也與“治元?黨”唱反調,說:“漢唐朋黨之禍,其監(jiān)不遠!雹哧惔紊龤v任殿中侍
①參見《續(xù)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01,《宋史》卷328《黃履傳》,卷351《張商英傳》,卷355《董敦逸傳》,《上官均傳》,《來之邵傳》,《楊畏傳》,卷356《劉拯傳》。
②《續(xù)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01。
③《宋史》卷200《刑法志》,卷471《章?傳》,《長編》卷495元符元年三月辛亥。
④參見《長編》卷493紹圣四年十二月癸未。
⑤《長編》卷490紹圣四年八月丁酉,卷498元符元年五月辛亥。
⑥《宋史》卷346《常安民傳》,《宋會要》職官67之11-12,《宋朝諸臣奏議》卷119常安民《上哲宗論大臣唱紹述之說》,《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06。
⑦《宋史》卷346《孫諤傳》,孫諤的差遣,《宋會要》職官67之14作右正言,而食貨14之8,65之69,66之67均作左正言,與《宋史》本傳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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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左司諫等,他“累章劾章?”,“論章?、蔡卞植黨為奸”。在皇后孟氏的冤案中,他上奏強調說:“自古推鞠獄訟,皆付外廷,未有宮禁自治,高下付閹宦之手。陛下但見案牘之具耳,安知情罪之虛實,萬一冤濫,為天下後世譏笑!雹
董敦逸雖然在迫害反變法派中起了壞作用,他任侍御史時,參加皇后孟氏冤獄的審訊,“察知冤狀,握筆弗忍書,郝隨②從旁脅之,乃不敢異。獄既上,於心終不安”,又上章為孟后辨誣,說:“臣嘗閱錄其獄,恐得罪天下!彼握茏凇按笈,將議貶斥”,後經(jīng)曾布等人勸解,才發(fā)表他外任。③
總的說來,在臺諫官們一窩蜂式地仰承皇帝和宰執(zhí)的鼻息,“不唯無所建明,率皆附會(章)?、(蔡)卞”,④充當排擊異己的打手甚至殺手,有那么幾個特立獨行、不計升沉禍福的人,也是難能可貴的。
五、宋徽宗時:宋徽宗即位的翌年,改元建中靖國,似有調和新舊黨爭之意向,然而旋即改元崇寧,以示尊崇熙寧變法,於是又進行第三次更激烈的貶竄士大夫的運動。他信用蔡京等人,侈靡和腐敗更到了完全不可收拾的地步。
然而在昏暗的政治下,仍然出現(xiàn)了若干剛正的臺諫官。龔 在宋徽宗即位之初,拜殿中侍御史,彈劾章?、蔡京、蔡卞等人,說他們“立造不根之語,文致悖逆之罪”,“本以償報私仇”!肮世、元輔、侍從、臺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一日之間,布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也”。他本人也因此被流放嶺南。⑤鄒浩在宋哲宗時曾任右正言,“所言每觸(章)?忌,仍上章露劾”,又反對廢孟后後,另立寵?的劉氏為后,說:“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不之取,而效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币蚨弧跋鞴,羈管新州”。宋徽宗初,“復為右正言,遷左司諫”,又再次諫諍,“再責衡州別駕”,“尋竄昭州”。⑥陳 曾任左正言和右司諫,他“極論蔡卞、章?、安?、邢恕
①《宋史》卷346《陳次升傳》,《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13,《宋朝諸臣奏議》卷28陳次升《上哲宗論瑤華之獄不當付閹宦之手》,《讜論集》卷1《上哲宗論內治》。
②郝隨是宦官,他不但在孟后的冤案,而且在“起哲宗侈心”方面也有惡劣作用,參見《宋朝諸臣奏議》卷63任伯雨《上徽宗特許郝隨復官》。
③《宋史》卷355《董敦逸傳》,《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13,《獨醒雜志》卷5。
④《宋朝諸臣奏議》卷55任伯雨《上徽宗論張庭堅送吏部》。
⑤《宋史》卷346《龔 傳》,《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20。
⑥《宋史》卷345《鄒浩傳》,《宋朝諸臣奏議》卷28鄒浩《上哲宗乞追停賢妃劉氏冊禮別選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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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罪”,又“草疏論(蔡)京”,說:“自紹圣以來,七年之間,五逐言者,初逐常安民,次逐孫諤,次逐董敦逸,次逐陳次升,次逐鄒浩。此五人者,皆與蔡京所見不同,雖其間或以他罪被逐,而京之所惡,則無不去者。今(龔) 之言京,又將罷去,則是兩朝言官前後六人,無不為京而去也!彼救艘矠閺椲啦叹瑢以赓H黜。①任伯雨“居諫省半歲,所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密諭以少默”,“伯雨不聽,抗論愈力”,後被流放到海南島。②此外,如張庭堅、江公望、陳?、沈畸、張汝明、石公弼、毛注、洪彥?、商倚、陳堯臣等人,也都是比較稱職的臺諫官。③他們的悲劇不僅是自身往往遭受貶責,而對愈來愈昏暗的政治卻難以有所救治。
但自宋哲宗紹圣以后,此類臺諫官畢竟只?少數(shù)。宋徽宗即位之初,崔 上書說,“臣聞諫爭之道,不激切不足以起人主意,激切則近訕謗。夫為人臣而有訕謗之名,此讒邪之論所以易乘,而世主所以不悟,天下所以卷舌吞聲,而以言為戒也”。“比年以來,諫官不論得失,御史不劾奸邪,門下不駁詔令,共持喑默,以為得計”。“頃鄒浩以言事得罪,大臣拱而觀之,同列無一語者,又從而擠之”。④他所說的,是紹圣以來的情況。宋欽宗時,太學生雷觀上書說:“自祖宗以來,相臣多因言官論列,直指某人可相,某人不可相,無非天下之公議,此最為我宋之盛典。崇寧以來,臺諫一蒙時相拔擢,則多懷私恩,無有直言者矣!雹
按照宋制,臺諫官須由皇帝親自選拔,但在實際施行時,宰執(zhí)也不可能完全不插手。自從宋神宗以來,由於王安石強調“一道德”,反對“異論相攪”,宰執(zhí)在援引同黨出任臺諫官方面,其實都起著作用。宋欽宗時,諫官程 說:“洎王安石用事已來,專以摧折臺諫為事。然當時人材承累朝養(yǎng)育,而砥礪名節(jié)之風不衰,論議風生,以斥逐為榮,未為安石下也。至蔡京用事,師法安石,而殘狠過之,議己者置之死地。臺臣引用私黨,藉為鷹犬,博噬正士!雹
