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簽訂合同合集6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簽訂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簽訂合同 篇1
在簽訂裝修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于合同中需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的項目,盡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后,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合同是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簽訂家庭裝潢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首先,在簽訂裝潢合同之前,消費者應當驗看裝潢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是否有"家庭裝潢"這一經營項目,以確定該公司是否具備正規(guī)的企業(yè)資質;雙方所使用的合同,應該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范合同。
在簽訂裝潢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于合同中需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的項目,盡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后,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此外,雙方對于裝潢合同內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標的、施工項目等的變更,都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對于作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報價單,應當盡可能的具體明確,列出裝飾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總價等。
另外,裝修后期維修與保養(yǎng)服務相關條例是否注明等。后期維修與保養(yǎng)是比不可少的一環(huán),往往后期服務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實力的重要標志。
簽訂合同 篇2
1、明確約定工期:
一般套二的房子,簡單裝修工期在35天左右,裝修公司怕有意外,把工期定到45-50天,如果你很在意工期問題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裝修公司洽談此款項。
2、付款方式:
很多的裝修合同的約定首付60%,檢驗驗收合格后交納35%,完工后交納5%,這樣付款,相當于一半工期的時候就已經給裝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再壓制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盡量爭取到對自己有利付款方式,如:把首付壓到30%,中期交納30%。
3、增減項目:
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要注意一點,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要在合同中明確注明。
4、保修條款:
裝修的整個過程現(xiàn)在主要還是以手工現(xiàn)場制作為主,沒有實現(xiàn)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細碎質量問題。保修時間內,裝飾公司應該實施的責任就尤為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權負責保修,還是只包工,不負責材料包修,或者還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按圖施工要寫進合同:
嚴格按照您簽字認可的裝修圖紙施工,如果在細節(jié)尺寸上和您在設計圖紙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且因返工產生的費用由裝修公司承擔。
6、材料驗收:
進場的裝修材料必須在業(yè)主驗收并簽字后才可使用。否則,很多時候材料明明存在瑕疵,但工人“睜只眼閉只眼”的就開始施工了。等業(yè)主發(fā)現(xiàn)的時候已經“生米煮成熟飯”,返工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很多業(yè)主最終選擇了妥協(xié)。
7、水患賠償:
對于裝修過程中出現(xiàn)忘記關水或防水不嚴,造成樓下住戶泡水損失的賠償責任如何分配要提前在合同中注明,以防萬一。
8、監(jiān)管力度要有明確約定:
監(jiān)理的監(jiān)管工作是裝飾公司對施工質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他們到場巡視的時間間隔,對工程的`質量尤為重要。監(jiān)理每隔3天應該到場一次。設計師在一些關鍵的節(jié)點也一定要到場,如水電路交底、木工交底、木工驗收等環(huán)節(jié),設計師應必須到場。
9、工傷賠償:
對于裝修施主不要與施工人員簽署委托合同,否則一旦出現(xiàn)傷亡事故,業(yè)主作為委托人勢必要承擔相應責任。尤其是木工工程,工人傷筋動骨的事故時有發(fā)生,業(yè)主要提前規(guī)避此類風險!
7、火災賠償:
對于裝修過程中出現(xiàn)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如何分配要提前在合同中注明,以防萬一。
8、轉包賠償:
工程轉包的現(xiàn)象雖然并不多見,但其性質惡劣,需多加提防。工程轉包是指,承包單位并未最終參與施工,而是將委托方的工程轉包由他人施工,嚴重時甚至多次層層轉包。這就使委托方的裝修費用受到層層瓜分,而且最終的施工方并不受到第一承包方制約,工程質量無人監(jiān)管。這種轉包行為雖不多見,但其性質惡劣且后患無窮,所以消費者應謹慎提防。在簽署裝修合同時,要明確施工工長或項目經理的名稱,防止轉包。
9、水電費用:
一般情況下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用并不多,一般由業(yè)主承擔。但在一些特殊的施工階段,如嚴冬施工時,長時間使用電暖氣保溫會產生大筆電費。這種情況造成的大額電費由誰來買單,合同中要提前注明。
10、驗收標準要明確: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于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包發(fā)包及施工管理的規(guī)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為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并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如果合同中不做規(guī)定,一旦出了問題很難處理。所以合同中一定要注明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依據。
11、賠償責任要明確:
裝修過程中如出現(xiàn)違法物業(yè)要求,如打斷樓體承重鋼筋、短路燒毀樓宇對講、破壞樓體外立面等常見問題,一經物業(yè)發(fā)現(xiàn),物業(yè)必然要求賠償。而裝修押金一般都是業(yè)主交付的,出了問題“冤大頭”往往是業(yè)主。這些賠償責任要由誰來承擔,簽署合同時一定要注明,出現(xiàn)問題時可有據可依。
12、簽署合同前確保文書齊全:
簽署合同前確保裝修工程書面文件齊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部設計、施工圖紙均為合同構成要件。簽訂裝修合同時,務必確保此類書面文件齊全。而且裝修業(yè)主應把《裝修合同》和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簽訂合同 篇3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xiàn)不必要的矛盾,出現(xiàn)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xiàn)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guī)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xié)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yè)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yè)管理費則由物業(yè)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yè)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yè)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yè)管理費。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 房屋面積是否確實。常有這種情況,租房實際測量的面積比合同上少,這種情況,可以按單位面積扣款,明確載于合同上。
