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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個人借貸協議書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民間個人借貸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間個人借貸協議書1
尊敬的客戶: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本合同各條款,如對本合同有任何疑問,請向債權人咨詢。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兩部分組成,通用條款和特別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借款合同通用條款
借款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見本合同第16.1條。
1.2借款用途:見本合同第16.2條。
1.3借款期限:見本合同第16.3條。
1.4貸款利率:利率種類、浮動幅度、執(zhí)行年利率、浮動方式的選擇等見本合同第16.4條。
1.4.1利率方式
1.4.1.1浮動利率
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執(zhí)行約定的年利率,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一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1)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2)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3)對月對日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下個借款發(fā)放日的對月對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若下個借款發(fā)放對應月無對應日,該對應月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月對日。
1.4.1.2固定利率
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執(zhí)行約定的年利率,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1.4.2貸款人有權決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基礎上為借款人執(zhí)行優(yōu)惠利率,亦有權根據情況調整上述優(yōu)惠利率的執(zhí)行期間,有權取消利率優(yōu)惠或調減利率優(yōu)惠幅度。
1.4.3本合同采用浮動利率方式的,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貸款人有權根據罰息和復利計算方式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和復利利率。因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罰息利率和復利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1.4.4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1.5借款方式:見本合同第16.5條。
第二條提款條件
2.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未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借款人未按照貸款人關于支付管理的規(guī)定,如實聲明貸款用途、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的,擔保人不具有為本合同擔保所需的資格或未取得合法有效授權。
(4)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的,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有關登記、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有關手續(xù)持續(xù)有效。貸款采用抵押擔保的,未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險單和其他相關材料交貸款人保管。貸款采用質押擔保的,未將質押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貸款人保管。
(5)出現影響貸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6)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關行業(yè)政策以及銀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相關政策調整,導致貸款未能發(fā)放的。
2.2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對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三條借款支付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受托支付時借款人不可撤銷地申請并委托貸款人將借款資金從借款人賬戶直接劃入借款人交易對象的賬戶。
3.1.2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已明確交易對象,雙方在本合同第17.1.1條約定相關支付信息,借款人向貸款人遞交交易證明材料,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貸款并按17.1.1條約定進行支付。
3.1.3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待支付對象確定后填寫《支付委托書》,并向貸款人遞交相關交易證明,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后發(fā)放貸款,并按《支付委托書》進行支付!吨Ц段袝穬热葜辽侔ǖ幌抻冢菏湛钊诵彰、收款賬號、開戶行、金額及用途等。
3.1.4借款人對支付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請存在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交易資料不完備或者不真實等情形的,貸款人可以不發(fā)放、不支付相應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形成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導致借款資金支付失敗或支付延誤,由此造成借款人對交易對象違約或形成其他損失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
3.1.5借款人承諾:貸款人將借款資金按本條約定進行劃款,即視同貸款人已依據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資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擔與本條約定相關的所有風險。
3.2自主支付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借款資金劃入借款人第17.2.1條約定的結算賬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對象。自主支付的額度見第17.2.2條。
3.3借款人應嚴格依照前述兩種方式支付借款,嚴禁將借款資金化整為零以規(guī)避受托支付。
3.4.法律、法規(guī)、銀行監(jiān)管要求等有關規(guī)定調整個人貸款資金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將依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5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貸款人可調整借款人的信貸資金支付方式,或變更貸款發(fā)放和支付條件。
(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條件進行信貸資金支付的;
(2)借款人出現或可能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信貸資金的;
(3)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的;
(4)出現其他可能影響信貸資金安全的情形。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結息周期、結息日、還款周期、還款賬戶等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4.2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第18.2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借款本息的款項,貸款人有權直接從該賬戶中扣收借款本息。如該賬戶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應償還本息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3如借款人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余額不足等情況而造成貸款人無法全額扣收本息及相關費用的,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新的還款賬戶或及時補足賬戶余額,如借款人要變更還款賬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4.4貸款發(fā)生逾期時或借款人無法正常還息時,貸款人有權從包括18.2條所述借款人賬戶在內借款人的任一銀行賬戶中直接扣劃所欠款項,并按照實現債權費用、違約金、復息、罰息、利息,最后貸款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為止。
4.5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行使抵銷權的,借款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貸款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機短信)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計算。
4.6除雙方另有其他書面約定外,借款人的還款按以下順序清償:
4.6.1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資金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借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6.2貸款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對借款人行使抵銷權的,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貸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權時,次債務人向貸款人的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貸款人確定。
4.6.3借款人的還款資金不足以清償應付債務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還款資金按照實現債權費用、違約金、復息、罰息、利息、貸款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直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為止。
第五條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5.2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天數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退還已計收的利息。
5.3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五千元以上,本金余額不足五千元的,一次性全部還清。
5.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一定比例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具體見第十九條。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6.1有權按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用于投資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
6.2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和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貸款資金支付和使用情況,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所貸款項的用途證明。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貸款用途不符合約定的,貸款人隨時有權宣布終止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約定向借款人計收相應罰息。
6.3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進行貸后檢查。借款人應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等方面的檢查,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4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6.5借款人姓名、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發(fā)生變化,借款人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借款人出現重大不利于貸款安全的情形或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財產保全措施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6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生效應由其承擔的各項有關費用,以及訴訟費、仲裁費等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7.1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7.2應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7.3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擔保物情況。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7.4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5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一銀行賬戶中直接劃收。
7.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7.7貸款人在辦理本協議項下相關業(yè)務及履行風險管理程序時,可根據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yè)務信息。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辦理展期時,應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貸款人經審查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在結清利息并按貸款人的要求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后,雙方當事人另行簽訂貸款展期協議書。如果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和應付利息。