①《宋史》卷345《陳 傳》,《宋朝諸臣奏議》卷35《上徽宗論蔡京交結外戚》,卷55《上徽宗乞留龔 》,《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120,卷129。關於陳的差遣,《宋史》本傳與《續(xù)資治通鑒長編紀事本末》不同,今依後一記載。
②《宋史》卷345《任伯雨傳》,《歷代名臣奏議》卷181任伯雨諸奏。
③《宋史》卷346《張庭堅傳》,《江公望傳》,《陳?傳》,卷348《沈畸傳》,《張汝明傳》,《石公弼傳》,《毛注傳》,《洪彥?傳》,《宋朝諸臣奏議》卷55陳堯臣《上徽宗乞重惜憲臺之權》,卷76商倚《上徽宗乞戒朋黨之弊》。
④《宋史》卷356《崔 傳》。
⑤《宋朝諸臣奏議》卷48雷觀《上欽宗乞擇相》。
⑥《宋朝諸臣奏議》卷55程 《上欽宗乞內中置籍錄臺諫章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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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輔也說:“至熙、豐以來,用事者欲新法必行,恐人異己,故排斥群議,有出一言則謂之沮壞良法,必逐之而後已。諫官、御史,以其黨為之,觀望成風,無復公議。方太上皇帝(宋徽宗)詔求直言,言之不中,亦不加罪,及蔡卞乃盡治言者,如陳 等,皆當世端人,擯死不用,士論痛惜。臣觀今日,其弊極矣。大臣樂軟熟而憎 切,臺諫之官與夫縉紳之士,相習一律,閑居議論,無敢及國家安危、生民休戚,況望于人主前爭是非利害耶?所以上下欺罔誕謾,無所不至,而召天下之亂也!雹偻醢彩、司馬光和章?都程度不同地利用臺諫,特別是蔡京,顯示了利用臺諫作為自己鷹犬的傾向。當然,蔡京本人? 管十分貪戀權勢,卻仍然被宋徽宗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還不夠權臣的資格。其後果正如 陳公輔所說,“上下欺罔誕謾”,“召天下之亂”。
六、宋欽宗時:宋欽宗作為亡國之君,在位僅一年多,人們往往將他與宋徽宗相提? 論,一概罵倒,也有欠公允之處。宋欽宗懦弱無能,特別是在處置與金朝的關?有根本性 的失誤,但從另一角度看來,他與宋徽宗有很深的齟齬,他即位之后,還是力圖矯治其父 遺留下來的弊政。他個人的儉約,也與其父的窮奢極侈形成鮮明對照。宋欽宗在位時,就 臺諫政治而論,還是顯示某種恢復舊觀的意圖。當時涌現(xiàn)了一批有風骨的臺諫官,如許翰、 陳過庭、李光、陳公輔、崔 、許景衡、程 、余應求、馬伸、吳給、張所等人,他們彈 擊佞臣,力圖匡補時弊,?在危難時表現(xiàn)了氣節(jié)。 宋欽宗雖然有時似有虛心聽納的姿態(tài),而對待臺諫的一些重要議論,卻又沒有采納。 曹輔上奏說:“言路初開,諫官、臺臣摩肩而進,其間亦有挺節(jié)徇公、捐軀報國之士,欲 效涓埃,以助明時。陛下溫顏下訪,若水投石,陛下之于言者,可謂真有意矣。然奏章十 上,六、七不行,縱或行之,聊復應耳。初信之,抑又疑之,初許之,抑又拒之,得無有 以私見曲說,進陳是非者乎?得無欲隔絕言路,故為沮折,使不得一伸其喙乎?陛下亦為 之不信言官,輒寢其奏,是又不斷之過也!雹谡纭毒缚敌′洝氛f,“初,番賊至,朝 廷日下求言詔,及兵退,則諱言,多責進諫者,言路遂塞”,“時人為之語曰:懗敲瘧眨?言路開;城門開,言路閉。挕雹?宋欽宗不能信用李綱,是導致北宋亡國的重要失策之一。北宋人才凋零,李綱在危難 時刻敢於挺身而出,組織守衛(wèi)京城,以拯救天下為己任,因而在士民中贏得很高的威望。 然而陳東領導的伏闕上書愛國群眾運動,支持李綱,卻遭致宋欽宗的疑忌。陳公輔上奏, 為李綱和陳東力辯,說:“李綱之罷,東以忠義感奮,恐其言不能上聞,故率諸生伏闕爭
①《宋朝諸臣奏議》卷150陳公輔《上欽宗條畫十二事》。
②《宋朝諸臣奏議》卷21曹輔《上欽宗論不斷之過》。
③《三朝北盟會編》,以下簡稱《會編》,卷96。 12
之,不謂是日百姓亦來。臣詢之諸生,皆曰:‘方李邦彥等退朝,百姓皆詬罵,東與諸生力遏之。既而百姓喧嘩,東皇恐憂懼,面若死灰,遽欲退避,而百姓遮擁,求出不得!粍t東豈有意率百姓為亂哉?”①但宋欽宗?沒有終止對李綱的猜忌,“君臣遂生間隙,疑其以軍民脅己”。②執(zhí)政耿南仲伙同其他宰執(zhí),慫恿宋欽宗命李綱帶兵救援太原,其實是要將他置之死地。陳過庭、陳公輔、余應求等人“皆言:‘李綱儒者,不知軍旅,將兵必敗!盅裕骸V忠鯁異眾,為大臣所陷,他日成功亦死,敗事亦死。’”陳公輔還特別對宋欽宗強調說:“綱何足惜,宗社存亡為可慮焉!”程 也為李綱說話。宋欽宗卻忠言逆耳,反而將陳公輔、余應求、程 等人罷黜,“坐黨附李綱,責監(jiān)川陜諸司商稅”。③宋欽宗不能用陳公輔等人的忠言,固然是快了耿南仲之流的私憤,但受害最深的,還不是李綱和支持他的臺諫官,而正是宋欽宗本人。當開封陷落后,金人宣布廢趙宋,監(jiān)察御史馬伸“抗言于稠人廣坐中曰:‘吾曹職為爭臣,豈可坐視緘默,不吐一詞。當共入議狀,乞存趙氏。’”④另一監(jiān)察御史吳給響應馬伸,“為草?子”。⑤當時,勝利的金人喜怒叵測,上此議狀當然需要很大的勇氣。吳給在起草?子后“致仕”。武官吳革密謀起義,反抗金軍,營救二帝,“與謀者惟兵部尚書呂好問,監(jiān)察御史馬伸、張所,奉議郎致仕吳給數(shù)人而已”。⑥這三個御史在危難時刻都表現(xiàn)了自己的氣節(jié)。
七、宋高宗時:宋高宗在位期間的頭等大事當然是對金關系,?管他在各個時期的表現(xiàn)和主張因形勢不同,而稍有差別,但基本方針還是離不開降金乞和、以求茍安于半壁江山。他即位之初,雖然一度命李綱為相,但最倚信的還是兩個曾在元帥府為他出過不少壞主意的黃潛善和汪伯彥,兩人最初任執(zhí)政。黃潛善和汪伯彥首先提出,與金朝“畫河為界”。⑦監(jiān)察御史張所立即針鋒相對地上奏,強調“河東、河北者,天下之根本,不可失去”,
①《宋朝諸臣奏議》卷19陳公輔《上欽宗乞官陳東》。 ②《朱子語類》卷127。 ③《會編》卷48,卷66《靖康小錄》,《靖康要錄》卷6靖康元年五月六日,卷8靖 康元年六月十日,《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以下簡稱《要錄》,卷6建炎元年六月丙寅, 《宋史》卷379《陳公輔傳》,卷381《程 傳》,《胡澹庵先生文集》卷23 《龍圖閣學士廣平郡侯程公墓?銘》。 ④《揮麈錄馀話》卷2。 ⑤《伊洛淵源錄》卷12《馬殿院》。 ⑥《要錄》卷2建炎元年二月癸酉,乙亥。 ⑦《要錄》卷5建炎元年五月戊戌。 13