(2) 明確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攤。
(3) 明確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項的具體交納辦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種物品交接清單上簽字。
(5) 注明押金,押金的意義是作為房租遲繳或損壞建筑及物品等情況發(fā)生時的風險費用。合約期滿后,若未發(fā)生以上情況,押金應退回給租方。 (6) 須注明天災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害及合同終止等情況,不須由承租方負責。
(7) 核實出租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擁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電等方面給予方便及協(xié)助。
簽訂合同 篇4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須是房屋所有人。共同有房屋出租的,須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書或委托書。產權不清、違章搭建或危險房屋、門窗不全缺乏安全設施、衛(wèi)生條件差、出租人無合法資格或無管理能力的房屋不能出租。任何人不得直接將私有房屋出租給外國或港澳地區(qū)駐本市機構,必須由市房管機關指定的部門辦理代理租賃手續(xù)。
1、租房前應當了解的情況:
(1)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住房,要看其產權證,驗看出租人的身份證是否與產權證一致。(2)該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賃許可證》。(3)查看房屋的實際使用條件與狀況。(4)紅線界定范圍的平面圖(雙方加蓋公章)
2、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權屬有爭議的;(5)屬于違法行為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房屋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9)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是否能改變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變合同約定的用途的`,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使用性質的,應當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其業(yè)主應當征得相鄰業(yè)主、使用人和業(yè)主委員會的書面的同意,并報區(qū)、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批。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按照規(guī)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設施,不得改變使用性質”。承租人使用房屋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通信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但租賃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物業(yè)管理費用,由房屋所有權人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簽訂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供應商的選擇和比價
供應商選擇總原則:原則上首選一般納稅人。
一、大金額合同應選擇一般納稅人
涉及合同金額較大或者重要的合同,因一般納稅人稅務管理比小規(guī)模納稅人規(guī)范,因此公司應首選與一般納稅人合作,可以在招投標文件中將“具備一般納稅人資質”作為投標人中標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同等情況下的零星采購優(yōu)先選擇一般納稅人
對于金額較小的零星采購,在服務、貨物質量均相同的前提下,如果價格同等,公司應優(yōu)先選擇一般納稅人;如果價格不一致,公司需進行價格談判后作出選擇。當與小規(guī)模納稅人價格談判低至一定程度時,公司也可以選擇與小規(guī)模納稅人合作。
三、在服務、貨物質量同等情況下的零星采購,報價不同時,選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方法
1、雙方報價均為含稅價6%的服務:當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價格<一般納稅人價格的9.7折時,可以選擇小規(guī)模,反之一般納稅人。11%的建安:當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價格<一般納稅人價格的9.25折時,可以選擇小規(guī)模,反之一般納稅人。17%的貨物:當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價格<一般納稅人價格的8.8折時,可以選擇小規(guī)模,反之一般納稅人。
2、雙方報價均為不含稅價選擇不含稅報價低的供應商。
第二部分 合同簽訂與發(fā)票取得
一、合同簽訂
。ㄒ唬┖贤瑑r均須注明為含稅價或不含稅
說明:營業(yè)稅制下,合同價是含稅的,營改增后,增值稅為價外稅,因此合同中有必要特別注明合同價為含稅價或不含稅價,以免發(fā)生合同爭議。
。ǘ┖贤袘砑印鞍l(fā)票開具條款”
說明:營改增后,公司需要抵扣進項稅,必須取得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也直接控制“三流一致”。因此合同中有必要添加此條款,以此從業(yè)務源頭把控發(fā)票,及時取得符合規(guī)定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1、建筑安裝合同
。1)11%稅率的新項目: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11%稅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工程款項付至審定值的90%/95%時,乙方需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 3%的老項目和簡易辦法的新項目: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稅發(fā)票,甲方工程款項付至審定值的90%/95%時,乙方需開具全額增值稅發(fā)票。
2、采購合同
(1)一般納稅人: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貨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17%稅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款項付至結算價款90%/95%時,乙方需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小規(guī)模納稅人: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貨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款項付至結算價款90%/95%時,乙方需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采購及安裝合同(電梯、中央空調)
。1)采購及安裝分別簽訂合同
。2)采購合同,同第2條采購合同條款
。3)安裝合同: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安裝款前,乙方應向甲方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甲方款項付至結算價款90%/95%時,乙方需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設計合同
。1)一般納稅人:
在發(fā)包人每次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前,設計人應向發(fā)包人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6%稅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因設計人開具的發(fā)票不符合稅務要求的',發(fā)包人有權暫停支付設計費,直至設計人提供合規(guī)稅務發(fā)票。
(2)小規(guī)模納稅人:
