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北京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北京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第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wèi)生教育和職業(yè)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tǒng)稱為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并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發(fā)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xx年11月
示范文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ê炞只蛏w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xù) 訂 書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xié)商約定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guī)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guī)定,按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其中頭xx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xx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xx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ǘ┮曳酵瓿杉追秸0才诺纳a(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甲方實行國家規(guī)定的每日工作xx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xx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xx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xx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zhí)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新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ǘ┮曳焦べY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
2、乙方的工資標準:xxxx元/月(或xx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fā)放。
。ㄈ┘追矫吭聏x日如期發(fā)放工資。如超過規(guī)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xx%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guī)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發(fā)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yǎng)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fā)撫恤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yè)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y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y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guī)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y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yī)院診斷,市、縣(市)醫(y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計發(fā)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fā)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ㄋ模┮曳交疾』蚍且蚬へ搨,其待遇:
1、停工醫(y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guī)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yī)療期內的醫(y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yè)酌情發(fā)給生活費xxxx元。
。ㄎ澹┮曳揭虿』蚍且蚬に劳觯醇追浇y(tǒng)一標準酌情發(fā)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yōu)撫金xxxx元。
。┢髽I(yè)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xù)。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guī)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y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生變化,不能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ㄋ模┯邢铝星闆r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在醫(y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或醫(y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洕a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fā)給一次性醫(yī)療補助費。
。ò耍┤舯竞贤K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shù)交還甲方。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xx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勞動合同3
甲方(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縣(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shù)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jié)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規(guī)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wèi)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fā)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guī)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和數(shù)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guī)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fā)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fā)50%的醫(y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fā)100%的醫(y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y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yè)與職工利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xié)商的,經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4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系,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xié)調發(fā)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yè)編制及企業(yè)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戶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后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咨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tǒng)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干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置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審核,并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置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shù)荣M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xù)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托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xù)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審核批準。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用人單位承擔,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發(fā)布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fā)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fā)放單,由校財務部通過銀行代發(fā)系統(tǒng)按月統(tǒng)一發(fā)放。
對于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fā)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tǒng)一發(fā)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閱、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系、工會組織關系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xié)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范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xù)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托,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jié)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并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记谟涗洃磳嶋H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shù),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shù)。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fā)生后,雙方應當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淀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淀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淀區(qū)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fā)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xù)。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戶。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记、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后還應保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干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yè)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guī)范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并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jiān)督;如需通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發(fā)布之日起
執(zhí)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fā)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fā)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北京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F(xiàn)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
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x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yè)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完成。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6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
性別: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作)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者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用為_________元或者按照_________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一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止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xù)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以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6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方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以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駁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zhí)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zhí)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經市、區(qū)、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xiàn),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shù),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fā)給乙方不低于企業(yè)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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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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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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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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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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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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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勞動合同8
北京宏大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于年月日,就招聘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工作部門:職務:
二、試用期:乙方被甲方錄用后,要經過兩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問,任何一方有權提前15天通知對方終止合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可成為甲方正式聘用的合同制職工。
三、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上作熏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xiàn)等,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問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四、勞動報酬及獎懲: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guī)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并以現(xiàn)金人民幣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tài)度、勞動表現(xiàn)、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有關規(guī)定,給予乞方笑勵(從完成定額指標中提成)。乙方如違反甲方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甲方有權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譽告、記過甚至開除的'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以開除。乙方病、率假酌情扣除獎金。
五、勞動保險待遇:根據職員的表現(xiàn),在合同期內,為每位職員上醫(yī)療保險。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逆寧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現(xiàn)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guī)定。
七、終止合同: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繼續(xù)為甲方工作,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遞交辭職中請書,甲方應準予辭職,經甲方培訓過的職員,辭職時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培訓費賠償辦法按實際所花費用計算。搜自離職者,甲方有權要求白方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予以除名。因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辭退多余的職員時,或因其他原因辭退乙方時,須在辭退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本人。一個月期滿根據表現(xiàn)支付乙方本月工資,乙方離開以后,甲方對乙方一切概不負貴。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于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雙方續(xù)簽。九、合同變更: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寧,任何一方不得單
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時,須經甲、乞雙方同意。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司主管部門留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19X X年XX月XX日19X X年x月x日
北京勞動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yè)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yè)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yè)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yè)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yè)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yè)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yè)就得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guī)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guī)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zhí)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yè)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xié)議,這也不能規(guī)避企業(yè)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yè)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按照執(zhí)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經市、區(qū)、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xiàn),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shù),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fā)給乙方不低于企業(yè)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yī)療
