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文明出行倡議書
電動車文明出行倡議書
全縣廣大機關干部職工、黨員同志們:
近年來,電動車以其經(jīng)濟、便捷、環(huán)保等特點,日益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電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存在亂穿亂行、亂停亂放、亂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導致涉及電動車的道路交通事故高發(fā),給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響。據(jù)統(tǒng)計,2017年,我縣交通事故中,電動車駕駛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電動車駕駛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
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開展"珍愛生命,鐵拳護航"交通安全大會戰(zhàn)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我縣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作為黨政機關的干部職工和黨員同志,應該在此次專項整治中走前頭、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爭做文明出行的踐行者和宣傳者,積極投身到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中去,全力推進我縣全國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縣創(chuàng)建活動。在此,向全縣廣大機關的干部職工和黨員同志發(fā)出倡議:
一
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踐行者。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營造美好家園,是包括機關黨員干部職工在內的每一個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機關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要在電動車專項整治中起模范帶頭作用,自覺擯棄不文明交通陋習,文明出行,拒絕交通違法。駕駛電動車按序排隊通行、按燈停走、按道行駛、按位停放,不爭道、搶道、占道,不亂停亂放、亂掉頭,駕乘電動車主動戴好安全頭盔、在電動車尾部粘貼反光膜。養(yǎng)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樹立文明的交通新風,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
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傳者。
機關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要學習和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積極帶頭宣傳電動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整治行動家喻戶曉,老少皆知。同時,每個機關黨員干部職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為感染和帶動身邊的人,形成人人參與、個個出力的良好社會氛圍。牢固樹立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宣傳和不文明行為勸導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暢通靠大家。讓我們攜起手來,從自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知榮明恥,文明出行,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huán)境,為建設"三優(yōu)海鹽"作出積極的貢獻。
海 鹽 縣 文 明 辦
海鹽縣直機關工委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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