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保修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備保修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首貴谷腳農場道路改造工程(工程名稱)在合理期限內正常使用,發(fā)包人承包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guī)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與基礎、毛石擋土墻、砼路面、排水等全部施工內容。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承擔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
2、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為5(伍)年;
工程質量保修書范本工程質量保修書范本
2.擋土墻工程為5(伍)年;
3.砼路面工程為3(叁)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為3(叁)年;
5.其他約定:無。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fā)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fā)生需緊急搶修的事故(如基礎沉陷、擋土墻發(fā)生破壞危及車輛及行人安全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該工程結算價款的5%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以結算價款5%核定。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無。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fā)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5日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承包人。返還時間和方式(貳年返還90%、剩余10%伍年返還)。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意見: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證意見: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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