?彈劾“黃潛善兄弟奸邪,不可用,恐害新政”。按照北宋時傳下的慣例,黃潛善只能“引 去”。但“上諭旨留之,乃罷所言職。潛善意未已,尋責所鳳州團練副使,江州安置”。① 這是南宋開國后,臺官與皇帝、執(zhí)政的第一次沖突。沖突的實質是戰(zhàn),還是降。至於臺官 僅因彈擊一個執(zhí)政,而承受如此厲害的懲罰和貶黜,在天水一朝是相當罕見的。當時正好 追究開封圍城中的“賣國”罪行,四個標準的逆臣,“王時雍責授安化軍節(jié)度副使,黃州 安置”,吳 和莫儔分別“充龍圖閣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和“述古殿直學士、提舉亳 州明道宮”,徐秉哲“充徽猷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②王時雍號稱“賣國牙郎”, 又因其“盡搜取婦女於虜人,人號時雍為懧踩送夤珤”。③除他的處罰與張所相近外, 其他三人都以宮觀官禮貌發(fā)遣,足見宋高宗、黃潛善、汪伯彥之流生就一副什么樣的心肝。 張所後來一度被李綱任用,但又終於被流放嶺南,最後被盜匪劉忠殺害。④ 李綱短期任相後,即被宋高宗罷免。左正言鄧肅為李綱辯護,諫勸宋高宗,也立即被 罷官,黃潛善、汪伯彥等指使“言者極論其罪”,最後“罷歸居家”。⑤殿中侍御史馬伸 發(fā)憤上奏,列舉黃潛善和汪伯彥的各種劣跡,說:“今是何時,尚仍舊體,以言為諱。” 宋高宗“詔伸言事不實,趨向不正”,“責監(jiān)濮州酒稅”。當時濮州已臨抗金前沿,宋廷 “趣使上道”,“必欲置之死地”。馬伸含冤死於途中,一說武將“王淵屯淮上,受潛善 等密旨,加不利於”他。⑥總之,還是在南宋立國之初,兩個耿直的御史就成了專制腐敗 政治的犧牲品。 黃潛善和汪伯彥由執(zhí)政 任宰相,他們其實也企圖仿效蔡京,控制臺諫部門。例如黃 潛善舉薦張浚出任殿中侍御史,就是為唆使他出面彈劾李綱。⑦正如馬伸上奏所說:“擬 用臺諫,多取親舊,不過欲為己助!雹嗟镁安婚L,到建炎三年(公元1129)初,
①《要錄》卷5建炎元年五月丙辰,《宋史》卷363《張所傳》。 ②《要錄》卷5建炎元年五月丁酉,壬寅。 ③《會編》卷97《朝野僉言》,《要錄》卷3建炎元年三月丁酉,《朱子語類》卷13 2。 ④關於張所的死難,參見上海圖書館歷史文獻研究所編《歷史文獻》第一輯拙作《〈宋史〉 與〈金史〉雜考》之七《張所的遇害》。 ⑤《要錄》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宋史》卷375《鄧肅傳》。鄧肅差遣,《要錄》 作右正言,今從《宋史》本傳及文集。 ⑥《會編》卷118,《要錄》卷17建炎二年八月庚申,九月癸未,《宋史》卷455 《馬伸傳》,《歷代名臣奏議》卷182馬伸奏,《伊洛淵源錄》卷12《馬殿院》。 ⑦《要錄》卷7建炎元年七月丁未,《朱文公文集》卷95張浚行狀。 ⑧《宋史》卷455《馬伸傳》和《歷代名臣奏議》卷182馬伸奏,而《會編》卷11 8和《要錄》卷17建炎二年八月庚申作“自除臺諫,仍多親舊”,其詞意應以前者較為 確切,他們只是對臺諫官提名,由皇帝批?,而?非自己任命。 14
金軍突擊揚州,宋高宗狼狽逃竄過江,御史中丞張 上奏,開列兩人二十大罪狀,①宋高宗 也對兩人嫌恨,就將他們罷相。 在此後大約九年時間?,南宋小朝廷從風雨飄搖中逐漸走向穩(wěn)定。在此期間,臺諫官 往往扮演了與宰執(zhí)相抗的反對派角色,有的還能直言諫諍皇帝,而宋高宗迫於形勢,有時 也裝出虛心聽納的姿態(tài)。岳飛有個幕僚朱夢說,他到行朝,“見當時尚禽色之樂,多無用 之物,二圣播遷而未還,中原陷沒而未復,萬民涂炭而不安,上無良相,朝乏賢臣”,就 修書責備御史中丞辛炳。辛炳還是帶著朱夢說的書信,上殿奏陳,?且表示反對與金媾和, 說:“金人無信,和議不可恃!彼胃咦诮K於自我撕下了虛心聽納的假面具,他將辛炳發(fā) 付外任,又強令岳飛辭退朱夢說。②但此類事件在當時還不普遍,臺諫官的地位發(fā)生重大 變化,則是在紹興八年(公元1138)。 在紹興八年,宋高宗命宰相趙鼎和秦檜主持對金和議,又在當年罷免趙鼎,由秦檜獨 相。面臨著由抗戰(zhàn)到屈辱媾和的重大轉折,許多臣僚都群起反對。如監(jiān)察御史方庭實上奏 說,“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一人之天下”。 “陛下縱未能率勵諸將,克復神州,尚可保守江左,何遽欲屈膝于虜乎?陛下縱忍為此, 其如中國何?其如先王之禮乎?其如〔百姓〕之心何”?③他強調天下決不是皇帝一人的 天下,是繼承了自孟子以來的某種民主思想的。秦檜面對著不斷高漲的抗議聲浪,也頗 感束手無策。中書舍人勾龍如淵對秦檜說:“相公為天下大計,而邪說橫起,盍不擇人為 臺諫,使盡擊去,則相公之事遂矣!鼻貦u大喜,就通過宋高宗,擢用勾龍如淵為御史中 丞。④這是臺諫官由天子耳目轉變?yōu)闄喑贱椚拈_端。勾龍如淵在秦檜的唆使下,攻擊力 主抗金的樞密副使王庶,說他“使盡奸計,乃以和議不合,賣直而去”,“伏望重行竄削, 以明庶欺君罔上,愚弄天下之罪”。⑤宋高宗也果然將王庶重責。 然而勾龍如淵又與秦檜的另一黨羽施廷臣內訌,使宋高宗對他感到厭惡,認為他“用 心不端”,秦檜竭力為勾龍如淵開脫,提議“俟其待罪求去,然後補外”,但宋高宗說: “如淵失風憲體,可罷中丞,提舉江州太平觀,日下出門!膘妒乔貦u只能忍痛讓勾龍如 淵下臺。⑥秦檜又舉薦廖剛接任御史中丞,不料廖剛卻無意於充當秦檜的鷹犬。他對皇帝強 調說:“人君之患,莫大于好人從己,若大臣惟一人之從,群臣惟大臣之從,則天下事可
①《會編》卷122,《要錄》卷20建炎三年二月己巳。 ②《會編》卷159,《要錄》卷78紹興四年七月戊辰,《宋史》卷372《辛炳傳》。 ③《宋史全文續(xù)資治通鑒》卷20紹興八年十二月癸酉,《皇宋中興兩朝圣政》卷24。 ④《會編》卷186,《要錄》卷123紹興八年十一月甲辰,《宋史》卷380《勾龍 如淵傳》,卷473《秦檜傳》。 ⑤《要錄》卷124紹興八年十二月丙寅,《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15。 ⑥《要錄》卷126紹興九年二月癸亥,《宋史》卷380《勾龍如淵傳》。 15
憂。”①這段議論雖然是針對宋高宗力圖按自己的降金意圖統(tǒng)一輿論而發(fā),卻也有某種普 遍意義。按《尚書·太甲下》所論:“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有言遜于汝志,必求諸 非道!痹O置臺諫官的初衷,決不是為了保證皇帝的一言堂,而是為了保證正確的反對意 見得以發(fā)表和?納,保證群言堂。如果事實上成了一言堂,“則天下事可憂”。 秦檜很快把廖剛視為眼中釘,又設法讓自己的心腹王次翁接替御史中丞。王次翁對秦 檜“尤為柔媚”,②《朱子語類》卷131說,王次翁被“秦檜召來作臺官,受檜風旨治 善類,自此人始”。這句話?不完全確切,因為在他之前還有勾龍如淵之流,但王次翁上 臺,確實成了秦檜完全控制臺諫部門的標?。宋高宗出於降金乞和的政治需要,最初對秦 檜控制臺諫部門,是完全?取鼓勵和支持的態(tài)度!端螘仿毠伲担抵玻坝幸欢吻貦u當權時的記載:“上曰:‘朕欲用謝祖信為臺官,恐祖信不知朝廷今日事機。卿等可召赴都堂,與之議論。’臣檜等奏陳:‘臺諫乃天子耳目,自朝政闕失,所當論列。恐召至都堂,然後除授,外間不知陛下之意,不能無嫌。’上曰:‘大臣朕股肱,臺諫朕耳目,本是一體。若使臺諫〔譏〕察大臣,豈朕責任之意耶!’臣檜等雖荷上眷知,卒不敢召祖信,但退相勉策曰:‘上虛懷待遇如此,其忍負哉!’”③上引記載固然是史官的虛美曲筆,但也反映了宋高宗以“今日事機”作為進用臺諫官 的標準,就不免顧此失彼,為秦檜將自己的黨羽塞進臺諫部門,大開方便之門。 王次翁上任不久,就遇到金軍侵河南,撕毀盟約的重大事件,表明秦檜和議政策的失敗,使他處在十分難堪的境地。按照過去的慣例,既然宰相有重大失策,只能招來彈劾之 箭,而引咎辭職。如建炎三年維揚之變後的黃潛善和汪伯彥,紹興七年淮西之變後的張浚, 都是在臺諫官的彈擊之下,狼狽下臺的。然而宋廷經(jīng)過宋高宗和秦檜三個年度的經(jīng)營和清 洗,臺諫部門居然鴉雀無聲,沒有向本應被轟下臺的宰相發(fā)射一枝彈劾之箭,與前兩次適 成鮮明對照。不僅如此,王次翁還專門在皇帝面前為秦檜緩頰,宋高宗也表示了不打算將 秦檜罷相之意。 在岳飛的千古冤獄中,臺諫官的作用尤其惡劣。最初是御史中丞何鑄、右諫議大夫萬 俟 和殿中待御史羅汝楫三人出面,彈劾岳飛,濫加污蔑不實之詞。前面已經(jīng)提及風聞言 事的規(guī)則,風聞言事本身也是一柄雙刃劍,使用得當,固然可以在懲治腐敗中起很大的作 用,而使用不當,又可以成為造謠中傷、陷害善良的手段。岳飛罷樞密副使後,宋高宗又
