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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法院畢業(yè)實習報告
在當下社會,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學生法院畢業(yè)實習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大學生法院畢業(yè)實習報告1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Α?/p>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y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xié)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wǎng)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F(xiàn)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fā)公司發(fā)現(xiàn)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xiàn)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guī)定賠償?shù)谌藫p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fā)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jù),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fā)公司發(fā)現(xiàn)該商網(wǎng)重復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fā)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jù),換收據(jù)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jù)”是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xié)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jù)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guī)定賠償?shù)谌说膿p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jù)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jù)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fā)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qū)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fā)市場項目。項目開發(fā)人是開發(fā)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xié)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wǎng)⑥-⑦,2/0 - b 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wǎng)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wǎng) ⑥-⑦ ,2/0 - b ,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jù)了收據(jù),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jù)。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wǎng)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xù),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fā)公司三家相互關聯(lián)、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fā)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xié)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fā)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fā)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fā)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wǎng)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xié)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jù):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jù)。
2、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jù)和經貿公司換據(jù)收據(jù)。
3、批發(fā)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fā)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jù)。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jù)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jù)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書和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fā)公司作為項目開發(fā)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tài)。
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xié)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xié)議由效力待定狀態(tài),轉變成了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guī)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tài)。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fā)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tài),成為無效合同。
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jù),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jù)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fā)公司向尹杰下發(fā)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fā)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xié)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fā)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fā)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fā)了購房款收據(jù),因而這三家企業(yè)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fā)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guī)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jù)這一規(guī)定,開發(fā)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qū)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
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guī)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谝陨蟽牲c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fā)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xiàn)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大學生法院畢業(yè)實習報告2
一、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qū)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系,我敢于挑戰(zhàn)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后,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huán)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著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里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并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終均反映著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盡量通過協(xié)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規(guī)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guī)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周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并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打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涂漿糊、貼封條到最后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后,根據(jù)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涂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著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添加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tài)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并快樂著
三、離開時的不舍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舍!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一個月的實習,其中,有困惑,有感動,有迷茫也有反思。對一些現(xiàn)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群眾,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里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和迷茫;而對于在實習期間關于純粹的法學理論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
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著現(xiàn)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一方面,看著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開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xiàn)實中很多問題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避免資源浪費。