在發(fā)包人每次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前,設計人應向發(fā)包人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因設計人開具的發(fā)票不符合稅務要求的,發(fā)包人有權暫停支付設計費,直至設計人提供合規(guī)稅務發(fā)票。
因設計人提供稅務發(fā)票不符合稅務規(guī)定造成發(fā)包人暫停付款的,設計人有義務繼續(xù)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設計服務。
5、監(jiān)理合同
。1)一般納稅人:
在委托人每次向監(jiān)理人支付監(jiān)理費前,監(jiān)理人應向委托人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6%稅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委托人款項付至監(jiān)理費90%/95%時,監(jiān)理人需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小規(guī)模納稅人:
在委托人每次向監(jiān)理人支付監(jiān)理費前,監(jiān)理人應向委托人開具符合稅務要求的3%征收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委托人款項付至監(jiān)理費90%/95%時,監(jiān)理人需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6、其他未列明合同
參照上述合同條款增加、修改相應條款。如遇不確定事項,及時與財務審計中心溝通。
(三)原有合同違約條款中應添加“不符合規(guī)定發(fā)票的違約責任” 添加:因乙方開具的發(fā)票不規(guī)范、不合法或涉嫌虛開發(fā)票等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開具發(fā)票,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
簽訂合同 篇6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現(xiàn)針對貴司簽訂的有關委托合同,結合委托合同的主要條款,提出以下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的事項: 一、當事人條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稱(或姓名)應寫全稱,不可簡化或使用代號。簽訂合同前認真審核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
二、委托處置的事務。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項的處置。因此,委托的事項必須具體,處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確,不可含糊不清。
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權利范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托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于爭議的解決。
(一)受托人的義務與責任包括:
1.遵守委托指示、辦理委托事務的義務。受托人應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依法處理委托事務。受托人對委托事務原則上應親自辦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轉托他人。
2.報告的義務。受托人應將委托事務情況向委托人報告。設定受托人的報告的義務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如下內容:受托人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根據委托人的請求或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委托人報告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可能的結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議與指示。受托人在辦理委托事務完畢時,應當向委托人全面報告委托事務的辦理經過和結果,并提交必要的書面材料和證明文件。
3.轉移利益與權利的義務。受托人應將辦理委托事務取得的各種利益及時轉移給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事務取得的權利,應將權利轉移給委托人。
4.受托人的責任。受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義務,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受托人不辦理委托事務或疏于必要的注意,應承擔過失的違約責任。如果受托人不聽從委托人的指示、不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也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受托人不及時將有關權利和利益轉移給委托人,應視為對委托人財產權的侵害,既可能承擔違反合同的責任也可能承擔侵權責任。
(二)委托人的義務與責任包括:
1.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托合同是否有償,委托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所謂受托事務所必需的費用,是指受托人在辦理委托事務時,為了達到委托人所追求的結果而必須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至于支付多少必需費用以及支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等,當事人雙方應依據委托事務的性質和處理的具體情況予以決定。
2.付酬義務。對于有償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約定的報酬。一般情況下,委托人支付報酬并不以受托人成功地處理受委托事務為要件,但若有特別約定時,應從其約定。而委托事務的處理,雖不以處理成功為必要,但一般都須處理完畢,委托關系方為終止。 3.賠償責任。受托人在處理委托事務時,非因自己的過錯而造成的損失,得向委托人請求賠償。委托人應對自己的委托負責,如因其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四、報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償的,委托人應當按約定支付報酬,報酬的數額、支付期限、支付的方法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五、完成委托事項的質量要求,即受托人處置委托事項應達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該條款是衡量和計算報酬的依據。
六、完成委托事項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項的時間規(guī)定,委托人應按時間約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事項,受委托人也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達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不僅不能如數獲得約定的報酬,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是雙方依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履行的結果,是認定賠償的依據。將違約責任寫具體,最好把對方每項義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都分別寫清,以鉗制對方,使其正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八、爭議解決的方式。爭議解決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發(fā)生爭議并協(xié)商不成時,是通過某仲裁機構仲裁解決,還是訴請某法院訴訟解決。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與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爭議采用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的表述視為沒有約定。
仲裁方式,需雙方有明確的約定方可申請仲裁,且約定的仲裁機構必須明確,如明確約定“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訴訟方式,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因此,建議貴司在簽訂合同時選擇有利于己方的爭議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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