①《要錄》卷134紹興十年二月庚申,《高峰文集》卷2《論圖治?子》。 ②《宋史》卷380《王次翁傳論》。 ③以《要錄》卷126紹興九年二月戊午參校。 16
下令舉辦詔獄,由御史中丞出任主審官。何鑄雖然曾經(jīng)彈劾岳飛,但在審訊過程中卻是天 良發(fā)現(xiàn),轉而力辨岳飛無辜,秦檜在理屈詞窮之馀,只能說:“此上意也!”何鑄強調說: “鑄豈區(qū)區(qū)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雹偾貦u 當即奏請宋高宗,改命萬俟 為御史中丞,擔任主審。由於岳飛曾鄙視萬俟 的為人,萬 俟 正好挾私報復,在殺害岳飛的事件中起了重要的幫兇作用。 在秦檜獨相的十八個年度?,除了像廖剛、何鑄等個別人外,絕大多數(shù)臺諫官無非是 “士大夫之頑鈍、嗜利、無恥者”,他們附會和議,“清議不容”,②作為由秦檜牽線的 一批惡狗,隨時按他的發(fā)縱指示,出來狂吠亂咬,迫害正直的文臣武將,攻擊一切秦檜不 喜歡的人,其中也包括他昨日的黨羽。《朱了語類》卷131說:“秦檜每有所欲為事, 諷令臺諫知後,只令林一飛(秦檜庶子)輩往論之。要去一人時,只云劾某人去,臺諫便 著尋事上之。臺諫亦嘗使人在左右探其意,才得之,即上文字。太上(宋高宗)只是慮虜 人,故任之如此!迸_諫官還不只是通過林一飛等人,被動地接受秦檜的旨意,而且是主 動地服務上門,打聽秦檜的意圖。臺諫官和執(zhí)政官猶如由秦檜運轉的一盞走馬燈。舊的執(zhí) 政到了某種時限,就由秦檜唆使臺諫,通過劾奏,將他們轟下臺,臺諫也因此 任新的執(zhí) 政。然而時隔不久,他們還須被新的臺諫轟下臺。如此循環(huán)往復,直到秦檜本人辭離人世。 秦檜死後,宋高宗鑒於大權旁落的教訓,開始注意恢復臺諫官作為天子耳目的職能。 他利用臺諫官排擊和清洗朝廷中的秦檜死黨,但在另一方面,也仍然頑固地鎮(zhèn)壓抗金輿論。 張浚上奏,主張改變降金政策,於是,臺諫官看?皇帝的意圖,紛紛上劾奏,御史中丞湯 鵬舉說,“浚身在草土(指為母守喪),名?罪籍,要譽而論邊事,不恭而違詔書,取腐 儒無用之常談,沮今日已行之信誓”。“望屏之遠方,以為臣下不忠之戒”。殿中侍御史 周方崇說:“浚倡為異議,以動搖國是,欺愚惑眾,冀於再用,不顧國家之利害,罪不容 誅。望破其奸謀,重加貶竄,以正妄言之罪。”右正言凌哲說:“浚憑愚護短,專務立異, 求售前日之臆說,恐遠方遐徼,民聽易惑,別生事端。望賜黜責,以為懷詐徇私、欺世盜 〔名〕之戒!彼胃咦凇霸t前特進張浚依舊令永州居住”,他說,張浚“今復論兵, 極為生事”,“不如此,議論不能得定”。③他通過處分張浚,企圖杜絕一切抗金輿論,而 當時的臺諫官也確實起了其耳目的作用。 然而北方的金海陵王完顏亮自即位以後,卻是磨刀霍霍,以滅宋為目標。到了宋高宗 在位的最後四年間,諱言用兵的最大最高禁忌,終於被一些臣僚所沖破。到紹興三十年(公 元1160),侍御史汪澈、殿中侍御史陳俊卿、右諫議大夫何溥、右正言王淮等乘機彈
①《宋史》卷380《何鑄傳》。 ②《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讜議序》。 ③《要錄》卷175紹興二十六年十月丁酉,閏十月己亥朔。 17
擊左相湯思退,“思退初居政府時,秦氏既敗,朋附掃跡,獨思退在焉,時有語曰:‘知不知,問進之;會不會,問思退!M之乃思退字,蓋甚言其秦黨而得免竄逐也”,說他“貪鄙無嫌”,“猶得偃然在群臣之上,而秉國鈞,欲逃折足覆 之譏,難矣”!宋高宗將湯思退罷相,才使宋廷得以轉入了備戰(zhàn)的軌道。①局勢很快發(fā)展到不抗金,就不得偷安東南的地步。然而阻礙宋廷備戰(zhàn)的還有兩個重要人物,一是醫(yī)官王繼先,二是宦官張去為。他們雖然官位不高,因深受宋高宗寵信,特別是王繼先,權勢很大,作惡極多,“依憑城社”,“中外之士莫敢議者三十年”。②直到宋金開戰(zhàn)前夕,正直的臺官實際上是利用北方完顏亮的武力脅迫,開始彈劾這兩個巨奸大憝!吨煳墓募肪恚梗丁渡賻熡^文殿大學士致仕魏國公贈太師謚正獻陳公行狀》記載了時任殿中侍御史陳俊卿上彈奏的經(jīng)過:“內侍張去為陰沮用兵之策,且陳避狄之計。公遂抗言:‘去為竊弄威權,虧損圣德,今復沮撓成算,請按軍法斬之,以作士氣!’上愕然曰:‘卿可謂仁者之勇矣!’明日,除權兵部侍郎!彼胃咦诒砻嫔纤坪鯊闹G如流,其實卻是用遷官的方式將陳俊卿調離御史臺,用以包庇張去為。陳俊卿也完全明白宋高宗的用心,他?管受到 遷的恩寵,“既出臺,求去甚力”。③杜莘老接任殿中侍御史,又接著劾奏王繼先,《 史》卷9《黑虎王醫(yī)師》的記載說:“莘老遂上疏,列其十罪。初進讀,玉色猶怫然。莘老扣榻曰:‘臣以執(zhí)法事陛下,不能去一醫(yī),死不敢退!q未許,因密言:‘外議謂繼先以左道幸,恐謗議叢起,臣且不忍聽。’上始變色首肯。罷朝,使宣旨曰:‘朕以顯仁(皇太后韋氏)餌汝藥,故假爾寵。今言者如此,當不復有面目見朕。期三日有施行,其自圖之。’辛亥,遂詔繼先居於福,子孫勒停,都城田宅皆沒官,奴婢之強鬻者從便。令下,中外大悅。繼先以先事聞詔,多藏遠徙,故雖籍,不害其富也。”杜莘老的彈奏歷數(shù)王繼先的罪惡,但宋高宗“玉色猶怫然”,直到杜莘老談到王繼先的“左道”,即為這個好色的皇帝合壯陽藥的問題,他“始變色首肯”。他除了將恩寵王繼先的責任推給死去的皇太后,仍然為王繼先留下兩條后路,一是事先通知,讓他轉移部份財產(chǎn),“多藏遠徙”,“不害其富”,二是?未按杜莘老的奏請,將王繼先流放嶺南,只是“詔繼先福州居住”。④杜莘老又繼續(xù)彈劾張去為,宋高宗“不樂”,最後宣?“殿
①《要錄》卷187紹興三十年十一月戊戌,庚子,辛丑,癸卯,十二月乙巳朔,丙午, 《宋史》卷371《湯思退傳》,《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16。 ②《 史》卷9《黑虎王醫(yī)師》,《會編》卷230《中興遺史》。 ③《要錄》卷190紹興三十一年六月己酉,《琬琰集刪存》卷2《杜御史莘老行狀》。 ④《會編》卷230,《要錄》卷192紹興三十一年八月辛亥。 18
