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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度
幼兒園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師德建設工作,為提高教師道德素質,牢固樹立"以幼兒發(fā)展為本"的理念,特定師德考核制度,在崗教職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師德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學中,有散布違背黨的基本原則、違背教書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論和行為,隨意造謠,搬弄是非,其言行在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的;
2.工作態(tài)度差,紀律渙散,不服從學校管理,無理取鬧,恐嚇威脅學校領導或其他教職工,情節(jié)嚴重的;
3.在教研科研工作、職稱評聘、考核評優(yōu)中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
4.無故不執(zhí)行課程計劃、無教案進行教學,導致課堂出現(xiàn)混亂或教學內容出現(xiàn)原則性錯誤的,未經(jīng)允許擅自停課、缺課,嚴重影響教育秩序和教學進程的;
5.從事第二職業(yè),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經(jīng)查實教育仍不悔改的;
6.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
7.向學生家長索要錢財,要求家長辦私事,損害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的;
8.參與社會傳銷,邪教、吸毒、賭博、盜竊、打架斗毆的;
9.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10.受黨紀或刑事處分的;
11. 當年依照幼兒園獻血制度輪到獻血,且身體狀況正常,無故不獻血,對幼兒園獻血工作的落實造成嚴重影響的。
12. 有其他重大違反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有上述情形的教職工,在師德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年度師德考核不合格,本年度年終考核為不合格,不得評先進,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園方可單方面終止聘用合同。對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的教師,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解聘教師職務,直至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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