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簽訂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簽訂合同 篇1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待遇。
對于每個勞動者來講,勞動合同都是很重要的。明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對勞動者的權益也是一種保障。如果用人單位不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簽訂合同 篇2
為規(guī)范本公司人員勞動用工行為,進一步明確與員工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建立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結合公司實際,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規(guī)范簽訂行為,現制定如下勞動合同簽訂方案:
一、基本原則
。ㄒ唬┮婪ê炗喸瓌t
(二)切合實際原則
。ㄈ┢降葏f商原則
二、操作程序
(一)確定勞動合同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崗位工作特點,公司與員工所簽訂的期限可分為三類: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3-5年。
2、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截止目前,在本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依法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人員范圍:
對于因其流動性較強,為了便于管理,與其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ǘ┐_定勞動合同內容。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以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勞動合同為范本,針對員工所從事的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等,在與錄用人員平等協商的前提下確定勞動合同專項條款內容。
(三)確定簽訂時間與錄用單位。凡是此次簽訂的合同,簽訂的起始時間統(tǒng)一為:20xx年5月10日,由錄用人員與公司統(tǒng)一簽訂,察右后旗勞動人事局鑒證。
三、實施步驟
。ㄒ唬┱{查摸底階段(時間月日——月日)。 對各部(室)、車間所有錄用人員的個人基本情況及現在工作情況、表現等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確定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對象范圍。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和每位錄用人員所在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個人工作水平和本人工作意愿確定與其所簽訂勞動合同形式。
(二)組織簽訂階段(時間月 日——月 日)。 鑒于公司錄用人員人數多、崗位分散等實際情況,以按照工作部門分批進行簽訂。第一批:與電石車間錄用人員簽訂;第二批:與電氣、維修、氣燒窯、原料車間、化驗室錄用人員簽訂;第三批:與裝卸隊、保衛(wèi)室、衛(wèi)生隊錄用人員簽訂;第四批:與各部門錄用管理人員簽訂。勞動人事局統(tǒng)一印制《勞動合同》文
本,根據各部(室)、車間的實際情況組織簽訂。
。ㄈ﹤浒傅怯涬A段(時間為月日——月日)。 公司在勞動合同簽訂和實施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做好前期摸底工作的基礎是,與錄用人員進行溝通協商,確定好雙方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確保合同簽訂率達100%,并做好備案登記手續(xù)。
四、有關要求。
錄用人員在簽訂書面合同時,必須是本人簽字蓋章,其他人不得代替。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一律視為無效合同。對自愿在公司工作但不愿簽訂書面合同的員工,公司與其確定事實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向其本人送達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并要求其本人在送達回執(zhí)上簽字。
。ǘ┠ 月 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員工此次簽訂勞動合同無試用期約定,年 月 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員工,大學畢業(yè)生試用期為 個月。本科畢業(yè)生試用期為 個月。對于臨時用工,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將不約定試用期。
簽訂合同 篇3
現如今,不少公司認為只要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就能免除公司對勞動者的義務。這樣的想法很顯然是錯誤的,即使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存在,公司對勞動者不僅不能免除義務,反而還有其他的一些風險。下面,我們一起看看要是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
有很多用人單位在招用員工時,不愿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議,認為不簽勞動合同勞動法就管不了,并擔心簽了勞動勞動合同就要幫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員工手上有了勞動合同容易被員工抓住把柄,打起官司來對單位不利;還有的單位擔心簽了勞動合同擔不能隨意辭退員工了?傊,很多單位對簽勞動合同存在各種各樣的顧慮。其實,這些認識和顧慮都是錯誤的。因為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
一、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只要發(fā)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guī)甚至規(guī)定未簽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系),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yè)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yè)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yè)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yè)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guī)定,要按應得失業(yè)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yè)秘密
商業(yè)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yè)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yè)秘密。這對企業(yè)的發(fā)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xù)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y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比如廣西的規(guī)定是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海的規(guī)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給予單位罰款處罰。
綜上所述,要是公司不與勞動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公司除了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外,同時視為他們之間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公司該為勞動者交的社保費還是要交,除外還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簽訂合同 篇4
發(fā)包人(甲方):
監(jiān)理公司(乙方):
鑒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裝施工期間負責工程監(jiān)理,雙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監(jiān)理期間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秘密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開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乙方承認在甲方施工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圖紙、書面變更、口頭通知、圖表等資料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第二條 對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施工監(jiān)理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條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在工程施工監(jiān)理期間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全部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保存或存檔。
第五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guī)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合同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五年內有效,其中對商業(yè)秘密的保密期限為施工期間及竣工后的無限期期間。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何種原因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且甲方不支付任何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監(jiān)理費的10%賠償,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工程監(jiān)理費10%的,以甲方的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并且乙方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xù)處于保密狀態(tài);同時,本協議繼續(xù)有效。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zhí)行本協議而發(fā)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向發(fā)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議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fā)包人(公章): 監(jiān)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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