中侍御史杜莘老直顯謨閣、知遂寧府,延福宮使、安德軍承宣使、入內內侍省副都知(都 知?)張去為致仕”。①宋高宗發(fā)表杜莘老外任,其實是“忤旨左降”。②由於杜莘老彈 擊王繼先和張去為的成功,一時傳為佳話。他離開朝廷時,“朝士祖道都門,以詩稱述者 百馀人”。直到南宋中期,“都人至今以為美談,雖宿衛(wèi)武夫、府寺賤隸,誦說前朝骨鯁 敢言,必曰杜御史也”。③ 宋高宗在位約最後三年,只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被迫起用一些骨鯁之士充任臺 諫官。他對於臺諫官的正確建議,當然只能是有選擇、有限度的接受。例如杜莘老主張“昭 雪岳飛,錄其子孫,以激天下忠臣義士之氣”,④而宋高宗仍頑固地予以拒絕。當金海陵 王南征失敗後,殿中侍御史吳芾“數(shù)奏,請乘此機會,決策親征,速圖進取”。他強調定 都建康的重要性,說“今欲控帶襄漢,引輸湖廣,則臨安不如建康之便;經(jīng)理淮甸,應接 梁宋,則臨安不如建康之近”。“恐回鑾之後,西師之聲援不接,北土之謳吟絕望”,其 “言雖苦,竟不能奪”!皬R堂既主和議,不言兵,故召諸將還,無復北討之意矣”。⑤ 總的說來,宋高宗在位的三十六年間,在皇權和相權的控制下,臺諫的實際運作,明 顯地存在著兩緊兩?,或者說是兩擒兩縱的局面。在大約三分之二的時間內,宋高宗不惜 以高壓手段,嚴厲制裁包括臺諫官在內的正論,特別是抗金的正論,僅僅是服從於他向殺 父之仇下跪,屈辱稱臣的政治需要,這在中國古史上,堪稱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其 鎮(zhèn)壓正論的兇殘,在天水一朝也是絕無僅有的。然而在金人逼迫太甚,欲當臣皇帝而不可 得的情勢下,宋高宗又被迫對正論作出有限度的放?。在危難關頭,不論是臺諫官中的正氣, 還是歪風,也比兩宋任何一個時期,表現(xiàn)得更為突出,更加鮮明。秦檜作為宋朝第一個權 臣,“挾虜勢以邀君”,⑥成為宋高宗無法罷免的宰相,又進而“張震主之威”。⑦他將 臺諫官從天子的耳目完全變?yōu)閭人的鷹犬。其權勢就遠非北宋晚期的蔡京可比,蔡京故吏 高揀曾感嘆說:“看他秦太師,吾主人乃天下至繆漢也!”⑧此後南宋三個權臣控制臺諫 的局面,大致是其濫觴。
①《要錄》卷193紹興三十一年十月戊辰。 ②《朱文公文集》卷97劉珙行狀。 ③《要錄》卷195紹興三十一年十二月甲辰,《琬琰集刪存》卷2《杜御史莘老行狀》。 ④《鄂國金?續(xù)編》卷30《乞昭雪奏?》。 ⑤《朱文公文集》卷88《龍圖閣直學士吳公神道碑》,《宋史》卷387《吳芾傳》,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20《高宗建康東歸》。 ⑥《朱子語類》卷131。 ⑦《朱文公文集》卷99《除秦檜祠移文》。 ⑧《老學庵筆記》卷8。 19
八、宋孝宗時:宋孝宗算是南宋最好的一個皇帝。他最“初恢復之志甚銳”,卻因用 人和處置不當,還是被迫與金朝達成隆興和議。隆興和議後二十五年,南宋政局平穩(wěn),沒 有多大波瀾。他汲取秦檜專權的教訓,“懲創(chuàng)紹興權臣之弊,躬攬權綱”,“臨御久,事 皆上決,執(zhí)政唯奉旨而行,群下多恐懼顧望”,“最後所用宰執(zhí),多是庸人”。① 宋孝宗即位之初,圍繞著對金和戰(zhàn)等問題,還是涌現(xiàn)了一批優(yōu)秀的臺諫官。宋高宗退 居德壽宮後,就縱容宦官梁康民開設酒庫,這當然是犯榷酒之禁。右正言袁孚“亟請對, 論北內有私酤,言頗切直”。宋高宗“聞之震怒”,宋孝宗“嚴於養(yǎng)志,御批放罷”。宋 孝宗的老師史浩時任參知政事,他出面問皇帝,袁孚“何罪”?宋孝宗說:“是非所宜言, 不逐何待!笔泛贫喾竭M行勸解說,“北內給事,無非閹人,是惡知大體?若非幾個村措 大在言路,時以正論折其萌芽,此曹馮依自恣,何所不至”?“爭臣無故賜罷,天下咸以 為疑”!?陛下試以意白去孚,倘可以上皇意留之,尤盛德事”。不料宋高宗“怒袁孚 甚”,親賜宋孝宗“酒一壺,親書懙率偎驕茠四字於上”,使宋孝宗“ 無所”。最後, 只能以袁孚“請詞”,離開朝廷,而宋孝宗為他“除直秘閣”,“以職名華其行”,了結 德壽宮與諫官的糾紛。②在這場直言與歪理,法與權的小小較量中,充分反映了宋朝人治 的本質,讓袁孚本人“請詞”,“以職名華其行”,不過是為徇私屈法的人治蒙上一塊遮 羞布而已。 史浩在彌合上述一類朝廷或宮闈的小爭斗方面,表現(xiàn)了相當?shù)闹怯,然而在處理軍?大事方面,其實是無能的,也不想有大的作為。他給宋孝宗出的一個最大的餿主意,就是 命令吳?自陜西班師,招致四川主力被殲。侍御史王十朋為此上劾奏。當張浚組織北伐失 敗後,王十朋說,“異議小人,與圣意素不合者,往往幸災樂禍,倡為浮議,以動搖大計”, “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衄為群議所搖”。③右諫議大夫王大寶也說:“危疑之際,非 果斷持重,何以息橫議。”④他們希望宋孝宗堅定抗金志向。 然而宋孝宗在關鍵時刻卻舉棋不定,也確實為浮議所動搖,而重新起用湯思退為相。 王大寶、侍御史周操等都諫勸皇帝,不要任用湯思退。左司諫陳良翰說:“思退奸邪誤國,
①《朱子語類》卷127,《宋史》卷394《林栗傳》,卷397《徐誼傳》。 ②《 史》卷8《袁孚論事》,《周益國文忠公集·雜著述》卷2《龍飛錄》,《宋宰輔 編年錄校補》卷17,《攻愧集》卷93《純誠厚德元老之碑》。 ③《宋史》卷387《王十朋傳》,《歷代名臣奏議》卷184王十朋論史浩奏,卷23 4,《梅溪先生廷試策并奏議》卷3《論史浩?子》,《再論史浩?子》,卷4《自劾? 子》。 ④《宋史》卷386《王大寶傳》。 20
宜早罷黜,以靖中外!彼涡⒆谡f:“思退前議誠失,然朕愛其警敏,冀可責後效!标 良翰說:“思退庸狡,小黠大癡,恐誤陛下國計,且懢?魭二字,非明主所以卜相之法 也!雹偎涡⒆诟韭牪贿M去。當時湯思退等人“堅主和,陳良翰、周操不以為然。右正 言尹穡陰符執(zhí)政,薦引同己者,轉言和於上前。上惑之,罷(張浚)督府,良翰、操相繼 黜,而穡進殿中(侍御史),遷諫議大夫”。②宋孝宗信用宰相湯思退、臺諫官尹穡等人 的結果,是在喪失更多的利益之後,再度被迫與金朝簽訂和約。他事後?非沒有醒悟到任 用湯思退等人的錯誤,卻為時已晚。 宋孝宗時政治的一個特點,是有一批男寵,《宋史》卷470將他寵?的曾覿、龍大 淵、張說、王 等人列入《佞幸傳》。這些人都不是科舉出身,其階官是武官,卻又不是 軍人,他們與宦官梁珂、甘 等“相與盤結”,“恃恩專恣,其門如市”,“士大夫無恥 者爭附之”。宋孝宗“與覿、大淵輩觴詠唱酬,字而不名。罷宰相,易大將,待其言而後 決”。前後有許多臣僚與他們爭斗,其中包括臺諫官劉度、周操、王十朋、龔茂良等,劉 度第一個發(fā)難,連上章疏,稱他們?yōu)椤耙C御”,都告失敗。特別是曾覿“用事二十年,權 震中外”。後“龔茂良時以參政行丞相事”,“茂良退朝,覿從騎不避,茂良執(zhí)而撻之, 待罪乞出,不許。戶部員外郎謝廓然忽賜出身,除待御史。廓然首論茂良,以資政殿學士 知鎮(zhèn)江,章再上,鐫罷,言之不已,貶英州,皆覿所使也”。最後龔茂良“父子卒于貶所”。 龔茂良“主和議”,“五年不說恢復”,“凡遇臣僚奏對,有及邊備利害,必遭譏罵”。③ 但他遭謝廓然論奏,而貶黜嶺南,也是宋孝宗時的一件大冤案。臺諫官從正反兩面,反對 或結托這批佞幸人物,同樣反映了人治的特征,說明在人治之下,腐敗政治自不可免。 《貴耳集》卷下說:“孝皇圣斷,不可測度,前相既去,後相即拜,卻除前相進擬臺 諫。後相雖有進擬,慮其立黨,不除,恐臺諫奉承後相風旨,以攻前相,所以存進退大臣 之體!庇伸肚貦u專權已有前戒,宋孝宗非常留心於帝王南面之?,不讓宰執(zhí)與臺諫結黨, 不讓臺諫成為宰執(zhí)的鷹犬。?管如此,謝廓然卻成了曾覿的鷹犬,到頭來還是顧此失彼。