擔保
第九條擔保
9.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見第二十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9.2擔保合同的具體內容詳見擔保合同約定。
違約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0.2借款人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貸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1.1條的約定。
10.3借款人未按約定提供用途證明,或提供虛假用途證明,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的貸款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一定比例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上浮比例見本合同第21.2條的約定。借款人不配合貸款人核查貸款用途或違約使用之日無法查明的,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收罰息。
10.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zhí)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貸款利率計算復利。
10.5本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擔保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連續(xù)或累計三期(含三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借款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
(6)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7)擔保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擔保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擔保物不利的處分;
(8)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保證人履行承擔保證責任的重大不利情形;
(9)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10.6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擔保權。
10.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訴訟費、仲裁費、執(zhí)行費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10.8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依據違約期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賠付。
其它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1.1貸款人將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應事先征得借款人及擔保人同意,并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和受讓人共同簽訂《信貸資產轉讓協議》;擔保人不同意轉讓的,可由借款人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并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和受讓人共同簽訂《信貸資產轉讓協議》。借款人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1.2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日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11.3本合同項下擔保為抵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抵押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質押擔保時,擔保人即為出質人;本合同項下擔保為保證擔保時,擔保人即為保證人。
11.4本合同填寫的借款人地址為其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借款人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1.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時,須經雙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或雙方在合同外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當事人約定終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合同中止或解除合同時,本合同之規(guī)定仍可以適用于合同項下任何尚未歸還的借款。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12.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fā)放日期、到期日期、利率(浮動利率調整按本合同第1.4條約定的利率浮動規(guī)則執(zhí)行)與借款借據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14.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雙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書面通知其他合同當事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4.3本合同份數見第二十四條的約定。
第二部分特別條款
合同編號:________ ?字段1?
第十五條立約人信息
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及號碼(居民身份證):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
第十六條借款
1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____元。
16.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 。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16.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年/□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6.4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按以下第16.4.1種方式確定:
16.4.1浮動利率
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上____%,執(zhí)行年利____%。
合同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筆借款采取以下第(1)種方式調整利率。因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相應調整本筆借款執(zhí)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1)立即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2)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
(3)對月對日生效。自基準利率調整后的下個借款發(fā)放日的對月對日起,借款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執(zhí)行利率,若下個借款發(fā)放對應月無對應日,該對應月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月對日。
16.4.2固定利率
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上/□下)____%,執(zhí)行年利____%。合同期內不隨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16.5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方式為。
第十七條借款支付方式
借款采取
17.2自主支付方式進行支付。
17.1受托支付方式
17.1.1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戶名(姓名)收款賬號開戶行金額用途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如本合同訂立時借款人尚未明確交易對象,借款人應在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期限內向貸款人申請資金支付。
17.2自主支付方式
17.2.1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劃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以下賬戶,戶名:__________ ?字段1?,賬號:__________ ?字段2?,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本授權不可撤銷,貸款人的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7.2.2借款人自主支付的額度為。
第十八條還款
18.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18.1.4等額本息還款法種方式還本付息:
18.1.1按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18.1.2按季(□月/■季/□半年/□年)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與本金一并結清。如借款人不能在付息日付息,則自付息日起計收復利。
18.1.3按(□月/□季/□半年/□年)結息,分期還本。分期還本計劃如下:(本表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償還貸款本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償還貸款本____萬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償還貸款本____萬元;
18.1.4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還款數額相同,其中包含本金和利息。還款日為每月的20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
18.1.5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還款,每期歸還的貸款本金數額相同,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并逐月結清。還款日為每月的日。每期還款額計算方法為: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額)×月利率。
18.1.6其他還款方式:
18.2借款人委托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扣款賬戶戶名:______ ?字段1?,賬號:__________ ?字段2? 。借款人應于每期還款日前在上述賬戶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應還借款本息款項。
第十九條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百分之壹
(大寫)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二十條擔保
20.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抵押。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20.2本合同的從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 ?字段2?的《抵押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的具體內容詳見從合同約定。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21.1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伍拾(大寫)計收罰息。
21.2對違約使用借款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壹佰(大寫)計收罰息。
21.3對借款人的違約行為,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大寫)收取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三條對12.1的約定
爭議解決按以下第(1)種方式執(zhí)行。
(1)訴訟,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仲裁機構全稱:______ 。
第二十四條對14.3的約定
本合同一____份,其中借款____份、貸款____份、擔保____份、房產管理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閱讀本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已經就本合同及擔保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對本合同及擔保合同條款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條款認識一致,不存在異議。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民間個人借貸協議書2
被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或親屬):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作為農業(yè)生產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被借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guī)定償還借款。
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被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如果超出期限則自超出之日起支付利息,月利為3%直至追回,不滿一月者按整月計算。
四、保證條款。
。ㄒ唬┙杩罘揭宰约核徺I樓房、耕地、工資或個人所有固定資產為擔保物,在借貸期過后沒有還清,貸款方可以隨意處理。(以房產證和土地合同復印件為憑)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ㄈ┙杩罘奖仨毎春贤(guī)定的.期限歸還。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人民法院(以借款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選擇)
六、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生效。
借款方需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具有法律效率的家人一同簽字),借款人如若出現意外死亡或者失蹤情況有對方配繼續(xù)償還實在無償還能力則有擔保人代為償還。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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