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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征地補償不合理情況報告
拆遷征地補償不合理情況報告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我是**市**區(qū)鳳凰村七組村民方全煥,于1990年元月遷入本市,戶口也隨之轉入本市該村,住鳳凰水庫東面至今,承包鳳凰村魚池36.8畝,旱地11畝,F(xiàn)已是規(guī)劃中的**公園,**碧桂園二期西面。
2009年元月份被告知拆遷征地,當時拆遷辦張宇峰主任只賠償了魚池魚種損失費和旱地青苗費。但是失地養(yǎng)老保險、土地補償金、安置費均未落實。由于碧桂園當時急需安裝地下排污管道,在拆遷辦張主任的勸說下,我們積極配合工作,同意將我魚池坡提挖斷并與鳳凰水庫相通,完成碧桂園排污工程,由此造成我們魚池無法正常喂養(yǎng)。之后找拆遷辦張主任協(xié)商,張主任承諾我魚池及旱地馬上全部征用,所有賠償款項馬上到位,但是時至今日都未能解決拆遷征地補償款。從2009年元月至今,給我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按精養(yǎng)魚池每畝3000元計算36.8畝共計11.04萬元每年,旱地每畝1500元計算11畝共計1.65萬元,即每年損失12.69萬元。三年總損失38.07萬元。
2012年9月再次被告知拆遷征地,但給我們的拆遷征地補償標準為:土地補償金5800元每畝,失地養(yǎng)老保險僅一人購買,拆遷安置房按原占地房屋面積每平方370元結算。綜合上述,拆遷征地補償費共20多萬元,我們無法接受。如此結算不談合理安置拆遷戶,僅僅只能按市價購買房屋一套,(www.gymyzhishaji.com)此舉我們將一無所有。與此不同的是,三年前同村村民土地補償費都有1萬多元每畝,失地養(yǎng)老保險全家都購買,房屋安置按原房屋面積補償還建房。而我們?
當一個農民失去了土地,他失去的不僅僅是賴以生存的收入來源,更失去的是對生活的信心。此行無不是讓我們全家老小走入絕境。我們遷入**市已經長達22年之久,子孫后代業(yè)已在**出生、上學、工作早已成為地地道道的**人,為何如此無情對待?戶口的遷入、履行的義務、承包的土地和生活的22年,換來的卻是不享受同等村民待遇,讓人心寒的不同等待遇,讓人深思的社會現(xiàn)狀。這是對人性的藐視,對國家法律尊嚴的踐踏。而我們要的僅僅是一個公平公正的補償,我們不做釘子戶,不給領導工作增添負擔。但我們要的是合理、合法、公平,我們要的是對未來生活的信心,我們也將以最大的努力積極配合工作,和諧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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