九、宋光宗和宋寧宗慶元至開禧時:宋光宗在位時間頗短,他得精神病後,被宋高宗
①《宋史》卷387《陳良翰傳》,《朱文公文集》卷97《敷文閣直學士陳公行狀》。 ②《宋史》卷372《尹穡傳》,卷386《李彥穎傳》。 ③本段所用史料,除《宋史》卷470《佞幸傳》外,另可參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 集6《臺諫給舍論龍曾事始末》,《孝宗黜龍曾本末》,《宋史》卷385《龔茂良傳》, 卷469《甘 傳》,《宋宰輔編年錄校補》卷18。 21
的吳后與一些臣僚設計廢黜,立宋寧宗。宋寧宗無疑是個低能弱智者,①從慶元到開禧, 由外戚韓 胄掌政,成為南宋第二個權臣。他發(fā)動慶元黨禁,最後又因倉猝舉行開禧北伐, 而自取敗亡。 宋光宗時,如劉光祖、黃度、林大中等人,都是優(yōu)秀的臺諫官,但他們的議論和彈劾 其實已無補於時世。宋寧宗既然根本沒有能力躬攬權綱,所謂大權旁落,就勢不可免。 韓 胄出身名門望族,他算是宋神宗的外曾孫,又與宋高宗吳后有雙重親戚關系,在宋寧 宗登基時確是起了特殊作用,有定策之功,故深得宋寧宗的倚重。按趙宋家法,韓 胄既 是外戚,?非科舉出身,而只是蔭補出身的武官,照理只能享受富貴,而不可能在政界有 任何作為,也不會被科舉出身的文官們放在眼里。韓 胄所以成為權臣,主要是依仗庸懦 無能的皇帝的信任,?且成功地操縱了臺諫部門。“右正言黃度欲劾 胄,謀泄,斥去”。 有劉 為韓 胄獻計說:“惟有用臺諫爾!钡_諫官卻應由趙汝愚等宰執(zhí)進擬,韓 胄 不解地問:“若何而可?”劉 說:“御筆批出是也。”韓 胄“即以內批除所知劉德秀 為監(jiān)察御史,楊大法為殿中侍御史,罷吳獵監(jiān)察御史,而用劉三 代之。於是言路皆 胄 之黨”。韓 胄唆使臺諫官攻擊趙汝愚、朱熹等政敵,“以攻偽學為言”,為此出力的臺 諫官還有何澹、胡 、沈繼祖、施康年、陳讜、鄧友龍、林采、張釜、張 、程松等人。直 到他敗亡前夕,還“與(陳)自強謀用林行可為諫議大夫,盡擊謀 胄者”。② 韓 胄由武官的資序 遷,最高的頭銜是平原郡王、太師、平章軍國事,他沒有當過 一天宰相,而專權十四年,“宰相已為具官”,只是秉承他的旨意而已。③在他敗亡之時, 有臺官雷孝友上奏說,“乃首借臺諫,以鉗制上下,除授之際,名為密啟,實出己私,而 奸險之徒,亦樂為之鷹犬。臺諫之官”,“專植私黨,任用匪人,凡有所言,無不陰授風 旨;而每告陛下,必謂臺諫公論,不可不聽。自是威福日盛,無復忌憚,稍有異己,必加 擯斥,以專擅朝政,干分敗常”。在對金戰(zhàn)事失敗後,又“方倚腹心以為臺諫,文飾奸言, 謂之‘一人心,定國論’,以禁異議,怙終不悛”。④這段議論可作為韓 胄專權時,臺
①《宋史》卷393《黃裳傳》載,宋寧宗當嘉王時,曾問:“何謂九都統(tǒng)?”黃裳感嘆 說:“唐太宗年十八起義兵,平禍亂。今大王年過之,而國家九都統(tǒng)之說猶有未知! 《癸辛雜識》續(xù)集下《寧宗不慧》:“或謂寧宗不慧,而訥於言,每北使入見,或陰以宦 者代答! ②《宋史》卷392《趙汝愚傳》,卷429《朱熹傳》,卷474《韓 胄傳》。 ③《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13《平章軍國事》,《四朝聞見錄》戊集《 胄師旦周筠 等本末》。 ④《四朝聞見錄》戊集《臣寮雷孝友上言》,《歷代名臣奏議》卷184衛(wèi)涇奏文字幾乎 全同。 22
諫官的作用的總結。他其實還是承襲秦檜的衣缽,將天子的耳目官,變成“私臺諫之選為己羽翼”,一方面以臺諫“壓群言”,①另一方面又以“臺諫公論”為名,讓宋寧宗“不可不聽”。
一0、宋寧宗嘉定時和宋理宗寶慶、紹定時:韓 胄被殺後,似乎又是一個更化的時機。黃度告誡宋寧宗說,“今威柄復還,正與高廟同”!敖o、舍、臺、諫,人主自用之,則威權在己,臣下得而用之,則威權去矣”。②倪思說:“宜親擢臺諫,以革權臣之弊;?任宰輔,以鑒專擅之失!雹弁蹙影矊实壅f得更明確:“如用人稍誤,是一 胄死,一 胄生也。”④但是,史彌遠還是很快取代了韓 胄,成為南宋第三個權臣。他表面上不像秦檜或韓 胄那么張牙舞爪,長期內只是以右相身份獨相,而勾結了楊后,其權勢卻更加牢不可破,以至主持和發(fā)動了廢皇儲濟王趙 ,而立宋理宗的政變。宋理宗寶慶和紹定時,還是對史彌遠感恩戴德,而聽憑他專權。宋人稱史彌遠“獨專國秉至二十六年,此古今所無。至晚年得末疾,猶專國秉數(shù)年,尤古今所無”。⑤當嘉定更化之初,優(yōu)秀的臺諫官還比較活躍。傅伯成“拜左諫議大夫,抗疏十有三,皆軍國大義;蛑聫涍h意,欲使有所彈劾,謂將引以共政,謝之曰:‘吾豈傾人以為利哉!’疏乞詔大臣以公滅私”,於是被逐出朝廷。⑥“會諫官王居安、傅伯成以言事去職,(許)奕上疏力爭之,其後又因災異申言曰:‘比年上下以言為諱,諫官無故而去者再矣。以言名官,且不得盡,況疏遠乎!’”於是許奕也被逐。⑦在“許奕以言事去國”後,起居舍人王介上奏宋寧宗說:“陛下更化三年,而言事官去者五人,倪思、傅伯成既去,其後蔡幼學、鄒應龍相繼而出,今許奕復蹈前轍。此五臣者,四為給事(中),一為諫大夫,兩年之間,盡聽其去。或謂此皆宰相意,自古未有大臣因給、舍論事而去之者,是大臣誤陛下也,將恐成孤立之勢。”於是王介也“補外”。⑧這些人被逐出朝廷,固然不同於秦檜和韓 胄時代的重貶遠謫,但表明無能的宋寧宗還是拱手聽任史彌遠的專擅。史彌遠“拜右丞相,陳晦草制用‘昆命無龜’語”,倪思認為這是“堯禪舜之文”,“請貼改麻制”,
①《宋史》卷400《楊大全傳》。 ②《 齋集》卷13《龍圖閣學士通奉大夫尚書黃公行狀》。 ③《宋史》卷398《倪思傳》。 ④《宋史》卷405《王居安傳》。 ⑤《鶴林玉露》乙編卷3《宰輔久任》。 ⑥《宋史》卷415《傅伯成傳》。 ⑦《宋史》卷406《許奕傳》。 ⑧《宋史》卷400《王介傳》。 23