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yè)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yè)大量商業(yè)秘密;
2、技術研發(fā)人員——掌握企業(yè)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yè)內的各種調研數(shù)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yè)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yè)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guī)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xié)議無效。企業(yè)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yè)律師定制。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10
發(fā)布部門:___________局
發(fā)布文號:___________號
各區(qū)、縣勞動局,各局、總公司(企業(yè)集團)勞動處,計劃單列企業(y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的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_______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號令,以下簡稱《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一條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時,應制定實施方案,包括起草勞動合同書、實施辦法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條企業(yè)廠長(經理)應與聘用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企業(yè)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yè)與其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精神病患者,經?漆t(yī)院確診無行為能力期間,以及出國人員在約定的期限內和正在服兵役的.人員,暫緩簽訂勞動合同,維持原勞動關系。
第四條勞動者連續(xù)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用人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五條用人單位被兼并、合并、分立后,勞動者在原單位工作的時間,視作在同一單位工作時間,與現(xiàn)單位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
第六條復員、轉業(yè)退伍軍人及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本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上述人員初次參加工作并已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用人單位出資培訓、進修(包括出國培訓、進修)和(接)收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它協(xié)議,只要未到期仍然有效。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于服務合同或其它協(xié)議尚未履行的期限。
第八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還可以簽訂《崗位協(xié)議書》或《聘任協(xié)議書》,約定其崗位(工種)、工作數(shù)量、質量標準和勞動報酬等。勞動者因患病等原因長期脫離生產(工作)崗位的,應簽訂《專項協(xié)議書》,約定其在特定條件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暫時中止執(zhí)行。各項《協(xié)議書》是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十條為避免出現(xiàn)無效勞動合同,提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合同鑒證部門予以鑒證。
第十一條簽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應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xù)簽勞動合同的;
2、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xiàn)的;
4、勞動者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的。
第十三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簽訂了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規(guī)定》發(fā)布之日,勞動合同尚未解除的,勞動者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條件的,勞動者要求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人單位應當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關聯(lián)法規(guī):
第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條二十七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1、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2、復員、轉業(yè)退伍軍人,退伍后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3、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關聯(lián)法規(guī):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中有關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或約定各種形式的抵押金;經濟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賠償以及醫(yī)療期問題,按勞動部和___________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企業(yè)工會組織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完善,管理基礎較好,職工和企業(yè)有進行集體協(xié)商、簽訂集體合同要求的,可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十條自《規(guī)定》發(fā)布之日起,___________市勞動局、___________市人事局《關于企業(yè)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京勞企發(fā)字[1990]327號)、《<關于企業(yè)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補充意見》(京勞企發(fā)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發(fā)布部門:___________局
發(fā)布文號:___________號
北京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yè)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shù)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jié)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規(guī)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wèi)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fā)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乙方在醫(yī)療期內患病的醫(y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和數(shù)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個體工商戶與雇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個體工商戶與雇工利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xié)商的,經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三條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四、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xù)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勞動合同12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qū)(縣)街道(鄉(xiāng)鎮(zhè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shù)為每日元或按
執(zhí)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zhí)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一)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yè)、工種崗位規(guī)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yè)污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xù)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yè)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xié)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xù)。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xù),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xù)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xù)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xù)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xù)訂手續(xù):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xiàn)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xù)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xié)商不一致時,續(xù)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xù)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xù)仍存在勞動
關系,甲方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fā)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shù)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fā)50%的醫(y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fā)100%的醫(y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shù)赜嘘P規(guī)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fā)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yè)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和當?shù)赜嘘P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yè)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shù)匾?guī)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并依照企業(yè)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yè)技術、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xié)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經濟補償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二)凡屬法律規(guī)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規(guī)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九、培訓服務期與競業(yè)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xié)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等并執(zhí)行。
(二)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商業(yè)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
乙方的競業(yè)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yè)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yè)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雙方亦可另行簽訂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約定競業(yè)限制的范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fā)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規(guī)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xié)議、保密協(xié)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法規(guī)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xié)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xié)議》、《培訓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的規(guī)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lián)系障礙狀態(tài)(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tài)聯(lián)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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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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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編號:
北京勞動合同13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ㄊ校 區(qū)(縣)街道(鄉(xiāng)鎮(zhè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工時制度。
1。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1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shù)為每日 元或按 執(zhí)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zhí)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ㄒ唬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北京勞動合同14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shù)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工作制。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zhí)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zhí)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失業(yè)和大病醫(yī)療統(tǒng)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guī)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按照—————— 執(zhí)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終結,經市、區(qū)、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xiàn),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shù),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shù)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fā)給乙方不低于企業(yè)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guī)章制度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北京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guī)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達成協(xié)議條款如下: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職工。
二、本合同為期限合同,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月。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本單位從事____工作,并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guī)定的數(shù)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甲方應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甲方集體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教育,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對從事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甲方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有義務遵守安全規(guī)章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甲方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制度,即____工作制。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實行計件工資時,甲方應根據國家或行業(yè)勞動定額標準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六、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退休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手續(xù)。
七、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自覺執(zhí)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guī)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guī)范,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八、乙方履行合同期間發(fā)生的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死亡、患職業(yè)病等,按國家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享受有關待遇。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和在終止、解除合同后______個月內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不得從事?lián)p害甲方利益,為甲方競爭對手效力的工作。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yè)秘密之前均須征得甲方同意。
十、乙方由甲方出資招用、培訓、深造的,應按甲方規(guī)定簽訂《培訓協(xié)議》,并遵守《培訓協(xié)議》中約定的服務年限及有關約定賠償。
十一、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所有屬于甲方但由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文件資料均應交還甲方,如有物品遺失、損壞應當賠償。
十二、在履行合同期間,乙方因家庭住址更改,應主動通知甲方。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按乙方以前說明的住址發(fā)送有關文件應視為送達。
十三、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十四、履行合同期間,若需變更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xié)商,對所需修改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合同的內容。
十五、甲乙雙方還約定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事項為本合同變更、終止、解除、賠償?shù)确矫娴囊?guī)定。
十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即行終止。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xù)訂手續(xù)。如甲方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又不履行續(xù)訂手續(xù),則視為續(xù)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七、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雙方約定賠償。
十八、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fā)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xié)商解決,也可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______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執(zhí)行。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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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