大學生法院畢業(yè)實習報告3
一、實習目的日記和任務
古人云:“君子欲訥于言而敏于行!币鉃椋骸熬拥男摒B(yǎng)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話語謹慎,做事行動敏捷”。對于一個法科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僅要有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還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實現(xiàn)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xiàn)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煉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yè)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后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我的這次實習是從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進行的。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校園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院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法官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yè)并慢慢進入工作的狀態(tài),對法院的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必須的熟悉和體會。專業(yè)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本科學生掌握系統(tǒng)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序,理論聯(lián)系實踐的重要路徑。在過去的三年里,通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構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為全面的認識。而且通過兩次第三學期的模擬法庭實踐,對若干類訴訟案件的司法審判過程有了較為深入地體會。
通過本次畢業(yè)實習,實現(xiàn)以下實習目標:
、艑⒃谡n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fā)現(xiàn)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后的學習
、婆囵B(yǎng)獨立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桥囵B(yǎng)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
、葮淞⒄_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
⑸學會法院的工作運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為畢業(yè)后工作打下基礎。
在明確實習目標的前提下,我結合法院和個人實際狀況的制定了如下實習任務:
⑴熟悉法院的各項管理制度;
、剖煜づc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相關的執(zhí)業(yè)制度;
、桥c法官和工作人員接觸和溝通,虛心求教;
、冗\用網(wǎng)絡處理案卷檔案,使其管理自動化;
、烧砭碜、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做好秘書工作;
、蕝f(xié)助工作人員做好開庭前后的準備工作,開庭時認真旁聽;
、瞬粩喑鋵崒I(yè)知識,拓展視野。
二、實習資料及其具體工作
由于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忙,我的實習資料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yè)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huán)節(jié)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資料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件。
隨著信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xiàn)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并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wǎng)絡。辦案從頭到尾都網(wǎng)絡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wǎng)絡化信息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zhí)行也會轉到執(zhí)行,網(wǎng)絡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jù)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一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shù)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jù)、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資料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鑒于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于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但是據(jù)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shù)的書記員并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shù)狀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將文件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后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狀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但是對于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xiàn)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文件,法院能夠采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能夠留置送達,所以這并不影響效力的發(fā)生。對于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思考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到達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xiàn)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收獲與體會
通過實習,我在實踐和理論上都有很大收獲。活生生的資料遠比課本更能啟發(fā)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實也更讓我深思。
第一,最明顯的收獲就是對訴訟程序的相關問題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確是法學院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的的場所,尤其是在對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為在法院實踐我們能夠很直觀地學習和體會訴訟程序完整而詳細的過程,我們所學的訴訟知識是零碎的、是不系統(tǒng)的,通過實踐,將我在校園學習的關于訴訟法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去進一步對應和細化。這更有利于我加深對訴訟程序方面問題的理解,這無論對于我以后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是理論研究工作來說都是一種寶貴的經歷和積累。同時在法院進行的各項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體現(xiàn),分工負責,互相協(xié)調,互相配合,各項工作有條不紊。
第二,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是學習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徑。法律所要解決的都是些紛繁復雜的問題。這對法官有著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顆清醒的頭腦,理清各種法律關系!斗傻蹏分姓f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確,作為會說話的法律的法官,他們以自己的專業(yè)知識、睿智、勤奮來詮釋著法律,維護著法律的威嚴、公平與正義。剛開始實踐時,我閱讀了幾份判決書,里面復雜的關系一會就把我弄暈了,而我們的法官卻能游刃有余,這種斷案的技巧是在不斷的實踐中日積月累構成的,但重要的還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傾聽、去兼聽,這樣才能保證對案件做出最準確的認識。
第三,我在人際溝通能力也增強了。以前主要是在校園里生活,接觸的人有限,生活也相比較較簡單。通過實踐生活,通過和不同的人的接觸和溝通,我明白了許多為人處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與他人溝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強。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禮貌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持續(xù)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xiàn)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就是一門藝術。在社會中你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個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試圖去改變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應對。用微笑打開尷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緊張的局面,凡事能退則退,用寬容營造和諧的氛圍,才會更有利于自己的發(fā)展。
四、實習總結
在這次實習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睕]有扎實的專業(yè)知識、沒有系統(tǒng)的知識構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談。“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痹诙虝旱膶嵙曔^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在校園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xiàn)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