史彌遠反而“遂除晦殿中侍御史”,彈劾倪思“僭論麻制,鐫職而罷,自是不復起矣”。①史彌遠正是通過此類方式樹立權威,而完全控制了臺諫部門。“自丞相史彌遠當國,臺諫皆其私人,每有所劾〔奏〕,必先呈副封,以越簿紙書,用簡版繳達。合則緘還,否則別以紙言某人有雅故,朝廷正賴其用,於是旋易之以應課,習以為!。②張端義說:“一相去,臺諫以黨去;一相拜,臺諫以黨進。況自嘉定副封之靡,前帝宏規(guī)廢矣!雹叟_諫官彈劾,須向史彌遠“先呈副封”,這還是史彌遠專權時立下的新規(guī)矩。杜范也說:“權臣所用臺諫,必其私人,約言已堅,而後出命,其所彈擊,悉承風旨,是以紀綱蕩然,風俗大壞!雹芪毫宋陶f,“凡除授臺諫,必先期請見,餉以酒肴。及論事之時,又以尺簡往復,先繳全稿,是則聽之,否則易之。次序官職之崇卑,挨排日分之先後,兌易更換,率至月末”!芭_諫語人,必曰:近來文字皆是府第付出”!肮嗜酥^臺諫為鷹犬之不若”。⑤宋理宗初,洪咨 上封事,“論臺諫失職”,說:“月課將臨,筆不敢下,稱量議論之異同,揣磨情分之厚薄,可否未決,吞吐不能!薄笆窂涍h讀至‘濟王之死,非陛下本心’,大恚,擲于地”。洪咨 後來“轉對,復言李全必為國患。於是臺諫李知孝、梁成大交論,鐫二秩”。⑥所謂“月課”,即臺諫官每月必須上疏言事,“月有供課,是以直道望諫官也”,⑦如今卻成了他們最感頭痛的定期作業(yè)。圍繞著濟王的冤殺案,還有如真德秀、魏了翁、潘枋、胡夢昱、徐宣等一批士大夫為之鳴冤叫屈,“臺諫李知孝、莫澤奉承風旨,凡平日睚眥之怒,悉指以從偽,彈劾無虛日,朝野為之側足”,一些人“歿於貶所”。⑧這是史彌遠利用臺諫官懲處異議者的典型事例。時人稱李知孝、梁成大和莫澤三個臺諫官為“三兇”。⑨梁成大“諂事史彌遠家?萬昕”起家,被太學生們稱為“梁成犬”。羅大經(jīng)評論說:“余謂犬之狺狺,不過吠非其主耳,是有功於主也。今夫不肖之臺諫,受權貴之指呼,納豪富之賄賂,內則翦天子之羽翼,外則奪百姓之父母,是有害於主也,吾意犬亦羞與為伍矣。”⑩
①《宋史》卷398《倪思傳》。 ②《癸辛雜識》前集《簡槧》。 ③《貴耳集》卷下。 ④《宋史》卷407《杜范傳》,《戊辰修史傳·丞相杜范》,《清獻集》卷5《入臺奏?》。 ⑤《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18《應詔封事》。 ⑥《宋史》卷406《洪咨 傳》,《鶴林玉露》乙編卷2《而已失官》。 ⑦《文山先生全集》卷3《御試策》。 ⑧《齊東野語》卷14《巴陵本末》。 ⑨《宋史》卷414《史彌遠傳》,卷415《王遂傳》,卷422《李知孝傳》。 ⑩《宋史》卷422《梁成大傳》,《鶴林玉露》丙編卷2《大字成犬》。24
一一、宋理宗端平至淳?時:史彌遠死,宋理宗開始所謂“端平更化”。他“親政五日”,就召洪咨 入朝,很快“與王遂?拜監(jiān)察御史。咨 感激知遇,謂遂曰:‘朝無親擢臺諫久矣,要當極本窮原而先論之’”。①此後一個長時期內,有一批臺諫官還是相當盡職的。如監(jiān)察御史李宗勉“言內降之敝”說,“王府后宅之宮僚,戚里奄寺之恩賞,綸 直下,不經(jīng)都省”,“闕失已彰,然後言事之人從而論列之,其累圣德亦多矣”。②然而宋理宗其實也不能真正信用他們,采納忠言,劉黻上書說:“陛下擢用臺諫,若臣(郭)磊卿、臣(洪)咨 、臣(劉)應起、臣(劉)漢弼、臣凱、臣(吳)燧,光明俊偉,卓為天下稱首,然甫入而遽遷,或一鳴而輒斥!雹鄱欧墩f:“陛下親政,首用洪咨 、王遂,痛矯宿弊,斥去奸邪。然廟堂之上,〔牽〕制尚多。言及貴近,或委曲回護,而先行丐祠之請;事有掣肘,或彼此調停,而卒收論罪之章。亦有彈墨尚新,而已頒除目,沙汰未幾,而旋得美官。自是臺諫風采,昔之振揚者日以鑠;朝廷紀綱,昔之漸起者日以壞。”④監(jiān)察御史吳昌裔也說:“朝綱者,非臺臣之利也,天下之公法也。世之有容德者,常銳於慷慨?治之初,必厭於玩習已安之後,初則開導而易入,久則勉強而難平。耳目之官遂至孤立,甚可畏也!雹莓敃r的多數(shù)臺諫官卻?無風采可言,有的甚至劣跡昭彰。劉應起上奏說:“大有為之君,常使近?畏宰相,今宰相畏近?,使宰相畏臺諫,今臺諫畏宰相!雹奕纭暗钪惺逃肥Y峴逢君希寵,創(chuàng)為邪說,禁錮言者”。殿中侍御史鄭 “回懦首鼠”。宰相鄭清之憎惡程公許,就“授稿殿中侍御史陳垓,以劾公許”。⑦當時“侍御史(殿中侍御史?)陳垓誣劾程公許,右正言蔡滎誣劾黃之純,二公罷出,六館相顧失色”。劉黻“率諸生上書”說,“祖宗建置臺諫,本以伸君子而折小人,昌公論而杜私說。乃今老饕自肆,奸種相仍,以諂諛承風旨,以傾險設機阱,以 盜官爵”!蔼氎、滎輩貪饕頑忍,久 要津,根據(jù)而不拔”。⑧後陳垓雖以“貪贓不法,竄潮州”,⑨但臺諫官的總體狀況?無改觀。
①《宋史》卷406《洪咨 傳》。②《宋史》卷405《李宗勉傳》。③《宋史》卷405《劉黻傳》。④《宋史》卷407《杜范傳》,《戊辰修史傳·丞相杜范》,《清獻集》卷5《入臺奏?》。⑤《歷代名臣奏議》卷61。⑥《宋史全文續(xù)資治通鑒》卷33淳?元年十二月丙寅。⑦《宋史》卷415《程公許傳》⑧《宋史》卷405《劉黻傳》,此傳將彈劾程公許等事?於丁大全被貶斥後,系誤,應以《宋史》卷415《程公許傳》所載為準,為淳?末年事,而丁大全得勢為寶?時事。⑨《宋史》卷43《理宗紀》寶?元年二月。25
面對蒙古帝國的嚴重軍事威脅,南宋兵連禍結,境土日蹙,卻又苦苦支撐著,成為當時世界上唯一尚能抵御蒙古進攻的帝國。當宋理宗親政之初,“斥逐權奸,收召名德,舉朝相慶”,而姚希得卻認為,“外觀形狀,似若清明之朝;內察脈息,有類危亡之證”。①此後事態(tài)的發(fā)展,更是每況愈下。十二、宋理宗寶?至景定和宋度宗時:宋理宗晚年,縱欲怠政,寵任閆貴妃、馬天驥、丁大全和宦官董宋臣,接著又把國政交付賈似道。賈似道任右丞相,“理宗崩,度宗又其所立,每朝必答拜,稱之曰‘師臣’而不名”,又特授平章軍國重事。②賈似道的權勢又超過在他之前的南宋三權臣,而南宋也終於被元朝所亡。丁大全由臺諫官 遷,他與另外兩個臺諫官陳大方、胡大昌號稱“三不吠之犬”。丁大全“拜右正言、兼侍講,辭。改右司諫,拜殿中侍御史,升侍御史、兼侍讀。劾奏丞相董槐,章未下,大全夜半調隅兵百馀人,露刃圍槐第,以臺牒驅迫之出,紿令輿槐至大理寺,欲以此恐之。須臾,出北關,棄槐, 呼而散;毙觳饺虢哟拢T相之命下矣”。③臺官的氣焰囂張到以武力逐走宰相的地步,這是兩宋政治史上僅有的特例!皶r丁大全與(董)宋臣表?,濁亂朝政”,牟子才“在太平建李白祠”,親自寫記,諷刺董宋臣!皩儆型乇具z宋臣,宋臣大怒,持二碑泣訴于帝,乃與大全合謀,嗾御史交章誣劾子才在郡公燕及饋遺過客為入己,降兩官,猶未已”。④丁大全任執(zhí)政和宰相前後四年,而拜相僅前後兩年,“臺臣翁應弼、吳衍為大全鷹犬”。但當他下臺時,侍御史沈炎,右正言曹永年,監(jiān)察御史朱貔孫、饒虎臣、劉應龍等人還是相繼論劾。⑤?管宋朝的國運已進入衰亡,但仍然出現(xiàn)了如洪天錫那樣的臺官。他在寶?三年(公元1255)出任監(jiān)察御史,上疏說:“臣職在憲府,不惟不能奉承大臣風旨,亦不敢奉承陛下風旨!彼麑掖紊献嗾f:“古今為天下患者三:宦官也,外戚也,小人也!?且彈擊宦官董宋臣、盧允升,外戚、將作監(jiān)謝堂,知慶元府厲文翁等人。洪天錫“嘗書桃符”:“平生要識瓊崖面,到此當堅鐵石心。”表明他是做了被流放到海南島的最壞準備。所以周密稱贊說,“近世敢言之士,雖間有之,然能終始一節(jié),明目張膽,言人之所難者,絕無而僅有,曰溫陵洪公天錫君疇一人而已”。“其剛勁之氣,未嘗一日少沮也”。⑥
①《宋史》卷421《姚希得傳》。②《宋史》卷474《賈似道傳》。③《宋史》卷405《劉黻傳》,卷414《董槐傳》,卷474《丁大全傳》,《說郛》卷4《古杭雜記》。。④《宋史》卷411《牟子才傳》。⑤《宋史》卷474《丁大全傳》。⑥《宋史》卷424《洪天錫傳》,《齊東野語》卷7《洪君疇》。26
