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證書
安全保證書
人文學院2004年暑期學生安全保證書
1、 2004年暑期申請留校居住者,
2、 系以本人自愿、家長同
3、 意為原則,
4、 符合學校規(guī)定:外省籍學生、特困生的條件,
5、學生本人積極要求留校居住者;
6、 暑假申請留校符合者,
7、 本人向主管輔導員主動提出申請同
8、 意后,
9、 簽定《安全保證書》,
10、 經(jīng)主管學生工作書記認可、備
11、
案,12、 到校學工處舍13、 務科辦理手續(xù);
14、 在申請留校居住過程中,15、 不16、 允許冒名17、 頂替,18、 或為不19、 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辦理留校居住手續(xù),20、
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21、 學院將取消留校居住資格,22、 并嚴肅處理;
23、 經(jīng)批準并辦理留校居住全部手續(xù)的學生,24、 在校居住期間遵守學校、學院及寢室樓管理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和統(tǒng)一要求,25、 按時守紀,26、 不27、
違章用火、用電,28、 不29、 私自外出等;
30、 在暑假期間,31、 學校僅向留校居住的學生提供居住條件和寢室居住的管理,32、 不33、 允許學生從事非法、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
34、 留校居住的學生應每周與家長進行必要的通訊聯(lián)系,35、 報告自己的生活狀況;
36、 留校居住者在暑期,37、 若發(fā)生意外,38、 仍需按照《人文學院學生安全預案》執(zhí)行,39、 及時報警、報告;
40、 學院、學校在接警后,41、 應及時積極地協(xié)助有關(guān)部門調(diào)查處理相關(guān)情況,42、 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3、 若在暑假出現(xiàn)安全傷害事故,44、 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后果。
我同意并自愿接受以上條款的約定,并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
申請留校居住人、保證人: 專業(yè) 班 簽字
蓋章
二○○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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