兩個月的實習期,一晃眼就過去了,最深刻的體會就是現(xiàn)實跟書本的巨大差異,一件簡單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來,需要的卻是超多的時間和精力。原先的我們,幾乎都視書本上的資料為真理,很多東西都未曾付諸實踐過,只有真正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才會親身體驗到實際的難度有多大,也才會從中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識的匱乏。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樣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兩個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于我是十分重要的。這次實習告訴我,在社會這個大學堂里我還是一個小學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抱著謙虛謹慎的態(tài)度,無論大小認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通過這次實習,也使我從另一個視角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同時也在實踐中積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經驗,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會的自己,做好一個萬全的充足準備。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和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yè)后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如果這是我的路,我將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大學生法院畢業(yè)實習報告4
一、實習時間
20xx年10月至20xx年1月
二、實習單位
武漢市洪山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庭)
三、實習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
2、理論聯(lián)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yè)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因為任何理論知識,終究都要通過實踐的檢驗。通過參加實習開闊眼界,處理好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理論為基礎,通過實踐加深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力求實踐內容與理論知識相結合,以期達到提高法律素養(yǎng)和實務水平的目的。
四、實習內容
本次實習,我被安排在武漢市洪山區(qū)人民法院民二審判庭,主要的實習科目是民法。實習期間,我實際了解了大量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對法律的實際運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具體工作內容是:辦公室日常事務處理,跟隨法官或書記員到當事人住所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整理裝訂案卷、庭審旁聽、書寫法律文書等。這一系列的工作讓我感受頗深,開闊了眼界,收獲了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可以把日,嵤轮v一下。
一、跟隨法官或書記員到當事人住所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xiàn)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此處可以發(fā)揮)
二、翻閱和整理案卷。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jù)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jù)、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每個審結的案件都要及時訂卷歸檔,以備日后查閱。剛開始整理的時候比較生疏,時有差錯,后來通過向書記員請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個卷宗整理和裝訂過程,能夠獨立完成案卷裝訂工作。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后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盡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jié)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tài)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
三、參加案件旁聽。在實習期間,每次開庭我都會坐在旁聽席,認真旁聽、記錄。在旁聽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審判人員公正、中立的
審案態(tài)度,以及公訴人和辯護人激烈的。莊嚴的法庭、嚴格的程序,無不折射出法律的嚴肅和公正。從審判人員對被告的發(fā)問中,能體會到審判人員對于整個案件審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實。而在公訴人和辯護人的爭論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爭議的焦點。觀摩法庭庭審讓我對民事案件庭審的整個過程有了更加直觀生動的了解,比起書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審讓訴訟程序更形象具體,記憶深刻。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xiàn)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tài)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shù)募茏,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四、書寫法律文書。
1、其中以書寫民事裁定書(撤訴)為主,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后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準予起撤回起訴。
2、給庭長做審判筆錄(可發(fā)揮),做筆錄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還要求具備相當好的歸納和判斷能力,要抓住合議的重點,準確地運用法律專業(yè)術語,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對自己理論知識的檢驗。法律文書不僅格式
要規(guī)范,內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
3、(判決書發(fā)揮)書寫判決書的過程中要查閱一審提供的卷宗、合議庭筆錄、公訴人意見書、辯護人辯護詞等材料,在整體上把握案件的事實和案情關鍵,針對被告和辯護人的上訴理由進行充分合理的駁回或者對于那些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案件說明理由發(fā)回一審法院重審。雖然在校期間已經學習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對法律文書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寫判決書的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運用的好、有說服力,光靠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一定要多進行實務鍛煉。
五、實習學習感想
(一)對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觀深入的了解。
實習之前,對法院及法官的認識僅限于書本知識和一些影視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較模糊而且?guī)в忻黠@的模式性。真正接觸之后才發(fā)現(xiàn)實際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關系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xiàn)。2.法院工作的復雜性和嚴謹性。在實習過程中,接觸到的`案件跟書本上學的案例相差懸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經過反復推敲篩選、確定沒有爭議之后才被選入的。但是實踐中的案例很少具有這樣的典型性,案件事實具有諸多模糊之處,而且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慮,每個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費大量的心血反復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過數(shù)次合議仍不能達成統(tǒng)一意見。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是簡單的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而是允許保留少數(shù)人意見,并隨合議筆錄一共提交審判委員會定奪。3.法官工作的艱辛。真實的法官工作遠沒有電視上寫的那樣輕松愜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實屬
不易。不僅要面對案件雙方的雙重壓力,還要抵御來自不同方面的拉攏誘惑。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盡心調解,以求被害人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被告人能夠得到一定的寬恕;每個案件,法官們都會反復斟酌,以求客觀公正;每次二審開庭,法官們都是周密安排、緊湊高效。但是法官們的努力卻常常得不到理解。實習期間,經常遇到群眾上訪、靜坐,甚至沖擊法院,法官的工作環(huán)境需要更加切實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雖然我們的普法工作始終未間斷。(描述民二庭關于當事人之間矛盾產生)
(三)要時刻注意加強學習。
首先,向周圍具有豐富法律實踐經驗的人學習,學習別人優(yōu)秀的能力,優(yōu)良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技巧。法官們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他們學識淵博、執(zhí)法如山,合議案件時能迅速抓住案件的關鍵點進行剖析,庭審時對庭上情況的發(fā)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他們的言傳身教讓我獲益良多。通過與他們的接觸和交流讓我對法官這個神圣的職業(yè)更加的向往。對于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學生而言,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周圍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煛,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博采眾家之長,以人之長補己之短。
其次,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隨著社會環(huán)境的巨大變化以及我國法治的逐漸完善,每年有許多部法律法規(guī)出臺。在實習時我發(fā)現(xiàn),每名審判人員的書架上都有著數(shù)量眾多的法律專著及經典案例匯編,
在審判工作之余,他們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識的更新。總而言之,作為一名法律人,學習無處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
六、總結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夠真正的了解,通過其他途徑得到的難免會有偏差。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通過實習,我開闊了視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時還培養(yǎng)了自己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工作能力。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朋友,我們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直到現(xiàn)在還保持著密切的聯(lián)系。從他們身上我不僅學到了法律知識,還學到為人處事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將來走上工作崗位的寶貴財富。在此我由衷地向為我提供幫助和指導的老師們表示感謝,是你們給了我這樣一個難得的機會,我會銘記在心。(加入自己理解)
七、辭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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