在賈似道專政時,“凡臺諫論劾”“不關白不敢行”。①“益忌臺諫言事,悉用庸懦易制者為之,彈劾不敢自由,惟取遠州太守及州縣小官,毛舉細故,應故事而已”。②宋理宗末期,“臺諫何夢然、孫附鳳、桂錫孫、劉應龍承順風指,凡為似道所惡者,無賢否皆斥”。③景定五年(公元1264)出現(xiàn)彗星,按古代的天人感應說,皇帝不得不“避殿減膳,下詔責己,求直言,大赦天下”,賈似道也只能裝模作樣地上奏“乞罷免”。但當時的臺諫,“御史朱貔孫,正言朱應元,察官程元岳、饒應龍合臺奏章,乞消弭挽回,皆常談也”。然而也有一批官員直率地批評時政,包括當時賈似道推行的公田法。如王 說:“戚畹嬖?,遍居畿輔,借應奉之名,肆誅剝之虐,監(jiān)司不敢誰何,臺諫不敢論列!钡鹊健板绻馍詺ⅰ贬,又故態(tài)復萌,賈似道等“恭請皇帝御正殿,復常膳”,接著,“以京學士人蕭規(guī)、唐隸、?李、呂宙之、姚必得、陳子美、錢 、趙從龍、胡友開等不合謗訕生事,送臨安府追捕勘證,議罪施行各有差,自是中外結舌矣”。④當時還有謝枋得“發(fā)策十馀問,言權奸誤國,趙氏必亡。左司諫舒有開劾其怨望騰謗,大不敬,竄興國軍”。⑤舒有開無非是充當賈似道幫兇的角色。宋度宗時,元軍全力攻襄陽,賈似道“每上書請行邊,而陰使臺諫上章留己”。“監(jiān)察御史陳堅等以為師臣出,顧襄未必能及淮,顧淮未必能及襄,不若居中以運天下為得”。他們的說法無非是出自賈似道的授意,於是宋度宗“乃就中書置機速房,以調邊事”。人們對大將高達的呼聲很高,認為他“可援襄陽”,“監(jiān)察御史李旺率朝士入言於似道”,賈似道卻說:“吾用達,如呂氏何?”李旺等人只能私下感嘆說:“呂氏安,則趙氏危矣!”直到襄陽和鄂州失守,賈似道只能親自出兵,丁家洲戰(zhàn)敗後,這個權臣方成眾矢之的,樹倒猢猻散,“潘文卿、季可、陳堅、徐卿孫皆似道鷹犬,至是交章劾之”。侍御史陳文龍、監(jiān)察御史俞浙等上疏,賈似道才被流放,⑥而宋朝也終於與這個權臣同時滅亡。
①《宋史》卷474《賈似道傳》。②《宋季三朝政要》卷4咸淳二年。③《宋史》卷45《理宗紀》寶?元年十月。④《齊東野語》卷17《景定彗星》。⑤《宋史》卷45《理宗紀》,卷425《謝枋得傳》,《宋季三朝政要》卷3景定五年秋。⑥《宋史》卷474《賈似道傳》。27
結語
中國的古史過于悠久,歷代興亡的往事也積累得過多。一方面是每代開國,總是企求長治久安,致力於堵塞各種招致敗亡的漏洞,另一方面又是從來無不亡之國,無不敗之朝。?管每朝每代的覆滅,總是各有許多具體的條件和情況,而其中一個根本性的因素,一條貫穿歷代敗亡的基線,說來說去,還只是“腐敗”兩字。官無監(jiān)督,權無制約,必然產(chǎn)生腐敗,這已成了人們的共識。君主專制和權臣等其他形式的專制所以是落後的政體,正是因為對最高統(tǒng)治者缺乏監(jiān)督,而對最重要的權力缺乏制約。專制和腐敗是一對雙生子,專制必然滋生腐敗,腐敗必然依賴專制。監(jiān)察權既是皇權的附庸,在某些場合下甚至是權臣的附庸,就決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制約腐敗。正如彭龜年所說:“臺諫之士所以能震 奸宄,唯藉人主聽納其言,假以聲勢!雹倌纤我恍喑际翘卮筘澪鄯,豈但是他們得勢時從未得到追究,他們的失勢也與貪污、受賄等無關。如韓 胄被殺後,他與黨羽的貪污等行為方才受到追究,籍沒家產(chǎn),宋廷特置提領拘催安邊錢物所,各種田產(chǎn)等“輸米七十二萬二千七百斛有奇,錢一百三十一萬五千緡有奇”。②秦檜死後,宋高宗雖然鏟除他的政治親黨,不遺馀力,卻從未追究他的貪污、受賄等罪。宋高宗明知醫(yī)官王繼先貪污受賄,卻仍事先通風報信,讓他轉移不義之財。這些就是最明顯的實例。?管如此,古代,特別宋代的臺諫政治,還是留下不少正面和反面的歷史借鑒,值得今人參考。古代君主忌諱臣僚分朋植黨,但是,在事實上,因政見不同和其他原因,黨爭或其他政爭是勢不可免的。用今人的眼光看來,君主專制體制下的臺諫官,也可說是具有某種民主色彩的反對派,或者說,按儒家倫理,優(yōu)秀的臺諫官就應當是某種意義上的反對派,能夠對君主、宰執(zhí)等唱反調,或者將不稱職的宰執(zhí)轟下臺。前引廖剛所說:“人君之患,莫大于好人從己,若大臣惟一人之從,群臣惟大臣之從,則天下事可憂!庇秩缜耙樘戾a所說:“不惟不能奉承大臣風旨,亦不敢奉承陛下風旨!逼鋵嵍际顷U明臺諫官應當自居反對派的角色。反對派的存在起著監(jiān)督作用,無疑是對政治的清明有利的。歡迎和容納直言,從來被古人認為是重要的君德,是太平治世的重要標尺。宋人說:“好諫納言者,自是宋家家法!雹鄣缜八,即使在臺諫政治最發(fā)達的宋朝,此種“家法”也是極難執(zhí)行的。宋光宗時,殿中侍御史劉光祖說:“比年以來,士大夫不慕廉靖,而慕奔競,不尊名節(jié),而尊爵位,不樂公正,而樂軟美,不敬君子,而敬庸人,既安習以成風,謂茍得為至計!雹苓@個結論其實決不限於當時,大體是趙宋三百年間的通病,大
①《歷代名臣奏議》卷206彭龜年奏。②《宋史》卷173《食貨志》,卷415《黃疇若傳》,《文獻通考》卷7。③《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應詔封事》。④《宋史》卷397《劉光祖?zhèn)鳌贰?8
多數(shù)臺諫官都是隨風使舵、偷合取容、曲學阿世,甚至助紂為虐。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承認,儒家的名節(jié)觀又無疑成為維系宋代社會,特別是政界風氣的一種重要因素,所以?管備遭摧殘,而具有高風亮節(jié)的臺諫官還是人才輩出,他們不計升沉禍福,而以忠于職守的直言和彈劾,彪炳于史冊。誠如魯迅所說,“我們自古以來,就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梁”。①中國自古還沒有一個朝代,像宋朝那樣看重臺諫的作用。文天祥在宋理宗後期中狀元的《御試策》中說:“公道不在中書,直道不在臺諫,是以陛下行道用力處雖勞而未遽食道之報耳。果使中書得以公道總政要,臺諫得以直道糾官邪,則陛下雖端冕凝旒於穆清之上,所謂功化證效,可以立見,何至積三十馀年之工力,而志勤道遠,渺焉未有際邪?”②在這位倡導?力行正氣者看來,宰執(zhí)行公道,臺諫行直道,是治世的兩個?列的要素。按古人的政治設計,臺諫的作用主要無非是兩條,一是糾正失策,二是按劾腐敗。然而依前述兩宋三百年間臺諫制度的實際運作狀況看來,符合政治設計初衷的理想運作太少,而有悖於政治設計初衷的、可悲可嘆、可痛可憤的運作又太多。設計?非不巧妙,制度?非不嚴密,而運作居然如此之糟,這只能歸結為宋代專制制度下人治的失敗。
①《魯迅全集·且介亭雜文·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②《文山先生全集》卷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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